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認可父母。
但與周汀的說法不同,張昊的弟弟並不認可周汀在家裡的地位,他怒聲訴說著嫂子周汀的罪狀,周汀在與張昊結婚之後,從來沒有叫過自己的父母「爸媽」,這讓他無法接受,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周汀對於公婆是什麼樣的態度。
3,看望妻兒,睡地板。
除了父母不參加婚禮,周汀不認可公婆之外,張昊還說出了他近三年不看望妻兒的原因,原來張昊最近一次去看望妻兒的時候,周汀和岳父岳母竟然要他睡地板,這讓他感到心寒,也感到委屈,就是從那一刻開始,他再也沒有去深圳看過周汀和孩子。
對於張昊的說法,周汀也給出了解釋,家裡只有三間房,她讓張昊跟弟弟一個房間,張昊不願意,最終才讓他睡地板。
最終結局,皆是無奈
張昊與周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無法辨明孰是孰非,但無論怎麼樣,孩子都不是物品,不可以任意搶奪,更不是用以傷害對方的武器,所以面對張昊的決絕態度,周汀正在積極地準備上訴材料,提供各項證據。
律師告訴周汀,張昊如果沒有經過法院許可,直接把孩子搶走,嚴重傷害了周汀,加上他之前對孩子基本上沒有盡過撫養義務,對孩子和周汀的行為都是一種很大的傷害,換句話說,如果周汀起訴離婚,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更傾向於她。
最終,在當地司法部門的調解下,為了避免讓孩子在撫養權爭奪戰中再受傷害,雙方達成共識,在法院正式判決下來之前,先讓孩子跟母親周汀去深圳就學,讓孩子的生活能夠漸漸歸於平靜,畢竟如果不及時上學,會對他的未來產生很大的影響。
調解中,張家人的粗暴讓周汀孤立無援,無論過去兩人有著怎樣的情感糾葛,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相信法律會給他們一個公正的判決。
然而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倘若張昊能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也不會發生如今這一幕,倘若張昊能夠獨立自主,周汀也不會在這段婚姻里受盡委屈,希望雙方都能明白,為人父母者的重要意義就是為了孩子。
張昊和周汀原本都是為了給予孩子關愛,出於一片好意,可雙方卻都忽視了對孩子造成的影響和傷害,無論婚姻將來如何收場,孩子總歸還是他們的孩子,他們面對感情破碎後的做法,顯然非常不理智,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