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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子不信守諾言,26歲妻子轉移財產:他與別人在一起

2024-05-03 15:55     緣分     4052

愛情純潔無瑕,不能摻雜一絲利益,否則只會變質。這句話看似誇張,卻將愛情的本質詮釋得淋漓盡致,值得我們深思。因此在愛情和婚姻中,我們應該多考慮一下感情,少考慮一些利益。

29歲男子不信守諾言,26歲妻子轉移財產:他與別人在一起

29歲男子與26歲妻子的離奇婚姻‍

李建超今年29歲,與26歲的林小雨戀愛三年,走入婚姻禮堂。在李建超看來,無論是婚禮的布置,還是婚房的裝修,他對妻子百依百順。只要林小雨提出要求,他總是盡全力地去滿足。因為林小雨只提要求,不容他拒絕,否則便拿分手威脅他。

結婚當天,林小雨與李建超就因禮金鬧得很不愉快。更讓李建超難以接受的是,結婚後,妻子林小雨把家裡所有值錢的物品全部搬回娘家,其中包括李建超給她買的黃金首飾。因此兩人剛剛結婚,便產生隔閡,感情也慢慢破碎。

實際上,除了這件事情之外,李建超與林小雨的隔閡早已存在。結婚之前,林小雨因為得過一些婦科病,導致不能生育。李建超認為兩人在一起已經三年,擁有深厚的感情,他又是一個視愛情大於天的人,既然認定這個姑娘,排除萬難也要和她結婚。

隨之而來的婚後生活,卻和李建超想像的不太一樣。結婚之後,李建超毫無怨言的承包家裡的所有家務,為林小雨付出所有,結果林小雨不願意與他住在一起。她不是搬到娘家住,就是與李建超分房住,原因是李建超打呼嚕,打擾她休息。但這種情況,林小雨在婚前已經知曉,她的做法讓李建超無法理解。

對於李建超的這種說法,岳母王翠花予以否認。女兒林小雨當時嫁給李建超的時候,完全是裸婚,他們夫妻倆什麼都沒有,女兒被李建超騙進家門。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王翠花拿出一份承諾書,李建超承諾結婚後一個月內,在婚房的房產證上加上林小雨的名字。但如今他們結婚已經兩年,房產證的影子都沒有見到。

29歲男子不信守諾言,26歲妻子轉移財產:他與別人在一起

對於婚房的問題,李建超的說法與岳母完全不同。結婚之前,林小雨堅持在房產證上加入她的名字,但婚房是父母的房產,父母堅決不同意。他為了息事寧人,才被迫寫下這份承諾書。

由此看來,李建超和林小雨的隔閡很深,原有有四點。一是兩人結婚的時候,林小雨的要求太多,不顧及李建超的感受,讓他很反感;二是林小雨在婚後把貴重物品搬到娘家,這相當於轉移財產;三是兩人分房休息,對李建超百般刁難;四是岳母王翠花一直不看好兩人的婚姻,導致李建超和林小雨感情破裂,向她提出分手。

女婿與岳母爭奪22萬存款‍

事情遠遠沒有結束,李建超與林小雨鬧分手之後,王翠花也與他成為仇人,原因是22萬存款。對於王翠花來說,這是她和丈夫一輩子的積蓄,結果女婿李建超不願意歸還。

原來王翠花與丈夫從外地退休回到老家,沒有房產的他們決定申請廉租房。按照當時的審核標準,申請人名下的積蓄不能超過8萬元。為了通過審核,王翠花決定把所有積蓄存到剛結婚不滿一年的女婿李建超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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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aoyun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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