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馬里奧·普佐《教父》:「不要憎恨你的敵人,那會影響你的判斷力。」
人都不希望別人與自己為敵,但有時候這種事不受我們控制。你可以確保自己與人為善,但是卻無法確保別人與你為善。
作為善良的人,我們只知道如何對待同樣善良的人還不夠,還應該思考如何對待不善良的人,或者說你的敵人。
辦法其實很簡單:不需要維繫的關係,放棄就好;需要維繫的關係,你需要學會騰挪閃躲,保持理智,不要讓「憎恨」之類的壞情緒影響自己的判斷,這樣你就可以發現對方的弱點,然後一舉攻克。
有些婚姻中的婆媳,互為仇敵,想要化敵為友,就需要用到上面的方法。你可以通過放棄婚姻來終止婆媳關係,也可以用另一種方法重塑婆媳關係。
下面這個女人和她婆婆之間較量,用的就是上述方法,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您好:
很多人夫妻和婆媳鬧矛盾,都發生在結婚以後。有的是在領證以後,有的是在生了孩子以後。
按理說,兩個人名正言順成為夫妻以後,或者有了孩子以後,女人應該受到婚姻的保護。可事實卻是,有些男人和婆婆,卻把婚姻和孩子當成要挾女人的籌碼。
我爸媽有先見之明,為了避免我的婚姻出現這種問題,他們要求我暫時不要領證,說不急於一時,等到日後確定自己沒有嫁錯人,再去領證也不遲。
他們跟我老公解釋了這樣做的原因之後,我老公沒有反對,還幫著一起隱瞞真相,跟其他人說我們已經領證了。
正是因為我可以不受婚姻的限制,所以我爸媽才會很大方地給了我50萬陪嫁,反正這筆錢永遠都是我的,誰也沒資格算計。
我本以為我的考驗不會出現阻力,結果失算了。當我婆婆得知我手裡有50萬陪嫁的時候,她展開了算計:「小叔買房急缺錢,快把你的50萬陪嫁拿出來!」
事發突然,跟我的預期不符,我很煩躁,說她窮瘋了,竟然敢打我陪嫁的主意:「你覺得你的要求合理嗎?你兒子缺不缺錢,跟我有什麼關係?我既不欠他,也不欠你。」
接著,她開始向我灌輸她的錯誤思想,說我已經是婆家的人了,我的錢理應歸婆家所有;說從我嫁到婆家那天開始,我的錢就不屬於我了:「如果你不把錢給我,就別怪我讓我兒子跟你離婚,到時候分財產的時候,你不得不把錢乖乖交出來。與其撕破臉,還不如現在直接把錢給我。」
既然她這樣說了,我就按照她的思路去做,好讓她明白她的算計是否真的能得逞。
我假裝要跟我老公離婚,一分錢都沒留給他。婆婆慫恿他問我要錢,他解釋了拿不到錢的原因:「婆婆算計兒媳,只會毀了兒子的婚姻。只有惡婆婆才會做這種蠢事,好婆婆從不會這樣做。只有真心疼愛兒子的婆婆,才會善待兒媳。你口口聲聲說為我好,結果卻害我失去婚姻,太讓我失望了。」
聽了我老公的話,她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轉而向我求情,乞求我跟她兒子復婚,而且向我認了錯,發誓以後絕不會再算計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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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雖然跟我老公復婚了,但卻依然沒有領證,因為我想看看婆婆是不是真的變好了。如果她說話算話,今後不再找我麻煩,我就踏踏實實跟她兒子過日子;如果她執迷不悟,我仍舊有可能離婚,反正我隨時都可以全身而退。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或許有人會說:「應該不存在她婆婆那種不懂事的人吧?」「她婆婆的轉變也太突然了吧?惡婆婆怎麼可能突然變成好婆婆?」
這種問題沒有爭論的價值,一樣米養百樣人,什麼樣的人都存在,不能因為你沒遇到過就否認某種人的存在。至於人的思想轉變,本身就可以在一念之間完成。
有些婆婆雖然本性不壞,但卻存在思想偏差。她們單純地認為別的婆婆可以算計兒媳,自己也可以;或者,她們單純地認為婆婆問兒媳要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沒有人糾正她們的這種思想,她們就會一直貫徹下去。如果不讓她們受到點懲罰,她們就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從兒媳的角度來說,如果與你為敵的婆婆是這樣的人,你應該做的就不是盲目憎恨和爭吵,否則只會讓婆媳關係進一步惡化。你應該做的是保持理智的判斷,找出她的弱點。
那位讀者的婆婆在「兒子的婚姻告急」時怕了,慫了,就說明這是她的弱點所在。當她意識到自己的算計會毀了兒子的婚姻時,這種懲罰會激起她對自身行為的反思。改正了自己的錯誤並且認錯了,也就把惡婆婆的標籤摘掉了。
這種經營婆媳關係的思路,值得大家參考。經營夫妻關係時,也可以用這樣的思路。因為一段關係要想保持平衡,並非只有「互相珍惜」這一條路可行,「互相牽制」也能起到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