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了愛情與父母斷絕關係,四年後要離婚:我愛上別人
不被看好的婚姻
除了王旭和王志剛,常麗嬌的父母也給予我們答覆,王常麗嬌的母親劉華告訴我們,兩人交往之初,她曾明確告誡王志剛,兩人不適合在一起。
女兒常麗嬌沒有正式工作,王志剛是編制內的公務員,這樣優秀的男朋友對女兒來說更像災難。
王志剛信誓旦旦地保證一輩子對常麗嬌好,她才勉強同意兩人的戀情,哪料兩人還是沒有走向婚姻的終點。
兩人的關係惡化後,王志剛對常麗嬌不聞不問,對老兩口的態度也非常惡劣。
劉華後悔不已,如果她當初沒有心軟,女兒不會面臨如此結局。
與此同時,常麗嬌的父親常林同樣說出心中的看法,他對兩人的結局早有預料。

在常林看來,王志剛做人沒有底線。
雖然王志剛為了女兒和父母斷絕關係,但是為人子女不該這樣做,這是沒有擔當和責任心的表現。
他認為王志剛沒有考慮過父母的感受,做的決定太過草率,不足以擔負起一個家庭的責任。
經過父母的勸解,常麗嬌認識到兩人的問題。
事到如今,曾經的柔情蜜意已經不
在
,丈夫和陌生女人共同生活的場景歷歷在目,常麗嬌寧願選擇與王志剛分手。
想到三歲的兒子和肚子裡的孩子,常麗嬌心力交瘁,她從來沒有想過面臨這種事情,或許兩人分手才是最好的選擇,只是苦了兩個孩子。
如今兩人的結局已經註定,卻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常麗嬌婚後不工作,在家相夫教子情有可原,但是她不該以王志剛的名義貸款30萬擁有個人花銷,更不該對王志剛進行經濟控制。
王志剛如果愛上別人,可以在結束這段婚姻後再與別的女人住在一起,而不是外遇。
由此可見,在愛情和婚姻里,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只是為這個家庭付出的多與少,你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