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後不碰我,我惱怒之下給他戴了綠帽,他卻沒生氣
人們在愛情領域有時候會有這樣的衝動,在某個時間段,邂逅了一個乍見歡喜之人,恨不得立馬和對方形成結婚結果。想說的是,衝動是魔鬼。為此,關於閃婚的舉動我一點都不提倡。之所以時常強調戀愛期間的磨合期較為重要,是因為婚姻生活是一個較為繁瑣的過程,期間,不僅僅要考量彼此的顏值以及家境或賺錢能力,也需要考量彼此為人處世的態度。倘若兩個人在對眼狀態下衝動閃婚,卻在結婚結果形成之後發現彼此三觀不合,婚姻生活必然會呈現出格格不入的狀態,這時候會感嘆:明明結婚了,卻比單身時還要痛苦、寂寞。

三、戀愛期間,若彼此三觀不合,要理性分手。
在當今的戀愛體系中,時常看到的現象:在建立戀愛關係沒太久時間,就形成了婚前同居狀態。這時候,彼此之間不僅僅有了親密接觸,甚至在金錢層面也形成了混在一起。以至於人們在戀愛狀態中,會有這樣的調侃:自己和戀愛對象之間就差一紙結婚證了。伴隨著交往深入,並不是所有戀情依然能呈現出剛同居時的美好,尤其在發現彼此三觀不合的情況下,戀情就變成了負擔。這時候,或腦海里有過分手想法,卻因為不好意思將分手說出口,以至於在糊裡糊塗狀態下換來了結婚結果,導致婚後生活一地雞毛。提醒所有人:戀愛期間,若發現彼此三觀不合,要理性說分手。
四、交往時,若感受不到愛的磁場,切勿執拗。
感情領域最悲哀的現象:你很愛某個人,於是,你試圖用真心去感動對方,但你在對方的認知里,也不過是排解寂寞、給對方當遮羞布、解決對方當下困境的工具。為此,在你單方面付出的狀態下,你們換來了結婚結果。你原本以為,只要彼此結婚之後,他對你的態度就會慢慢轉變,但伴隨著婚姻生活的拉長,你卻發現,無論你付出太多,都難以暖熱對方的心。在此情況下,或許你就會寒心,並產生離婚想法。想說的是,主動追愛並不丟臉,但在戀愛關係建立之後,對方至少要對你有最起碼的愛的回應,否則,請放棄對這段關係的執拗。

關於你和你丈夫之間的感情真實:1)你只是過早地過上了和同學們住在同一屋檐下的生活,以至於當你參加工作之後,感受到了一個人生活的舒坦,以至於你在某個階段,對一個人的生活有些上癮,從而對婚姻生活沒有強烈的期許,但在你身邊很多同齡人都走進圍城,且面對你父母不斷地催婚以及身邊對你終身大事的人操心的越來越多的情況下,你其實對婚姻生活較為渴望;2)你丈夫則是曾在一段關係中真心投入過,以至於他品嘗到了愛情中較為痛苦的部分,以至於他對結婚這件事是發自內心的排斥,和你結婚,在他看來,只是應付父母逼婚以及世俗之見的緩衝之計。
你在單身很多年之後,在遇到你丈夫的時候,為什麼就有了結婚衝動?事實上,在你認識你丈夫之前,也曾有人給你介紹過相親對象,你給出的反應是非常排斥。那麼,有關你願意和你丈夫交往,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1)父母逼婚緊;2)身邊人多數結婚,你有些焦急;3)你丈夫長在了你審美體系中,你對你丈夫一見傾心。在三種因素疊加之下,在你和你丈夫建立戀愛關係僅3個月的時候,就換來了結婚結果。遺憾的是,你們結婚的目的不一樣,以至於婚後呈現了不同的姿態。現狀下,既然暖不熱不丈夫的心,那就理性離婚吧。

編後語:
很多時候,父母的心思是較為簡單的:在子女過了適婚年齡,還沒有結婚,父母就會逼婚。父母這時內心的真實想法:有子女不結婚,自己面子上掛不住的因素,但更多的想法則是覺得自己在慢慢變老,希望子女能夠找到一個可以接替父母關心子女重擔的那個人,讓子女在婚姻生活中感受到相互照顧,且從此不再孤單。
然而,父母有時候會鑽進逼婚的執拗當中,以至於會讓子女頗感心煩和無奈,不排除的情景:子女為了不讓父母繼續為自己操心,在遇到一個讓自己相對滿意的異性時,就會產生趕緊結婚的衝動。想說的是,即便過了世俗中所謂的最佳結婚年齡,在優選結婚對象的時候,依然要給彼此一定時間的磨合期,畢竟婚後生活是否幸福也非常重要。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