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兩歲時被遺棄,姑父撿來養了20多年後,親生父母卻想上門認親
文:老葉 故事來源:陳文婷
今年42歲的我,有一個比我小15歲的表妹,說是我姑姑和姑父的女兒,但我們卻沒有一點血緣關係。
因為她是我姑父,從路上撿來的「野孩子」。

在25年前,我姑父家發生了一件很悲痛的事情,姑姑和姑父結婚8年,好不容易生下一個兒子,結果等孩子4歲多時,卻意外檢查出患有先天性軟骨病。
導致我這個表弟2歲多都沒法走路,甚至爬行和翻身都不會,成了一個出生就成了癱瘓人似的。
一開始,我姑姑和姑父也不知道這種情況,以為就是營養不夠,比其他小孩發育慢點。
結果姑姑備孕第二胎時,做了個產檢,卻被告知我姑姑和姑父的身體都有問題,兩人都有軟骨病的症狀,雖然不嚴重,後期補一補還是可以維持症狀的,但是卻不能再生育,因為有可能生的孩子也會被遺傳。
當時聽到這樣的檢查結果,姑姑和姑父對自己沒有多麼驚慌,而是突然我表弟好幾歲了還不會走路,是不是也是遺傳了他們的病。
後來,他們就帶著表弟去了省城醫院,做了個全面檢查,結果真是不理想,表弟遺傳的軟骨病比父母還要嚴重,有可能導致他的人生,只能被人輔助生活。
那會兒,我姑父一家人都像天塌下來一樣,兒子患病,夫妻倆也沒辦法再生,餘生也要照顧患病的兒子。
很多人都建議姑父把這兒子偷偷送到福利院去,因為留著這樣的病秧子在身邊,遲早都是個累贅。並且夫妻倆沒法生,等他們老了。病秧子的兒子,以後由誰來照顧?
作為大哥的我父親,也說過姑父,趁孩子小,就早點放手吧,不要讓孩子拖累一生。畢竟我姑父和姑姑的生活環境,也不是很理想,姑父是收破爛的,姑姑則是個農民,一邊要照顧家裡和孩子,一邊要耕地,日子很不好過。
大家都勸姑父放棄,但他們夫妻倆卻沒做出這麼沒人性的事。

表弟沒被送走,接著姑父在25年前的一天晚上,又從外面撿了個女孩回來。當時撿來的女孩很小,2歲多,還有點營養不良。
並且好像被父母遺棄兩三天似的,餓得孩子,臉色很青,被我姑父撿回來家,就一口氣幹掉了一大碗粥,和一大塊餅乾
姑父撿著女娃的時候,問了很多周圍人,紛紛沒人認識,於是姑父就覺得這個孩子,可能是老天賜給他的,就想把孩子帶回家養,正好可以彌補家裡的空缺,要他們夫妻倆有個正常的孩子。
可姑父的父母聽了就十分抗拒,表示條件這麼不好,養個不健康的孩子,已經很大問題了,如今還要再養一個野丫頭,這無疑是很荒唐的,甚至吵起來還說,要領養也應該養個男娃,而不是個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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