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友頻繁網戀,57歲女子借給他12萬:他有8個女朋友
據秦倩倩等人的表述,汪大海借錢的理由很簡單,主要有工程款出現問題、父親生病住院、他的身體不好。而出於戀愛的關係,秦倩倩等人都會借給汪大海一些錢,少則3萬,多則30萬。
借給汪大海30萬的女子名叫楊敏,她是一家連鎖飯店的老闆。或許是出於小心謹慎的原因,楊敏在與汪大海交往期間,小到買一包煙,大到借錢,她都會全部記錄在案。借款的記錄高達數百條,一筆筆花銷清晰可見。
這件事一直讓汪大海耿耿於懷,他認為兩個人談戀愛,難免涉及到錢財,根本不應該如此斤斤計較,這是對愛情的羞辱。他曾經想直接離開,但耐不住楊敏對他慷慨大方,他已經習慣了飯來張口衣來張手的生活。
由此可見,汪大海是一個專職騙婚的人。他騙取8位女子60萬,已經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在我們看來,汪大海的言語不可信,所謂的還錢只是一種託詞,他並沒有能力還款。
據我們了解,汪大海的生活很落魄,他並非一個多金的老闆,而是一位落魄的老人,甚至沒有正當職業。從這些情況來看,他根本沒有能力還款,之所以如此,只能想偷換概念,減輕自己的罪責。

由於沒有收入來源,汪大海只能通過騙取這些女人的錢財,支持他平時的消費。雖然汪大海一再強調,涉案的錢都是他借的。但借錢與騙錢是兩種不同的概念,汪大海偷換概念的做法讓我們哭笑不得。
騙錢的定義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汪大海編造謊言,以借為名,行欺騙之實,事實早已無法更改,他要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
愛情不能太過盲目
根據8位女子的描述,我們還發現一個很可悲的現象。其實她們早已發現汪大海的欺騙行為,但她們都沒有選擇報警,也沒有利用法律途徑保護自己。因為她們分不清汪大海的行為到底是騙還是借,她們總是幻想著汪大海對自己是真心實意。
汪大海以戀愛為名,打著借錢的招牌騙錢,她們在答案揭開的一刻,往往不願意面對現實。本案中就有這樣一位被害人,她不願意承認自己被騙,始終認為自己與汪大海是真愛。
直到我們向她講述事情的經過,言明汪大海的為人,她才看清汪大海的為人,承認被騙的解決。但遺憾的是,汪大海騙得的60萬早已被揮霍一空,她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要回被騙的錢。
事實上,當她們與汪大海談戀愛時,一旦他談到錢,就應該及時剎車,結束她們的愛情。就像秦倩倩一樣,相比起楊敏與汪大海相戀兩年時間,她和汪大海只見過三次面,卻借給他12萬,這完全是盲目的下場。
因此在戀愛期間,我們要做好兩件事。一是不要摻雜太多錢財利益,否則再真摯的愛情也會變質;二是不要太過盲目,否則只能被壞人有機可乘。那麼,你與愛人交往的時候會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