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可沒有白吃飯的午餐,我這麼老了,自知之明還是有的,她那麼年輕,想跟我在一起總不能是圖我老吧。
別說什麼真愛,這世間哪有什麼真愛,都是空話。經歷過社會摸爬打滾的這些年,愛早已無法讓人相信,愛得再深也敵不過現實的摩擦,和生活中的柴米油鹽。
你要是相信了,那你就輸了,到最後人財兩失指不定都是你。
所以,對於小葉說的,她愛我,真心想跟我在一起,我一個字也不信。說什麼通過三年來的相處,知道我是個好男人,一定會對她,所以她願意跟我在一起,以後也會好好地照顧我,不要工資也行。
為了打消她的念頭,我對小葉說:「你要是真的喜歡我,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也可以,不過我有3個條件,你得接受。」
第1條:保姆的工資我繼續給你,但我的所有財產跟你沒關係,我們簽一份婚前協議和財產公證。
為什麼說給你工資呢?主要是我不想占你的便宜,而你也要生活。你照顧我,我給你工資,這個沒毛病。
但是財產我確實不能給你,我的財產不是我一個人的,還有我老伴的一份,這些東西自然要留給我和她共同的孩子。
你也不要覺得不公平,不是你的的東西你強求也不是你得。我本著人道主義提前把這些說出來,也是不想你抱有不切實際的想法。
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年紀大了,不知道能活多少年,你還年輕,還有些年頭。我不想到時候我走了還會給我的孩子找麻煩。
為了避免你們以後因為我的財產打官司,跟我的孩子鬧,一切都說在前面。以前給你多少工資,現在還是給你多少工資,每個月再多給你1000的零花錢,這些年你可以自己存起來,當作你以後的保障。
第2條:你好好地照顧我,以後我走了,從我倆在一起開始結餘的退休金都留給你。
你需要做到跟我在一起後,還是跟當保姆一樣照顧我,而不能常常以老伴的身份給我甩臉色。今天餓我一頓,明天把飯做得難吃,或者不做家務等等。
這些我都是不接受的,如果你這樣做,那麼那個月的工資我就會酌情扣除一部分。具體扣多少,就看你的表現了。
當然了,我也不會故意去剋扣你的工資,我不是這樣的人,也做不來這樣的事情。
另外,我得退休金每個月有多少,你在我家乾了這麼久相信也是有數的,所以,以後你能拿到多少就看我們的日子怎麼過了。你不能因為這些而剋扣我得生活,不然同樣的扣你的工資。
我願意相信你不是因為我的錢來的,也不會讓你吃虧。可我也得先禮後兵,給自己留後路。如果你是真心地照顧我,想跟我在一起,自然也就不存在我上面說的這些了。
第3條:我離開以後,我得房子你可以繼續住,前提條件是只能你自己一個人住,等你離開後,或者再找了,這房子就歸我兒子所有。
我和老伴一起奮鬥來的房子,只能是留給我的兒子,但你跟我在一起,我也要為你考慮。所以,如果你跟我在一起,哪怕我先走了,你也可以繼續住。
可這房子畢竟是我的,你不能把我的房子當作自己的,把你的孩子孫輩都帶過來一起住,把我的房子變成你孩子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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