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建均
「我在城裡定居的27年了,過去一直搞不懂,為什麼人人都說城裡的生活好,也紛紛在城裡定居,可還是有很多人會花幾十萬上百萬回農村建房子。
而長住城裡,農村的房子,一年都住不到幾天,有些人三五年才回去一次,這樣回去建房子不知意義在哪?
如今,父母走了六七後,我才漸漸明白回農村建房的真正意義!而明白了後,我卻為此很是後悔!」
大家好,我叫陳建均,是94屆畢業的本科生。
當年一畢業,我就分到了國企公司,第三年和同單位的妻子結婚,恰好那年公司建員工福利房,我和妻子爭取到了一套四房的大戶型。
九八年入住這套房子,九九年我兒子在這套房出生後,我就把農村的父母,接到了城裡居住,一是要他們幫我帶娃,二是也讓他們好好享受城裡的好生活。
父母這麼一住就是十幾二十年,農村老家基本沒回去過。
剛開始我大哥沒成家,留守老家了幾年,家裡的土地和老房子都歸大哥一個人使用,他打理得很好,我和父母過年過節,也會回去住一兩天。
父母來城裡的第四年,大哥和隔壁縣的大嫂結婚了,並且還去了大嫂那邊工作和生活。大哥走後,老家沒人後,我們就很少回去了。
老家的土地沒人打理,就荒了,被村裡收了回去,而老家的房子沒人住沒人打理,也變得破破爛爛。每次我們回去都不會待太久,一般回去掃墓,大概兩三個小時搞定了,就立馬回城裡去。
15年前,一場大雨把年久失修的老房子衝垮了,連著我堂哥的老房子,一起垮塌了一半。
同樣已經在城裡定居二三十年的堂哥,得知老房子垮塌後,就找到我商量說,想兩家人一起建個雙拼的房子,這樣可以節省很多錢。
大概兩家人各出20萬不到,就可以建個非常不錯的二層小樓。並且兩家人還能同個大門,以後過年過節也熱鬧。
可我卻沒答應,不是我沒錢,而是在城裡生活這麼多年,農村老家對於我來說,就像一個可有可無的存在。
所以,看著農村房子塌了,我也沒去管。
而父母當時一直是想要我和堂哥一起建房的,但我覺得與其花這麼多錢在農村建房子,還不如在城裡再首付一套房子給孩子。
因為我們這一代人是不想回去生活的,再下一代的年輕人,更不會回去。
也就我的父母會想回老家,但當時他們都70歲一把年紀了,也不可能回去養老,再說了農村沒有城裡的生活便捷,他們再想回去,我們也不放心他們回去住。
就這樣,我堅決不回去建房。
而堂哥卻和我不一樣,鐵了心也要建房。他把他那邊的老房子全部剷平,而我這邊倒塌的房子,就用一堵牆給隔斷了。
然後他花了20來萬,建了一棟很小的二層小樓,占地80多平,二層樓也就弄了4個房間。
雖然對比城裡的套房,這20多萬換個二層160多平的四房,也挺值得的,但是卻覺得這錢白瞎了。
因為我堂哥幾兄弟姐妹,不是在省城定居,就是在各個離老家上百公里的縣城,一年也就清明和國慶,要麼過年會回來住幾天,其他時候,那房子都是空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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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所以這花了20多萬建房子,就住幾天,我就覺得這房子存在的意義根本不大。
我也笑話過堂哥,真是人傻錢多,再想念老家,可以每年回來看一看,看了過後,就直接去鎮上或縣城住酒店。
更或者回到老家周邊的景區遊玩幾天,把這20多萬拿來回老家遊玩,真的比建房子更值得。
可我堂哥卻覺得老家有塊屬於自己的地方,才有根,而我說的拿錢回老家遊玩,只是一個無根的旅客,到哪有啥旅居,不是回家。
不管堂哥怎麼說,我都不認同他的觀點。因此老家的房子就荒廢在那,長草成了荒地。
2017年至2018年,我的父母相繼離世後,我才漸漸意識到老家沒房子帶來的後果。
首先,父母去世時,想給他們置辦喪事,可在城裡沒有業主同意我們在套房裡辦喪,想回農村卻沒有房子供我們設置靈堂,借人家的房子又是不可能的。
就這樣,父母兩老離世,我都沒好好給他們辦喪事,只能簡單在殯儀館弔唁就火化了。
接著父母去世後的兩年裡,村裡大搞美麗鄉村,老家的已成荒地的老房子,竟然被村裡收回,直接剷平做了健民廣場。
我和大哥本想抗拒的,可人家一句,我們兩兄弟的戶口遷走了,沒有農村戶口就沒有宅基地,如果房子還在,我們依舊可以住,但房子沒了,這塊地就不屬於我們的。
就這樣,在這個村裡,我們兩兄弟除了山上的幾座墳墓,是自己的,其他都不屬於我們,就像外來人一樣,啥都沒了。
最後,父母沒了,老家又沒了房子,我的大哥就很少回來,一心把根扎在大嫂那邊,父母的墳墓,也都是我年年去祭拜,大哥只會打幾百塊錢給我,讓我替他買多點紙錢燒給父母,而他就不回來了。
雖然每次都說他那邊忙,要帶孫子要做什麼事,但我大概知道的是,在我們老家這邊,大哥是徹底沒了根,他們就覺得回來幾天很不方便,住酒店花銷大,而住我城裡的家,他們又怕打擾。
還有我父親的兄弟姐妹,我的兩個姑姑和小叔,過去他們都會回來的,可因為老家房子沒了,他們就沒了這個念相似的,減少了來往,並且隨著我父母去世,老家房子夷為平地,他們就更不想回來了。
就這樣,我雖然是老家出來的人,但老家卻再無屬於我的地方,曾經好好的一個大家庭,也隨著父母離去,老家消失而分散了和淡漠了。
相比較我的堂哥,他們在老家還有房子,即使父母去世了十多年,但他們四兄弟姐妹,卻還會年年回到農村建的小樓里,一起聚餐一起玩樂幾天。
好幾次清明回去掃墓,路過堂哥家時,都看見堂哥一大家回來了。但每次我都不敢進去坐坐,因為他們一大家子其樂融融的樣子,讓我是羨慕又不好意思。
尤其是想到當初拒絕堂哥一同建房,又還笑他人傻錢多,我就很是後悔。
如果當初我在農村建了房子,也許今天我們家也可以像堂哥家那樣,父母走了,老家這根還在,兄弟姐妹也還能常相聚,不至於落到如今,說是家鄉人,在家鄉卻沒地方沒房子沒親人。
所以,通過我的經歷想勸大家一句話:無論你們在城裡住得多麼開心自在,也一定要在農村有套房子。
建不起新房,就維護好老房子,不想回去住,只要保證房子不倒,即使全家人的戶口遷走了,我們的老房子還在,而在這個故鄉,就還有我們的根。
有了根,我們才有可歸宿的家,而有了家,我們才有可延續的親情和親人。希望每位走出農村的遊子,都不要丟失了曾經的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