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婚姻里聽到的最搞笑的事情莫過於一些男方家庭在給彩禮買婚房的時候總是斤斤計較,不停地哭窮賣慘。然而在讓女方家庭給陪嫁的時候,卻總是獅子大開口,還是覺得自己沒有任何錯誤。
而在這些男方家庭的想法裡,或許是覺得雙方應該平等,他們沒有理由出那麼多的錢。可是只要換位想一想,一個女孩子自己一個人嫁到另一個家庭里,難道男方家庭就不需要給一些承諾和保障嗎?而且現在很多的女孩子也並沒有那種要什麼的想法,通常都是等價交換,拿到的錢也是會造福自己的小家庭。
所以如果那些男方家庭不明白這個道理,只知道計較自己的那一點小得失,小利益,甚至在婚後依舊是放不下,逼迫著女孩子一定要把所有的東西共享,那這樣的家庭根本不值得嫁,也永遠不可能好好的生活下去,所以女孩子一定要在婚前好好的去考察一下,不要羊入虎口。
今天的故事來自網友劉欣的分享。
彩禮和陪嫁的置換
在劉欣她們家那邊,彩禮和陪嫁一般都是對等的,女方家庭能陪嫁多少東西,才會張口和男方家庭要多少的彩禮。而這個情況,劉欣當初也和張耀說過的。
所以在劉欣一家要彩禮的時候,就是基於自己家的陪嫁,然後也考慮了張耀老家那邊的情況,要了30萬彩禮。這算是張耀老家那邊的最高彩禮,但是實際上和劉欣的嫁妝比起來,還是差了不少。
劉欣的家庭條件不錯,也是家裡的獨生女,所以劉欣的父母這幾年幾乎都在為女兒做打算,陪嫁的嫁妝里除了十八萬八的現金之外,還有一輛20萬的車,和一套地段不錯的小兩居室。
而且因為張耀家也準備了婚房,所以劉欣和父母早就商量好了,這套陪嫁房租出去,每個月也能有個三四千的租金,用來貼補他們的生活開銷。
所以這麼一看,其實張耀家是一點都不虧的,畢竟劉欣還有一份很不錯的工作。可是張耀他們家剛聽了就不怎麼樂意,甚至是明里暗裡的說劉欣家就是獅子大開口,因為他們覺得陪嫁房肯定是寫劉欣的名字,跟他們又沒有什麼關係。
劉欣一家也考慮過張耀家的看法,本來想著那可以減少一點陪嫁,順帶就可以降低一點彩禮。然而張耀一聽沒了陪嫁車,當時就有一點不樂意,因為車即便寫的是劉欣的名字,但是因為他工作的地方比較遠,平時肯定也是他開的多。
而張耀這麼一說,張耀的父母好像也意識到了只要兩個孩子結了婚,即便東西不完全屬於自己兒子,但是好處是屬於他的。所以最後只能咬咬牙答應了劉欣家的要求,給了30萬的彩禮。
但是給完這30萬之後,張耀一家就開始哭窮,說之前買過房子,現在又給了彩禮,根本沒有太多的錢辦什麼好的婚禮。劉欣一家無奈,只能把兩場婚禮合併到了一起,然後一家各出一半兒。
婚後婆婆的計較
好不容易兩個人把婚結了,結婚之後也和公婆分開住了,劉欣以為這件事情就算是過去了,也放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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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不過劉欣畢竟手頭有將近50萬的現金,即便算是劉欣的婚前財產,這麼一大筆錢也需要好好的商量商量。而劉欣也沒有跳過張耀,畢竟劉欣打心眼裡覺得,這筆錢應該是屬於他們兩個人的應急資金。
因此在和張耀商量之後,兩個人決定用這筆錢做理財,等以後孩子出生之後,可以當做寶寶基金。
然而他們的這一想法,卻遭到了公婆的反對,尤其是婆婆,更是直接陰陽怪氣的說劉欣,「說什麼寶寶基金?到時候不一定又有什麼說法呢?好意思張口和我們要30萬,怎麼就不好意思說你壓根沒打算把這錢花在我們家身上呢?」
婆婆的語氣里暗含嘲諷,好像說劉欣就是拜金,就是算計,這讓劉欣有一些委屈,「可是彩禮本來就是給媳婦兒的呀,哪有結了婚之後就要回去的?」
劉欣拿這30萬拿的一點都不理虧,因為原本劉欣陪嫁房收回來的租金是打算用作兩個人的生活開銷的,但是在婚後的第一天張耀就說了,拿這30萬彩禮,張耀的父母花了大半兒的養老金,所以希望劉欣能把租金當做他父母的養老費。
劉欣陪嫁房一年的租金大概能有個四萬多,也並不算少,但還是痛快的答應了,而且陪嫁過來的那輛車,幾乎也一直是張耀在使用,所以劉欣覺得自己做的已經仁至義盡了。
可是公婆壓根不說這些,不是讓劉欣把那50萬拿出來再買套小房子,就是拐彎抹角的想把錢要回去,而他們這麼咄咄逼人,也讓劉欣終於生氣了。
搖搖欲墜的婚姻
在把這件事情告訴父母之後,劉欣的父母也覺得張耀一家做的有點兒太不講理數了,所以乾脆直接開車過來,要給女兒做主。
而在劉欣公婆的笑臉之下,劉欣的父母也是直接明說,「我們拿著這樣多的嫁妝,我女兒也是211大學畢業,每個月能掙七八千的人,所以絕對不會嫁不去,如果你們就知道算計彩禮,那咱們可以離婚的。」
劉欣的父母是來給女兒撐腰的,所以說話自然不會好聽,而公婆原本也是覺得劉欣都嫁進來了,拐彎抹角也能把那錢要回來,但他們自己心裡肯定也清楚,這樣做是不合適的。
可是現在劉欣的父母都這樣強硬了,他們也不願意就這樣拉下臉來,所以就這樣和劉欣的父母鬧掰了。
劉欣也有一點兒後悔當初看在張耀的面子上還沒有計較張耀父母的斤斤計較,但現在他們話里話外都是自私和算計,劉欣也打算跟著父母回娘家,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這段婚姻。
就這樣,結婚還不到半年,劉欣和張耀就直接分居,而屬於劉欣的那些陪嫁,也被劉欣暫時帶了回去。劉欣的父母也說的很清楚,如果張耀的父母意識不到這是一個錯誤的話,那這婚姻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而他們想要的那30萬,也可以就此還給他們。
但是張耀不願意離婚,覺得離了之後找不到,比劉欣更好的了,可是張耀又覺得事情不至於變成這樣,所以就總是兩邊勸和,既希望父母不再計較,又覺得劉欣不應該把錢把握的那麼緊。
所以這件事情鬧了幾個月還沒有任何定論,張耀和劉欣的婚姻和感情都已經搖搖欲墜,劉欣又感到無奈,又感到痛苦,才把這件事情分享了出來。
其實不管是古代還是現在,彩禮和嫁妝的多少都是有一定相關性的,古時講究門當戶對就不說了,現在女孩子能陪多少嫁妝,就證明了女方家庭的經濟實力,而為了不讓女兒嫁過去受委屈,自然也是希望男方家庭能給出符合他們要求的彩禮。
而對於這種事情,男方和女方的想法也應該放在兩個重點上,女方既然想用嫁妝置換同等的彩禮,那就應該明白,自己的嫁妝應該得是男方用的上的,不然嫁妝完全作為自己的婚前財產,男方家庭又占不到一點好處。
而作為男方,也應該大度一點兒,不能總是想著去給自己省錢,卻又想要占女方家庭嫁妝的便宜。要知道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女方家庭能帶來不小的利益的時候,自己家也該拿出足夠的誠意。不想付出,又想獲得,終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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