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麗的抱怨里,我們可以看出,她並沒有認為自己有任何不對的地方,話里話外都是對丈夫的嫌棄。
李小亮不願意接受調解,他認為小麗的心就沒有在自己身上,之所以跟自己結婚,也是看上他家房子要拆遷,等到婚後聽說根本沒有拆遷這回事,就後悔了。
「為了娶她,我家借了一屁股債,還去銀行貸了款,現在她整天不回家,這樣的婚姻我不要了,她必須退還我15萬塊錢。」
李小亮表示,只要小麗把這筆錢退回來,他們就去把離婚手續辦了,今後誰也不認識誰。
但是小麗卻不願意退回彩禮錢,自己沒有騙婚,也沒有提出離婚,憑什麼要退彩禮錢呢?
李小亮最終決定去法院起訴離婚,勢必要討回當初付出的20萬彩禮錢。
其實不管是小麗還是李小亮,都對婚姻過於草率了些,婚前兩個人都沒有好好了解對方,就匆匆步入了婚姻,這樣就給婚後的和諧生活埋下了隱患。
所以,要想擁有美好的婚姻,一開始就要築牢婚姻基礎才對。
小麗拿走20萬彩禮錢,卻不願跟丈夫好好生活,她這種行為算不算騙婚呢?歡迎大家點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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