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離婚時,妻子把婚前房賣掉,男人理所當然:賣房錢也得AA

2022-04-29

AA制是現在很多年輕人常用的方式,而他的初衷是為了減輕壓力,也讓大家不至於因為誰去付款產生一些矛盾。可現在AA制卻開始流傳到婚姻里,成了一些人不想為自己承擔責任,不想對對方對婚姻負責的藉口和理由。

而大部分做這件事情的,都是丈夫,這也並不是偏見,因為現在就是有很多的丈夫覺得,憑什麼自己要給妻子花錢?憑什麼自己要給妻子彩禮?他們甚至還覺得妻子在裝模作樣,一方面說著平等,一方面又極其看重物質。

可惜女孩子自己心裡清楚,她們要為婚姻付出什麼?要為婚姻失去什麼?所以這些男人的這些斤斤計較,根本就是魚和熊掌想要兼得。而他們這種男人,也很難娶到妻子,即便是得到了婚姻,也會因為他們的自私自利,最終失去。

01.斤斤計較,充滿算計的丈夫

張夏和李明是相親結婚的,而在相親之後一起相處的那段時間裡,因為兩個人並沒有那麼熟,張夏也並沒有那麼的理所當然,所以兩個人所有的費用都是AA制。

結果讓張夏沒有想到的是,兩個人在結婚之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制定了一個AA制的家規。

這樣的事情張夏簡直是聞所未聞,因此自然也有一些接受不了,「哪有夫妻AA制的?這和搭夥過日子有什麼區別?」

「怎麼就沒有?你看咱倆之前AA制的時候不是挺好的嗎?既能減輕約會的負擔,也不會有什麼經濟矛盾和衝突,而且分的清清楚楚的,以後誰都不會打誰工資的主意,過得多舒服呀。」李明高興的解釋,仿佛覺得自己提了一個多好的主意。

「你自己不覺得自己說的離譜嗎?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以後要一起養育孩子,一起負擔雙方的父母,怎麼可能能分的那麼清楚?還打對方工資的主意,這是夫妻之間會產生的問題嗎?」張夏完全接受不了。

「你還是太年輕,我之前相過好幾回親,那些女孩子開口就是天價彩禮各種要求,我們男人又不是冤大頭,也得為自己想想吧。」李明終於說了真正的理由,而張夏在覺得可笑的同時,也懶得再和他掰扯。

不過張夏倒是沒有想到,李明的AA制竟然執行的那麼徹底,不光是日常開銷要AA,就連現在兩個人住的房子的房租,也要按誰待的時間最長來算,其他的水電費什麼的就更不用說了,李明簡直是張夏見過最斤斤計較的人。

而每天在計算這些開銷和花銷的過程里,張夏也覺得無比的心煩,最後也放棄了要兩個人一起攢錢買婚房的念頭,提議住進自己的婚前房裡。

原本李明自然是不同意的,直到張夏先開口說不會和李明收錢,只需要算水電費時,李明才興高采烈的搬了進去。

02.覺得荒唐,準備離婚

這一對比也讓張夏覺得十分無語,剛開始執行AA制覺得將就也能過下去的想法也慢慢的有了動搖,但是因為張夏當時就是因為30齣頭了才去相親,所以即便已經有了離婚的念頭,張夏也還是有一些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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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一次和張夏的父母出去吃飯,在結帳的時候李明當著張夏父母面兒計算哪一道菜誰吃的多?最後竟然讓張夏的父母也要掏錢的時候,張夏終於忍不住了,直接站起來回懟李明。

「你這是和我結婚嗎?你這是想和計算機結婚吧?這麼愛算,你乾脆找上個和你一樣一分錢不想為別人花的人過日子算了,我是徹底受夠了。」

說完之後,張夏主動把飯錢付了,然後就帶著父母離開了。

等到氣沖沖的回到了父母家,張夏的父母也覺得李明就好像是有病一樣,也不再像之前催婚那樣說婚姻多麼多麼好了,反而是有一些後悔,猶豫了一會兒,兩個人也開始勸女兒。

「閨女啊,當初是不是我們催你催的太急?才導致找了李明這樣的人,如果是因為這樣的話,那爸媽和你道歉,婚姻不應該是這樣的,爸媽是想讓你幸福啊。」

看著父母愧疚的樣子,張夏忽然就堅定了下來,也趕緊安慰父母,「爸媽,不是你們的錯,是我當時覺得和誰結不是結?沒聽你們的話,太草率了,不過你們放心,你閨女不是受欺負的人,我會和他離婚,以後會好好找一個的。」

聽了女兒這麼說,張夏的父母稍稍的放下了心,而張夏在從娘家離開之後,也開始思考起了離婚的事情,同時還有離婚之後的事兒。

這大半年的婚姻給張夏帶來了不小的陰影,所以張夏之後也不想再和李明有什麼交集,所以張夏在決定離婚之後,也決定把婚前房賣掉。

03.丈夫的無理要求

張夏先是在中介上掛上了房,然後之後就找了一個律師定了一下離婚協議書,畢竟雖然結婚不過大半年,可這一階段內的收入,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李明算的特別清楚,所以張夏一點都不想分給李明。

好在有李明和張夏平時的對話和記帳當證據,律師說可以努力一下。而等定好離婚協議書之後,張夏就馬上去找了李明,李明倒也沒說什麼,欣然同意。畢竟他們這離婚,也基本上算是按照AA制來的,該平分的都平分,對方的誰都不動。

只是在兩個人定好離婚日期準備去辦手續的時候,看中了張夏房子的客戶也上門來了,而且對方可能是比較著急,十分痛快,即便張夏還留了壓價的空間,對方也沒有降價,而是乾脆的簽了合同,然後就把房款給付了。

這可把張夏給高興壞了,正想著找時間去給自己看一套新的公寓,李明就又理所當然的湊了上來。

「離婚前早得說明白,賣房錢也得AA。」

「憑什麼?這房子是我婚前房。」張夏覺得他簡直是恬不知恥。

「可你是在婚內賣的呀,這就是咱們夫妻共同財產了。」原來一直講究公平的李明,現在卻見錢眼開,各種給自己找理由。

可惜張夏也不是個軟柿子,那麼好騙,房子是張夏的婚前房,房款也絕對不可能分給李明一半。而李明的算盤最終也沒有打響,還被張夏用離婚官司威脅了一道,最終只能灰溜溜的離了婚。

而離婚之後,張夏有些氣不過,到當初介紹兩人認識的婚姻介紹所把李明的德行說了一遍,最終婚姻介紹所也同意,之後不再幫李明安排相親。

奇葩年年有,李明這種卻不多見,畢竟有些夫妻執行的AA制,不過是夫妻兩個人的錢不往一處放,但該怎麼花?該給對方花的時候,雙方從來都不會猶豫。而像李明這樣吃飯都要計算誰吃的多的人,大概沒有一個人會受得吧。

但其實我們說的簡單一點,李明這樣的人就是不適合結婚,因為他太過自私,太過以自我為中心,明明兩個人已經成了最親密的人,卻還是生怕對方占自己的一點便宜。所以女孩子嫁給了這樣的人,別說幸福了,連婚姻的真正意義都體會不到。

而張夏的故事也告訴我們另外一個道理,不管是因為父母催婚,還是因為自己覺得年齡太大不好嫁人,都不能太過草率,該了解的不能放過,該相處的時間也不能省略。畢竟婚姻永遠是一輩子的大事,不認真,只會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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