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一聽就說:「我就說是來借錢的吧,那有那麼好心來看你!」聽了兒媳的話,我心裡難過極了,低下頭一句話都不想說。兒子一聽,馬上從自己口袋裡掏出一百塊錢,哪知道媳婦搶過兒子手裡的錢,直接塞進自己口供里,說:「今天要四十,明天就要四百了,你爸就是個無底洞!」
我看到出來,兒子很是憤怒,便他壓抑著內心的怒火,對兒媳說:「我給他寫張借條,讓他簽字劃押總可以吧!」說完就進了屋,兒媳說:「那也只能借五十!」過了不久,兒子拿了個信封出來,兒媳擔心有詐,搶過來一看,覺得沒什麼問題,才十分不情願地把五十塊錢給了我!
兒子把我送到樓下,在小區門口站了很久,看我走遠了才轉身回去。回到家裡我心裡特別不舒服,我打開信封,準備把欠條給扔了。我仔細看了一下欠條,發現欠條上的內容跟我簽字畫押的不同,上面寫著:「不孝子馬強欠下父親馬國慶20年養育費,共計30萬元,今日還款50元,餘下尾款將以分期付款形式,在每月底打款2000到父親帳上。直到還清為止!」
看完這張欠條,我淚流滿面,兒子有如此孝心,我此生足矣!要這張欠條何用,我把欠條撕得粉碎,拋向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