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結婚,26出去打工,48被要求伺候婆婆兼帶孫子,我決定離婚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你的可憐,很大程度上的確是自找的,只因你看起來太好欺負了,讓他覺得,即使欺負了你,占了你便宜,甚至把你逼到絕境,讓你痛不欲生,都不會付出什麼代價。
要是他欺負了你,你敢反擊回去,讓其嘗到你的厲害,讓他偷雞不成蝕把米,他還會肆無忌憚地欺負你嗎?換做是你,欺負人家,人家狠狠地一耳光扇過來,你嘗到痛了,還敢再囂張嗎?欺軟怕硬,趨利避害,是人性。
「20結婚,26出去打工,48被要求伺候婆婆兼帶孫子,回想我這一生,感覺一直在做工具人。結婚之前,是父母的工具人,照顧弟弟妹妹,結婚之後,是婆家的工具人,為了男人和孩子,犧牲了一切。」

01.
48年前,顧女士出生了,是家中長女,下面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從出生那一刻起,就好像註定了她得當一輩子工具人的命運。
窮人孩子早當家,老大更是如此,顧女士學歷不高,只讀完了小學,就不得不回到家裡,幫父母幹活,照顧弟弟妹妹們,奶奶病危那段期間,都是靠顧女士一個人照顧的。
等到顧女士快要20歲了,父母便委託身邊的人給大女兒介紹對象,在父母和親戚的安排下,顧女士與認識不到半年、只見了四次面的丈夫田先生結婚了。

「我弟弟娶媳婦的彩禮錢和蓋房子的錢,就是靠我們三姐妹的婚姻換來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別說在當時了,哪怕在現在,我們老家也很沒有消除啊!」
顧女士與丈夫田先生沒有多少感情基礎,兩個人關係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多差。田先生跟顧女士一樣,也是家中的老大,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公婆偏愛小兒子一些,好在,他們對待大兒子和大兒媳婦也不算太過分。
婚後第三年,顧女士生下了一個兒子,等到兒子快要3歲的時候,丈夫做出了外出打工的決定。

02.
「一位親戚給找的門路,讓我們到寧波的一家造船廠去工作,本來,我以為只是他一個人出去,我留在家裡照顧孩子,可是,他們要求我也去,理由是怕我丈夫一個人孤身在外,照顧不好自己。」
公婆拍著胸脯保證,會照顧好孫子,考慮到是男孩子,公婆很喜歡長孫,想必不必虧待,兒子以後娶老婆需要一大筆錢,顧女士雖然捨不得離開年幼的兒子,但也無可奈何,只好跟隨丈夫一起,背井離鄉,外出打工。

「我跟他工作強度差不多,每天都要上十二個小時的班,收入也不比他低多少。可是,等到下班了,回到家裡,他可以要麼簡單洗洗,要麼連洗漱都省了,直接往床上一躺,沒過多久就睡著了,我卻要開始幹家務活。洗衣服、搞衛生,一開始還好,後來,他說工廠的飯菜太難吃了,營養不足,身子跟不上,小餐館裡的太貴,不划算,吃不起,要自己做飯吃。他哪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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