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說出孩子是解鳳領的後,解鳳領非常高興,提出兩人和好的請求,並將她們母子接了回來。但是她由於找不到失蹤的丈夫,所以一直沒有離婚,這才導致她和解鳳領無法辦理結婚登記,孩子也上不了戶口。
這件事在解鳳領的心裡也結下了疙瘩。他對遲燕也不再像過去那麼嬌寵,家裡的錢更是不讓遲燕動一動。時間久了,遲燕也難以忍受,這才離家出走。
既然兩個兒子都不是自己的,那也沒必要養了,解鳳領帶著兩個孩子來到了遲燕的娘家。但是遲燕的父親拒絕認領這兩個孩子,一來這是年輕人的事情,和他沒關係;二來自己年齡已經大了,也照顧不了兩個孩子。
根據法院和派出所的建議,因為遲燕涉嫌重婚罪,解鳳領準備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遲燕,法院受理後,派出所就可以配合法院對遲燕進行逮捕,這樣不論是賠償還是孩子歸誰撫養的問題就都可以解決。
或許是心靈感應,也可能是遲燕聽到了什麼風聲,遲燕突然回家來了。
解鳳領將兩個孩子送到遲燕的居住的賓館,告訴遲燕自己已經與孩子做了親子鑑定,遲燕不僅沒有歉意,反而責怪解鳳領「早幹嘛去了」。解鳳領對於第二個孩子也不是自己親生的非常氣憤,當他質問遲燕時,遲燕也是一臉疑惑的表情,說「我也很奇怪」。
歸途看法
孩子可以由母親遲燕帶走,但是這對於解家一家人來說,確實是太不公平了。解鳳領那是自不必說,包括解鳳領的父母,八年來對待兩個孫子也是傾注了全部的心血,如今這種局面,兩個老人一時間都無法接受。
遲燕當然是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首先,她在和丈夫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就和解鳳領在一起生活,本身就已經涉嫌重婚罪,觸犯了法律。
第二,面對解家一家人,遲燕早就應該把事情和盤托出,丈夫失蹤多年,完全可以採取別的辦法來接觸婚姻,哪能一拖再拖。
第三,對於第一個孩子,遲燕竟然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僅憑著猜測和感覺,就把孩子帶到解家,的確是有些太不負責任了。
第四,最令人不齒的是,兩個人已經在一起生活,雖然沒有結婚證,但已有夫妻之實,遲燕竟然還作出出軌的事情來,導致第二個孩子也不是解鳳領的,最後還一臉茫然地說自己也感到奇怪,不知廉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