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女性朋友,退休後在家閒著沒事幹,所以選擇做保姆打發時間。而有女性朋友的呢,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找不到好的工作,所以不得不做家政,或者是工廠、工地上做,要麼就是做保姆,相比以上幾種工作,保姆算是最輕鬆的了吧。
可保姆也分兩種,有種是單純的只做家務,或者照顧孩子和老人,而另一種則是有償陪伴保姆。這種保姆不僅要做家務等事,還需要住家陪伴僱主,當然有可能會跟僱主發生一些親密關係了。
雖然這兩種保姆都是靠自己的能力掙錢的,但,第一種活得有尊嚴一些,而另一種呢,不僅沒尊嚴,有可能還會與僱主以及他的家人發生糾紛。到時有可能不僅錢沒賺到,還丟了臉面,值嗎?
下面我們來聽聽一位讀者朋友的故事吧。
劉姨,55歲
我從小在農村長大,因為家裡兄弟姐妹很多,加上我是老大,所以我小學沒畢業就輟學在家幫父母照顧弟妹,以及做家務。
18歲那年,經人介紹認識了比我大10歲我丈夫。因為他們家經濟條件比我家的要好一些,在我們認識還不到三個月的時候,我們就在雙方父母的包辦下成了親。
因為我年齡不夠法定年齡結婚,所以成親時並沒領結婚證,直到我兒子2歲大的時候才去領的證。我們先後生了三個孩子,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日子雖然苦了點,但是一家人其樂融融的生活在一起,日子再苦也不怕。
15年前的一天,我丈夫出了車禍,當場斃,後經交警調查得知,那天我丈夫逆行,而貨車司機因為避讓另一位行人,再上他的車速有些過快,所以才導致的車禍,我丈夫負全責。
據說那名貨車司機也受了很嚴重的傷,後面經過調解,貨車司機出於人道主義賠給了我們5萬塊錢,從此我們兩家互不相欠。
那時候真的很難,因為公婆年紀大了身體都不好,全家人的生計全靠我一個女人來承擔。丈夫的賠償款都不夠給公婆看病,不得已我放下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
因為沒文化,我只能找一些比較辛苦的工作做,比如洗碗工,服務員等,可那些工資真的很低,根本就不夠養活我們一大家子。後面經人介紹,我去醫院做了護工。
在照顧病人的時候我都盡心盡責的去照顧,病人心情不好的時候,沖我發脾氣時,我不敢反駁,而且選擇一忍再忍。也許是我脾氣比較好吧,其中的一個太阿姨把我請去她家照顧她的生活起居。
因為她的兒女都在外面成家立業了,很少會回來看她,一般只有過年過節才會回家陪她幾天,但每個月都會固定打錢給她。而她的老伴呢,則在幾年前突發疾病去世了,她一個人自己住很是孤單,有時候生病了都沒人照顧。
就這樣,我在老阿姨家一做就是6年,後面因為她年紀越來越大,身體也越來越不好,經商量後她兒子把她接去同住了。而我也因此失業了,後面經朋友介紹,我應聘到另一個家庭照顧獨居老人,做住家保姆。
那位老人曾是大學教授,妻子10年前因為一場意外喪失命,從此老人就一個人獨居,而他唯一的女兒也出了國,並在那裡定居了。因為不習慣國外的氣候,黃教授並沒有選擇跟他女兒定居在國外,而是選擇一個人留在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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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因為不放心父親一個在家生病時沒人照顧,或者有什麼事後沒人幫忙,經黃教授他們父女倆商量後決定,找個住家保姆照顧他老人家。剛好朋友介紹給我,於是我就去應聘了,沒想到還真應聘上了。
簡單的了解僱主家的信息後,第二天我就正式上崗了。在黃教授家,每次出了給他做一日三餐外,就是搞衛生,幫他澆澆花。工作量不是很大,我們倆也相處得很愉快,最重要的是我做的飯菜很合黃教授的胃口,每天我做的菜他都說好吃。
黃教授雖然已經快70歲了,但是身體卻是很健康,精神面貌都很好,加上他一副溫文爾雅的樣子,以及他時刻懂得關心的做法,我覺得跟他相處非常的輕鬆。
偶爾黃教授會叫我陪他去公園走走,散散步,我們倆也不會因為文化的差異,有代溝,我們很能聊得來。就這樣我在黃教授家一做就是兩年,期間他還給我漲了200塊錢的工資,我開心極了,我每天盡心盡責的照顧他,陪伴他,我也習慣了這樣的相處模式。
可半年前,黃教授突然加了我3000塊錢的工資,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何德何能能讓工作從最初的4000塊錢漲到7000塊錢呢?我問黃教授,他說這是應該得的,以後我按照他做的就行了,我懵了。
一切如舊,我也沒把這事我往心裡去,我只是更加賣力地對他好。可漸漸的。黃教授慢慢的喜歡叫我去他房間坐坐,聊聊天。有時候已經10點過了他都沒有讓我離開的意思,我感到有些無奈。
甚至他會挨著我坐得很近,時間久了我也有些反感,可他卻越來越是無忌憚,聊到開心的地方,他甚至會主動拉著我得手。他說只有這樣他才有安全感,他才不會覺得孤獨,我尷尬死了。
從那以後,黃教授越來越喜歡粘著我,我去買菜他也跟著我去,我感冒有些無奈。突然有一天吃完晚飯後,黃教授突然拿出了1000塊錢,說是給我的費用,我很奇怪,因為他不久前才剛給我發工資。
我怎麼都不肯收下這筆錢,因為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給我這筆錢,所以我拒絕了他的好意。黃教授很不高興,隨後他才把自己的想法告訴我,他說希望跟我有進一步的發展。
我以為他是喜歡上我了,誰知他說以後他會每個月固定多給我三千塊錢,目的就是讓我跟他發生親密關係,我們做一對靈魂伴侶。但是對外不能說,更不能讓他女兒知道這事。
我懵了,才知道原來他只是想讓我滿足他的生理需要罷了,我當即拒絕了他的要求,並把他前後給我的四千塊錢退給了黃教授。他很不解,覺得這是個很公平的買賣,我為什麼就不同意了。
在他眼裡是很公平很划算的買賣,可在我心裡這可是有關我尊嚴的事。也許在他們有錢人眼裡,我們這些從事保姆工作的人都很愛錢,為了錢我們可以出賣我們的身體,甚至是尊嚴。
也許有這樣的人,想不勞而獲,可我不是那樣的人,我覺得如果那樣做了,就對不起我死去的丈夫,以及我的三個孩子。所以我寧可窮一點,苦一點,我都不願意出賣自己的身體,不勞而獲獲取錢財。
最後我不會黃教授的極力挽留,毅然決然地辭了工,然後重新去人才市場找工作。我相信再苦再累我都能靠自己的雙手度過難關的。我想好了,等我的三個孩子都成家立業後,我就安安心心的回老家去養老,種種菜,養養雞鴨,自主自給的過完下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