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兩歲時被遺棄,姑父撿來養了20多年後,親生父母卻想上門認親

2024-05-22

文:老葉 故事來源:陳文婷

今年42歲的我,有一個比我小15歲的表妹,說是我姑姑和姑父的女兒,但我們卻沒有一點血緣關係。

因為她是我姑父,從路上撿來的「野孩子」。

在25年前,我姑父家發生了一件很悲痛的事情,姑姑和姑父結婚8年,好不容易生下一個兒子,結果等孩子4歲多時,卻意外檢查出患有先天性軟骨病。

導致我這個表弟2歲多都沒法走路,甚至爬行和翻身都不會,成了一個出生就成了癱瘓人似的。

一開始,我姑姑和姑父也不知道這種情況,以為就是營養不夠,比其他小孩發育慢點。

結果姑姑備孕第二胎時,做了個產檢,卻被告知我姑姑和姑父的身體都有問題,兩人都有軟骨病的症狀,雖然不嚴重,後期補一補還是可以維持症狀的,但是卻不能再生育,因為有可能生的孩子也會被遺傳。

當時聽到這樣的檢查結果,姑姑和姑父對自己沒有多麼驚慌,而是突然我表弟好幾歲了還不會走路,是不是也是遺傳了他們的病。

後來,他們就帶著表弟去了省城醫院,做了個全面檢查,結果真是不理想,表弟遺傳的軟骨病比父母還要嚴重,有可能導致他的人生,只能被人輔助生活。

那會兒,我姑父一家人都像天塌下來一樣,兒子患病,夫妻倆也沒辦法再生,餘生也要照顧患病的兒子。

很多人都建議姑父把這兒子偷偷送到福利院去,因為留著這樣的病秧子在身邊,遲早都是個累贅。並且夫妻倆沒法生,等他們老了。病秧子的兒子,以後由誰來照顧?

作為大哥的我父親,也說過姑父,趁孩子小,就早點放手吧,不要讓孩子拖累一生。畢竟我姑父和姑姑的生活環境,也不是很理想,姑父是收破爛的,姑姑則是個農民,一邊要照顧家裡和孩子,一邊要耕地,日子很不好過。

大家都勸姑父放棄,但他們夫妻倆卻沒做出這麼沒人性的事。

表弟沒被送走,接著姑父在25年前的一天晚上,又從外面撿了個女孩回來。當時撿來的女孩很小,2歲多,還有點營養不良。

並且好像被父母遺棄兩三天似的,餓得孩子,臉色很青,被我姑父撿回來家,就一口氣幹掉了一大碗粥,和一大塊餅乾

姑父撿著女娃的時候,問了很多周圍人,紛紛沒人認識,於是姑父就覺得這個孩子,可能是老天賜給他的,就想把孩子帶回家養,正好可以彌補家裡的空缺,要他們夫妻倆有個正常的孩子。

可姑父的父母聽了就十分抗拒,表示條件這麼不好,養個不健康的孩子,已經很大問題了,如今還要再養一個野丫頭,這無疑是很荒唐的,甚至吵起來還說,要領養也應該養個男娃,而不是個女娃。

姑父認定了的事,誰也無法改變,這個2歲多的女娃,就被姑父當女兒一樣養在身邊,成了我的表妹。

因為沒出生證明,也沒有正常領養手續,表妹7歲上學前,一直是沒戶口沒正常名字的孩子,我姑父姓周,而稱呼表妹就按照家鄉土話,表妹比表弟小,姑父就叫她二妹,周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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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表妹7歲半,要去讀書了,姑父才走訪了很多部門,花了不少錢,才終於給表妹換來一個戶口。

上戶口時,也遭到很多親戚朋友的勸阻,說撿來的野丫頭,沒必要給她讀書,讀太多書,最後一樣要嫁人的。所以,叫姑父把表妹鎖在家裡。

幫忙照顧因為軟骨病沒法自理生活的表弟,等到表妹成年了,再找個好點的人家,把表妹嫁了換點彩禮就行。

可是我的姑父還是沒有這樣做,表妹不是他親生的,卻一直當作親生的看待。

最終還是給表妹上了戶口,取了個好聽的名字叫「周念佳」,這名字的意思也是姑父對表妹的一種期盼,希望日後表妹長大了能念家,不忘了他們。

而我這個表妹,好像打小就知道自己被遺棄了一樣,來到姑父家,鬧騰了半個月後,就消停了,還特別懂事。

小小年紀就學會做家務,見人也會喊。原本姑父的父母是很不喜歡錶妹的,也在隨著表妹長大,越來越懂事的變化中,放下了芥蒂,接受了這撿來的孩子。

姑父把撿來的表妹當寶貝女兒一樣寵著,沒讓表妹受啥苦頭,也是一直供著表妹讀書。

我這表妹也是聰明有出息,初中畢業考試時,考了個全縣前8名的優異成績,被某私立學校特招去讀高中,不僅有獎學金補助,住宿費、學費等等一些費用全免,等於表妹高中三年只花了點生活費。

而高考時,表妹又以高分,考到了省城的一本大學。

當時表妹上大學,也再一次被幸運照顧,當地一些愛心企業人士,得知了我姑父貧困家庭出了個大學生,就資助了表妹讀大學,承包了四年的學費,以及每個月500元的生活補助。

6年前,表妹大學畢業後,回到老家城裡,考入了國企單位工作。

正當隨著表妹在城裡工作,可以讓姑姑和姑父以及表弟,過上好日子之時。表妹的親生父母卻突然出現了,而他們的出現,表妹的身世也被揭開。

過去我們一直以為表妹要麼是孤兒,要麼是走丟的孩子,這親生父母來認親的時候,也說得很好聽,說是孩子貪吃,被人販子拐走了,他們找了好多年都沒找到。

但認親了一些日子後,姑父才通過一些熟人那裡得知,其實表妹是被他們狠心遺棄的。

當年表妹的親生父母一連生了三胎都是女兒,他們想要生個兒子留後,可這種情況是沒辦法再生了。

於是就把最小的女兒,也就是想把我這個表妹送走。那時候,家家孩子都生不了太多,都很想要男孩,表妹也就沒人要,搞得他們很束手無策,最後一狠心,就把才2歲多的表妹,扔在大路邊。

這時隔20多年,突然出現認親,也是事出有因的,原來他們把表妹遺棄後,就像遭了天譴似的,家裡的壞事不斷。

明明第四胎如願生了個兒子,結果這兒子卻在8歲時,意外溺水走了。接著身邊的兩個女兒,一個初中叛逆,早早輟學打工,然後還嫁到了外地。有一個女兒還算懂點事,但沒啥出息,初中畢業進了工廠,後面嫁到了隔壁村,婆家條件不是很好,導致也沒辦法貼補娘家。

而表妹的親生父母,這幾年也病痛不斷,做父親的有糖尿病,而做母親的,則腰骨不好。

所以,他們來認親,無非是看到表妹出息了,想來討得一點依靠。姑父也知道這事,但善心泛濫,表示表妹多少也要顧念下生育之恩。

可表妹得知這一切後,卻從一開始找到親生父母的感動,直接翻了臉,沒再見親生父母。

雖然這些年,表妹親生父母來求了很多次我姑父,也走訪了很多部門,更是想通過法律手段,要表妹幫忙贍養他們。但是表妹卻一直硬剛著,沒答應認親,也表示不會贍養他們。

而對於養育了表妹二十多年的姑父,卻在這幾年裡,迎來了幸福的人生。表妹掙錢後,努力在老家鎮上買了套房子,讓我姑姑和姑父,以及軟骨病的表弟,搬出了農村,來到鎮上生活。

雖然姑父和姑姑很勤勞,靠著打零工,也能生存,但表妹卻還月月大把大把地往家裡打錢。

如今快28周歲的她,也一直沒談男友,表示要好好幫養她長大的父母,賺多點錢才會打算結婚嫁人。

都說「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生而養之,斷頭可還;未生而養,百世難還!」因此對表妹來說,這樣生而未養的血脈親情,真的沒有養父母的養育之恩有分量的!而她這樣選擇不認親,我也覺得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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