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照顧我媽10年,老家拆遷她一毛錢都沒留給我,我有了決定

2024-05-01

口述:蘇青

故事來自作者身邊的瑣事,有改動

直到我收拾東西的時候,我媽還在喋喋不休,指責我和弟弟爭搶。我媽說:「你就是貪心,我每月有800養老金,你每月賺點錢,咱們娘倆租個房子,難道不夠花嗎?你弟弟有三個孩子,弟媳婦又不上班,他不容易,拆遷款和房子給你弟弟,不對嗎?」我看了我媽一眼,沒說話,收拾東西的動作卻沒有停。

我媽見我不為所動,繼續指責我,還表示自己就算去兒子家,也是去享福的。然後我就不一樣了,一個人孤孤單單,沒人陪伴。我心中冷笑,希望我媽能心想事成吧。把我媽送去我弟弟家之後,我就開始在城裡租房子,找工作。耽誤了10年,接下來的時間,我要努力打工,努力賺錢了。

我28歲的時候,和老公結婚,婚後也就半年,我懷孕了。不過胎像不好,醫生建議我在家保胎。但當時婆家遇上一點事情,有點混亂。老公這邊的工作也不穩定,家裡可以說是指望我來賺錢暫時養家。我若是要留下這個孩子,那肯定沒法工作,家裡也就沒了收入。

老公當時讓我打掉這個孩子,說他也心痛,但如今不是時候,我們都還年輕,以後時間合適了再要。沒辦法,我只能答應了。準備流產的時候,其實我也擔心過,會不會影響以後備孕要孩子。但老公一個勁說我為這個家妥協這麼多,就算以後我因為這次流產,無法生育了,他也不會不要我。

還說身邊也有不少認識的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打掉了孩子。也沒聽說有誰,影響以後要孩子啊,不照樣生養了好幾個。我又相信了我老公,也認為我不會這麼倒霉。可誰能想到,我就是因為這次流產或者說流產之後沒有好好休息,傷了身體,導致我懷孕很困難。

後來我30歲的時候,家裡穩定下來,備孕要孩子又提上了日程,卻怎麼都懷不上了。從30歲到40歲,我努力了10年,工作都沒好好工作幾年,就光著急孩子去了,但還是以失望告終。而我老公,也出爾反爾,提出了離婚。說自己不能沒有孩子,陪我折騰了10年,也算是對得起我了。

我心寒不已,卻在鬧離婚的時候,再次發現老公早就有了離婚的心思。因為我就沒有分到多少錢,基本上都到了公公婆婆手裡。我累了,不想繼續折騰,既然我老公早就算計好了,那就如他所願吧。我拿著分給我的一點錢,回了娘家,一開始我娘家媽媽是不樂意我回娘家居住的。

我媽說離異的女兒回娘家住,會影響娘家弟弟的家庭。我有點茫然,我弟都沒住在村裡的老房子,怎麼還能受到影響?我覺得我做人好失敗,沒了愛情,親情也要沒了。正當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辦的時候,我媽中風了。這下好了,弟弟主動提出讓我住娘家,我媽也說娘倆一起生活,有個伴。

我心裡清楚,那是因為我媽出院之後,偏癱了,需要有人照顧,請阿姨要花不少錢不說,還是外人,而我不用給錢,還是親生女兒。見我猶豫,弟弟說我這個年齡了,也找不到什麼好工作,賺來的錢也不夠買房子。還不如在家照顧媽媽,以後村裡的老房子就留給我,這樣我老了以後也算是有一個落腳之處。

我媽也這麼勸我,我想了想,覺得有道理,於是就答應了。我這人沒什麼心眼,又是一家人,自然沒有要求把宅基地的名字過戶給我。結果搞笑的事情來了,我照顧了我媽10年,盡心盡力。從我媽精神煥發和身上沒有一個褥子可以看出來,我的照顧很仔細。但村裡要拆遷了,老房子忽然就值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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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弟弟說把房子留給我,是因為他沒有想到這一天,認為老房子不值幾個錢,就留給我算了,還能落一個好名聲。但如今不一樣了,我家房子有院子,面積也大,拆遷不僅能分2套城裡頭的套房,還有80萬。我弟弟不捨得給我了,我照顧我媽這10年里,弟弟也就過年空著手來家裡一趟。

結果要拆遷了,他幾乎每天都來一趟,這下家裡也沒事情了,工作也不忙了。而且每一次過來,都會找藉口把我支走,他和我媽媽不知道在商量一些什麼。其實我也能猜出來,無非就是後悔了,認為拆遷款和房子都給我,不甘心。說心裡話,其實我早就想好了,我不要錢,也不會要2套房子,我只要1套就行。

我帶著我媽一起住,等到我媽走了,那我一個人住,也算是有個家。我認為我的要求一點都不高,也認為我媽和我弟弟不會狠心到這樣的要求也不答應。但我錯了,我媽和我弟弟,還真的一毛錢都沒留給我。也是,要是我弟弟和我媽真的對我好,在乎我,當時我剛離婚的時候,就不會拒絕我回娘家。

因為都是我弟弟帶著我媽跑前跑後,忙拆遷的事情。所以我知道我媽一毛錢都沒留給我的時候,已成定局,錢和房子都是我弟弟的了。我問我媽,說好的我照顧你,老房子留給我。怎麼我照顧了10年,你和弟弟還能出爾反爾,老房子拆遷,一毛錢都沒留給我呢?我媽很生氣,說:「誰家女兒照顧自己媽媽還需要條件的?我生你養你,照顧我是你的義務。」

我媽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我忽然就明白了,自己就是一個工具,被利用了。我沒吵也沒鬧,心中有了決定。與其把時間花在照顧我媽身上,10年了,啥盼頭都沒有。還不如去當保姆,我如今對照顧老人,也算是有經驗了,趁著我才50歲,趕緊為自己打工賺錢。到時候買不起房子,至少去養老院的錢,應該是足夠的。

我告訴了我媽我的決定,我說我照顧了你10年,也算還清了生養之恩。以後你就指望弟弟吧。是好是壞,都和我無關了。我媽先是不相信我會這麼狠心,但見我堅持,她又開始罵我。當然了,她也不認為自己有錯,不認為去兒子家會有什麼不妥。還讓我別後悔,以後就算我想回來接她一起租房子生活,她都不會答應了。

我笑了,什麼也沒說,收拾好東西,把我媽送去了弟弟家。我理直氣壯,加上豁出去之後的強勢,弟弟無奈把媽媽接了過去,然後把我關在了門外。我無所謂,轉身就走了。我媽給我打來電話的時候,我正在租來的小房子裡整理東西。

我找了住家保姆的工作,雖然包吃包住,看上去不用擔心住宿問題。但每個月休息2天,再加上我還是想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房子,哪怕是和別人合租的一個單間,所以我還是租了房子。我猶豫了好一會兒,才接通了電話,我媽哽咽的聲音立馬傳了過來。

「閨女啊,養老院實在沒法住,睡不好吃不好,也沒人照顧我。你趕緊來接我吧,你想要房子,我找你弟弟要,還不行嗎?都說女兒是貼心的小棉襖,你怎麼忍心為了這點拆遷款和房子,就不管我這個媽媽了?」我媽這些話,要是放在之前,我肯定又心疼又愧疚。但如今,這些都沒有了,只覺得可笑。

實際上,我能猜到我把我媽送去弟弟家之後,用不了多久,她就會被弟弟送去養老院。弟弟壓根就沒有孝心,也就是我媽還相信他,但我沒想到會這麼快,一個月不到,我媽就被送去了養老院。我弟之所以沒找我分攤費用,估計是上次我豁出去之後,嚇到了,擔心我找茬。反正給我媽交的是差的這一檔的費用,他就不給自己找事了。

我媽還在等我答覆,但我乾脆拒絕了,我說:「我之前就和你說過了,以後你就指望兒子。至於住兒子家裡,還是住在養老院,那也是你兒子說了算,和我沒關係。你要是還是認為我做錯了,那你去告我也不是不可以,大不了我承擔一點生活費。」說完我就掛了電話,可能有人會認為我狠心。

但我認為我算是善良了,畢竟我照顧了我媽10年,但我媽卻出爾反爾。如今的路,是我媽自己選擇的,是好還是壞,她都自己走下去吧。我沒時間也沒精力陪她了,畢竟我只有一個人,我沒有親人可以依靠,只能靠自己,我要給自己留退路。你們說,我狠心嗎?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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