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女子2年花掉男友96萬,分手被判還86萬,女:青春咋算
徐女士說:「戀愛的時候都很甜美,但是沒想到余先生分手後這麼狠心。如果要算的話,青春與貞潔怎麼算」
原來許女士覺得自己付出了兩年青春,到頭來只值10萬塊錢,實在有點虧。由於她當時談戀愛時養成了花錢大手大腳的毛病,所以徐女士這幾年幾乎沒攢下什麼錢來,分手之後過的也比較落魄。

長時間與社會脫軌,導致徐女士之前的工作技能都已經不熟悉了,幾乎沒有企業願意招兩年不上班的女生,這也意味著徐女士沒有能力償還余先生要求的86萬,徐女士怎麼沒想到談個戀愛卻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你儂我儂的二人,如今卻落得對簿公堂,實在讓人唏噓,原來二人本可以好聚好散,但是雙方都比較執拗,就釀成了今天的惡果。
原來分手之後余先生想把之前他送給女友徐女士的那輛豪車要回來,沒想到卻被徐女士給拒絕了。

這輛豪車價值40多萬,徐女士經常開著這輛車見姐妹,逛街,外出遊玩等等,對外也聲稱是自己的男朋友買的,別人都很羨慕她。
如今余先生想把車給要回去,這讓徐女士很沒有面子,便一口回絕了他的要求,慘遭拒絕後的余先生,一怒之下將徐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余先生的說辭是這樣的,他認為這些錢是提前給徐女士的彩禮,如今二人談崩了,根本沒有結婚的可能,提前預支出去的彩禮錢,女方就必須返還。

對於余先生的這種說法,徐女士全盤否定,她將轉帳記錄全部列印了下來,上面的轉帳緣由大部分都是節日快樂,情人節快樂等等,說明這些錢是余先生想作為禮物送給她的,根本不是所謂的「彩禮錢」。

聖誕節轉帳
對此余先生解釋道,他之所以在每次轉帳的時候都會說上緣由,是因為不想女友徐女士感到尷尬,感覺自己是被「包養」的,他這樣做完全是為了保護女友的自尊心。
對於一審的判決結果,徐女士完全不贊同,她也將繼續上訴。不久前二審判決結果也出來了,徐女士這一次又敗訴了。

她打著愛情的名號,享受著對方給自己帶來的物質饋贈,最終還是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對此大家怎麼看呢?你們覺得徐女士應該償還那86萬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