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山海情》中,水花曾說道:「人可不可憐都是自找的,女人要想不可憐就得活明白,我現在越來越覺得這世上,最重要的事是底氣。」
就拿最讓女人深惡痛絕的婚外情來說,同樣遭遇了丈夫的背叛,遭到了男人無情地傷害,女人做出的選擇不一樣,就能得到不一樣的結局。
比如,在《蝸居》里,宋思明的妻子宋太太的結局很慘,宋思明死了,她因為暴打郭海藻,讓其失去了孩子和子宮,也難逃牢獄之災,不僅如此,因為太愛宋思明,想幫助犯了法的宋思明,她把父母的房子都給賣了,這筆本來是給宋思明彌補虧空、爭取從寬處理的錢被宋思明給了郭海藻。
也就是說,宋太太到了最後,不僅失去了丈夫和婚姻,自己要坐牢,還連同父母的房子、女兒的未來都搭進去了。
她是原配,為什麼會落得這樣的結局?只因她太軟弱了,為了愛情迷失了自我。
如果她在發現宋思明跟郭海藻的事情之後,及時想清楚,放下宋思明,帶著女兒離開他,那麼,她就不會什麼都沒了,更不會拖累父母和女兒。
相比於宋太太,《三十而已》里的顧佳就給女人上了一課。雖然她也深愛著許幻山,想給兒子許子言一個幸福的家,但是,當她發現許幻山與林有有的事情之後,不管許幻山怎麼道歉挽回,不管自己的心裡有多麼痛苦,顧佳都很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若是原諒許幻山的背叛,就是在侮辱自己,在折磨自己。
她忘不了許幻山的背叛,忘不了他對自己的傷害,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樣經營婚姻,與其假裝原諒,兩個人貌合神離度過一生,互相折磨,還不如及時放手,帶著兒子離開,以她的能力和心性,雖然當了單親媽媽,但是,照樣可以給兒子幸福的生活。
正如電視劇《我的前半生》里,賀涵對羅子君所說:「沒有任何人會成為你今生今世的避風港,只有你自己,才是你自己的庇護所。」
強大的女人會成為自己的避風港,會成為自己的依靠,即使失去了婚姻,失去了一切,也可以靠自己迅速站起來,重新打拚,過得甚至比之前還要好。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你的可憐,很大程度上的確是自找的,只因你看起來太好欺負了,讓他覺得,即使欺負了你,占了你便宜,甚至把你逼到絕境,讓你痛不欲生,都不會付出什麼代價。
要是他欺負了你,你敢反擊回去,讓其嘗到你的厲害,讓他偷雞不成蝕把米,他還會肆無忌憚地欺負你嗎?換做是你,欺負人家,人家狠狠地一耳光扇過來,你嘗到痛了,還敢再囂張嗎?欺軟怕硬,趨利避害,是人性。
「20結婚,26出去打工,48被要求伺候婆婆兼帶孫子,回想我這一生,感覺一直在做工具人。結婚之前,是父母的工具人,照顧弟弟妹妹,結婚之後,是婆家的工具人,為了男人和孩子,犧牲了一切。」
01.
48年前,顧女士出生了,是家中長女,下面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從出生那一刻起,就好像註定了她得當一輩子工具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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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窮人孩子早當家,老大更是如此,顧女士學歷不高,只讀完了小學,就不得不回到家裡,幫父母幹活,照顧弟弟妹妹們,奶奶病危那段期間,都是靠顧女士一個人照顧的。
等到顧女士快要20歲了,父母便委託身邊的人給大女兒介紹對象,在父母和親戚的安排下,顧女士與認識不到半年、只見了四次面的丈夫田先生結婚了。
「我弟弟娶媳婦的彩禮錢和蓋房子的錢,就是靠我們三姐妹的婚姻換來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別說在當時了,哪怕在現在,我們老家也很沒有消除啊!」
顧女士與丈夫田先生沒有多少感情基礎,兩個人關係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多差。田先生跟顧女士一樣,也是家中的老大,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公婆偏愛小兒子一些,好在,他們對待大兒子和大兒媳婦也不算太過分。
婚後第三年,顧女士生下了一個兒子,等到兒子快要3歲的時候,丈夫做出了外出打工的決定。
02.
「一位親戚給找的門路,讓我們到寧波的一家造船廠去工作,本來,我以為只是他一個人出去,我留在家裡照顧孩子,可是,他們要求我也去,理由是怕我丈夫一個人孤身在外,照顧不好自己。」
公婆拍著胸脯保證,會照顧好孫子,考慮到是男孩子,公婆很喜歡長孫,想必不必虧待,兒子以後娶老婆需要一大筆錢,顧女士雖然捨不得離開年幼的兒子,但也無可奈何,只好跟隨丈夫一起,背井離鄉,外出打工。
「我跟他工作強度差不多,每天都要上十二個小時的班,收入也不比他低多少。可是,等到下班了,回到家裡,他可以要麼簡單洗洗,要麼連洗漱都省了,直接往床上一躺,沒過多久就睡著了,我卻要開始幹家務活。洗衣服、搞衛生,一開始還好,後來,他說工廠的飯菜太難吃了,營養不足,身子跟不上,小餐館裡的太貴,不划算,吃不起,要自己做飯吃。他哪會做飯?」
田先生不僅不會做飯,連碗筷也不洗的,於是,顧女士乾了十二個小時的活之後,下班回來,還增加了做飯這項活,在顧女士忙得腳不沾地的時候,丈夫依然享受著自己的生活,玩手機、看視頻,不亦樂乎。
顧女士在外打工22年,只有過年的時候才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回家去看兒子。讓顧女士感到難受的是,雖然在公婆的照顧下兒子健健康康長大了,但是,由於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兒子與父母的感情很淡薄,甚至無法理解父母不在他身邊照顧他的難言之隱,經常頂撞父母,口出怨懟,即使現在成年了,結婚了,依然一言不合就抱怨原生家庭,埋怨自己沒投個好胎。
03.
三個月前,兒媳婦傳來好消息,已經懷孕了,讓顧女士感到十分高興,打算等到兒媳婦月份再大點,就去兒子家,伺候兒媳婦坐月子,給他們帶娃。
沒成想,兒子和兒媳婦提出了要求,那就是讓顧女士自己掏錢,在附近租一套房子帶孫子,而不是住到他們家裡,聽到這樣的要求,顧女士當時感到無比寒心。
「他們的房子首付38萬,全是我跟老公掏的,為了給他結婚,我們幾乎掏空了積蓄啊!到頭來,我去帶孫子,都沒有地方住,哎!」
本來,顧女士打算忍了,想要彌補22年來對兒子的虧欠,不料,婆婆突然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讓她的情況雪上加霜。
弟媳婦拒絕照顧婆婆,鬧著要離婚,小叔子不敢跟老婆吵架,直接把老媽送到了哥嫂那裡。於是,田先生和兒子商量了之後,提出了一個方案。
「他們說,要在兒子所在的小區租套房子,孫子和照顧婆婆的任務都歸我了。天啊,照顧一個新生兒有多難,我經歷過的,這已經夠讓人感到崩潰了,還要伺候癱瘓了、脾氣暴躁動不動就罵人的婆婆,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也老了,這些年的勞累早已把我的身子拖垮了。」
可是,顧女士據理力爭,不但沒得到丈夫和兒子的理解,反而換來了丈夫的毆打和兒子「是你虧欠了我」的長篇大論,這讓顧女士感受到了徹底的絕望。
「我決定離婚,我要離開,我寧可自己去找份工作,自己賺錢養活自己,能撐多久是多久,也不要活活被他們一家壓榨死。」
田先生不肯離婚,兒子和兒媳婦也指責顧女士矯情,顧女士趁他們不注意,拿起身份證離開了,利用手裡不多的錢,租了房子,找了一份工作,現在,田先生和兒子在拼了命電話轟炸,還有一些婆家親戚來幫忙,逼迫顧女士擔起「責任」,做好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