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殿堂中,相互信任構成了不可或缺的基石,而欺騙則被視為最為侵蝕關係的行徑,難以被寬恕。
然而,在現實生活這片複雜多變的土壤里,不少婚姻關係中不幸地滋生了欺騙的陰影,這些欺騙行為往往根植於個人利益的權衡與取捨,令人扼腕。
5月9日,江蘇,一女子分享婚後發現房產證不是老公的名字,感覺被騙了,他們一家人你都是騙子。網友說,嫁的是人,又不是房子,有什麼心寒呢?
女子分享說,和老公結婚七年了,孩子都要讀小學了,提交資料時才發現,家裡的房子不是老公的名字,寫的是公婆的名字,看著好心寒,感覺被他們一家人騙了。
當初結婚的時候,要求他們家有房子。很多人還說我物質,是圖他們家的房子才嫁過去的。心裡很好受,但也只能放在心裡。
女人找個男人要求有房子就過分了嗎?結婚沒有房子,有了孩子住哪裡啊?我可以接受租房子住,但是我不希望孩子跟著我受苦。
更何況,現在的愛情那麼不靠譜,多少女性結婚後不受待見,最終鬧到離婚的地步,我想讓我的婚姻有點保障,有錯嗎?
當初介紹人跟我說,他們家有車子有房,車子是十多萬的車子,房子是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也是登記在他的名下。
媒人也是知根知底的熟悉人,所以,就相信了媒人。結婚的時候,就沒有要求加上我的名字。當初提彩禮的時候,考慮到他們家買了房子和車子,只要了6萬塊彩禮。
就這樣因為我的疏忽大意,被他們欺騙了這麼多年,要不是孩子要讀書了,要拿房產證登記,老公還要繼續瞞著我。
心好冷啊,被他們一家人耍得團團轉。要是我現在離婚了,除了孩子,我真是一無所有。不是,我要是離婚了,我還得要背負著孩子的撫養費,也就是說,我結婚幾年,還要背著一屁股債。
姐妹們,結婚前,一定要把事情弄明白了,千萬不要因為面子問題,不好意思問啊。要不然,到頭來吃虧的就是你自己。
對於女子的分享,網友議論紛紛,網友吐槽說,這就相當於變相騙婚。結婚之前,就已經做好了防護你的準備。
還有網友說,也怪你自己當初沒有問清楚。其實結婚之前,很多事情都要擺在桌上說清楚,遮遮掩掩就是有鬼。
不過,也有網友說,這有什麼關係啊,只要你好好過日子,公婆百年後,房子還是你孩子的。就算離婚了,房子也是你孩子的。這沒什麼可氣的。你要安全感,人家男方也不想被騙啊。
筆者觀點
看了女子的分享,丈夫家裡做的這事情的確令人失望。 女子也許糾結的不是房子寫在誰名下,在意的是婆家人合起伙來把她騙了。
夫妻在一起最重要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和相互信任。這基本的理解和信任都沒有了,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意思呢?
要不是孩子讀書,需要拿出房產證出來登記,夫家人是不是還準備一直瞞著她呢?
因此,很理解女子的心情。當然了,事已至此也沒有必要為此難過,好好過日子才是首要的。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