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不信守諾言,26歲妻子轉移財產:他與別人在一起

2024-05-03

愛情純潔無瑕,不能摻雜一絲利益,否則只會變質。這句話看似誇張,卻將愛情的本質詮釋得淋漓盡致,值得我們深思。因此在愛情和婚姻中,我們應該多考慮一下感情,少考慮一些利益。

29歲男子與26歲妻子的離奇婚姻‍

李建超今年29歲,與26歲的林小雨戀愛三年,走入婚姻禮堂。在李建超看來,無論是婚禮的布置,還是婚房的裝修,他對妻子百依百順。只要林小雨提出要求,他總是盡全力地去滿足。因為林小雨只提要求,不容他拒絕,否則便拿分手威脅他。

結婚當天,林小雨與李建超就因禮金鬧得很不愉快。更讓李建超難以接受的是,結婚後,妻子林小雨把家裡所有值錢的物品全部搬回娘家,其中包括李建超給她買的黃金首飾。因此兩人剛剛結婚,便產生隔閡,感情也慢慢破碎。

實際上,除了這件事情之外,李建超與林小雨的隔閡早已存在。結婚之前,林小雨因為得過一些婦科病,導致不能生育。李建超認為兩人在一起已經三年,擁有深厚的感情,他又是一個視愛情大於天的人,既然認定這個姑娘,排除萬難也要和她結婚。

隨之而來的婚後生活,卻和李建超想像的不太一樣。結婚之後,李建超毫無怨言的承包家裡的所有家務,為林小雨付出所有,結果林小雨不願意與他住在一起。她不是搬到娘家住,就是與李建超分房住,原因是李建超打呼嚕,打擾她休息。但這種情況,林小雨在婚前已經知曉,她的做法讓李建超無法理解。

對於李建超的這種說法,岳母王翠花予以否認。女兒林小雨當時嫁給李建超的時候,完全是裸婚,他們夫妻倆什麼都沒有,女兒被李建超騙進家門。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王翠花拿出一份承諾書,李建超承諾結婚後一個月內,在婚房的房產證上加上林小雨的名字。但如今他們結婚已經兩年,房產證的影子都沒有見到。

對於婚房的問題,李建超的說法與岳母完全不同。結婚之前,林小雨堅持在房產證上加入她的名字,但婚房是父母的房產,父母堅決不同意。他為了息事寧人,才被迫寫下這份承諾書。

由此看來,李建超和林小雨的隔閡很深,原有有四點。一是兩人結婚的時候,林小雨的要求太多,不顧及李建超的感受,讓他很反感;二是林小雨在婚後把貴重物品搬到娘家,這相當於轉移財產;三是兩人分房休息,對李建超百般刁難;四是岳母王翠花一直不看好兩人的婚姻,導致李建超和林小雨感情破裂,向她提出分手。

女婿與岳母爭奪22萬存款‍

事情遠遠沒有結束,李建超與林小雨鬧分手之後,王翠花也與他成為仇人,原因是22萬存款。對於王翠花來說,這是她和丈夫一輩子的積蓄,結果女婿李建超不願意歸還。

原來王翠花與丈夫從外地退休回到老家,沒有房產的他們決定申請廉租房。按照當時的審核標準,申請人名下的積蓄不能超過8萬元。為了通過審核,王翠花決定把所有積蓄存到剛結婚不滿一年的女婿李建超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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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王翠花前後共分四個,以女婿李建超的名義存下四張定期存款,共計22萬元。如今女婿與女兒鬧分手,王翠花決定把自己的錢要回來,誰知當她向女婿要錢的時候,李建超突然翻臉不認帳。

李建超承認這筆錢來自岳母王翠花,但據他所言,這是兩人籌備婚禮時,雙方商量好的事情。按照約定,岳母答應分攤一部分結婚時的開銷,22萬正是她答應給自己的錢款。如今突然要李建超歸還,他肯定不願意。

李建超算了一筆帳,兩人結婚、擺婚宴、裝修、買鑽戒、度蜜月,他前前後後花費30萬。按照約定,這筆費用兩家人一家一半,再加上女方的嫁妝,丈母娘給他存下22萬元。這些錢他全部交給妻子林小雨處理,完全沒有過問,如今岳母要這筆錢,他認為不合適。

李建超的這種說法遭到岳母王翠花的強烈質疑,他認為小兩口根本沒花多少錢。兩人住的是舊房子,一塊瓷磚一根電線都沒有更換過,只能用塗料粉刷一遍牆壁;婚禮辦了16桌酒席,花費3萬元。但到了李建超這裡,卻變成7萬和16萬,還有鑽戒、蜜月、嫁妝花的錢,更是子虛烏有。

相互提防的婚姻‍不可取

眼看著女婿和女兒鬧分手,又不肯歸還自己的積蓄,王翠花只能把李建超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存在他名下的22萬。結果李建超不僅拒絕她,還爆出一個驚人的秘密,讓王翠花的情緒失控。

李建超拿出一份旅館住宿記錄,上面清晰地記錄著妻子林小雨與別人開房40多次。我們看到滿滿三頁的開房記錄,最早的一次距離他們的婚禮只有四個月。換而言之,他們結婚四個月時已經感情破裂,卻這樣生活了兩年。

為了得到真實答案,我們找到李建超的妻子,王翠花的女兒林小雨。她坦言,兩人的感情確實已經崩潰,但是李建超有錯在先。那個時候,一個陌生女子把電話打到家裡,聲稱是李建超的女朋友,並且不知道李建軍已經結婚。從此之後,李建超不再偽裝,對林小雨謾罵和毆打。

李建超和林小雨各說各有理,至於孰是孰非,我們不得而知。但李建超已經正式向林小雨提出離婚,他暗示我們,正是因為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岳母王翠花才急著向他討要這筆存款。

提到這筆錢,王翠花的情緒激動,多次失聲痛哭。如今的她面臨揭不開鍋的窘迫境地,很後悔不該把錢存到女婿的名下,甚至連一張借條都沒有。王翠花一心想把這筆錢拿回來,但不管是她還是李建超,都缺乏相關的證據。

因此在我們的多次調解下,雙方意見終於達成一致。李建超名下的22萬存款全部歸王翠花所有,王翠花給李建超3萬,並歸還兩人結婚時的首飾,這才給這場鬧劇畫上一個句號。

愛情和婚姻是相互依存的關係

因此對於家庭成員和親朋好友之間的大額金錢往來,必須三思而後行。如果雙方的關係發生改變,不要讓錢財成為破壞雙方關係的起因。我們在進行這種大額錢款往來的時候,最好能夠使用電子轉帳,有相關記錄可查,避免雙方陷入糾紛之中。

更重要的是,王翠花試圖用這種方式轉移財產,最終通過申請廉租房補貼的審核,這種欺騙行為本來就是一個錯誤,更是一系列糾紛的根源。如果她不將錢款存入女婿李建超的名下,不會走到這一步。

真正讓我們恐懼的是李建超與林小雨的婚姻,兩人戀愛三年,原本應該擁有一個幸福的婚姻。但在結婚時,林小雨只為撈取利益,不考慮李建超的感情;結婚後,把貴重物品搬到娘家,與丈夫分房住,與別人在一起,這都是不可取的行為。

李建超同樣有錯,他不信守承諾,與別人關係密切,不歸還岳母的財產,虛構結婚時的花費,都是婚姻破裂的根源。但歸根結底,他們之所以走到這一步,都是因為兩人在愛情和婚姻里相互提防,對彼此沒有感情,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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