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我兒子的房你憑啥賣?兒媳:我的陪嫁房想賣就賣,你管不著
總之,實在的行動沒有,大餅倒是畫了一個一個,光說不做。

04
按理來說吧,自己免費把房子借給小叔子住,又都在同一個城市,小叔子會來事點,也應該跟自己家來往多些,不說別的,多來看看自己的兒子,他的侄子,總沒問題吧。
或者過年過節的時候包個紅包,請自己一家吃個飯,這些都算正常吧。
可惜的是,從來都沒有過,小叔子寧願請他的朋友去吃吃喝喝,也不願意請張女士這個當大嫂的吃頓飯,或者給小侄子買身衣服,買個玩具的。
真可謂是應了那句話,有用到你的時候,才能想起你,用不到你了,誰還記得你是誰。
小叔子的行為,讓張女士非常的不高興,畢竟她和老公的小家也不是很富有,更別說像小叔子一樣一出去瀟灑,隨隨便便就花個大幾千的。
張女士心想:自己願意把房子借給小叔子住,那是看著他確實需要,想讓他多掙些錢存起來,給自己買個房,而不是用這些省下來的錢去揮霍。

如果小叔子是真心需要自己的幫助,自己伸出手沒關係,可如今看來,小叔子明顯是不太需要自己的幫助了,那房子自己還是收回來的好。
05
如此想著,張女士給這麼做了,她告訴了小叔子自己要把房子收回來的打算,讓小叔子趕緊搬出房子。
可是剛開口,小叔子又開始裝可憐了,死活都不願意往外搬。張女士卻是不願意跟小叔子糾纏的,她直接找了中介公司,讓中介公司把房子掛了出去,反正房產證在自己手上,實在不行自己把房子賣了算了。
小叔子得知張女士把房子給到中介公司,強迫自己搬出去,心裡也不高興了,打著電話說張女士沒有人情味,不把婆家人當回事。還把這事鬧到了張女士的婆婆那裡,抱怨張女士這個做大嫂的做事過分,自己又不是不把房子還給她,只是現在手頭緊而已。
這下不得了了,張女士的婆婆聽了兒子的話,便把張女士一頓臭罵,還找到張女士居住的地方,一通鬧。

06
那天,張女士正在家裡睡覺,睡得迷糊中,聽到門被敲得咚咚響,她強忍著困意,起床從貓眼裡看了一眼,就見婆婆在門外,一邊敲著門,一邊大聲的絮叨:「你有什麼資格賣我兒子的房,還有沒有天理了,哪有當兒媳的把婆婆關在門外的......」
這話聽的張女士那是一陣火起,自己好心好意把房子借給小叔子白住了好幾年,還是自己的不對了,真是吃力不討好。
她也不跟婆婆懟,直接把房產證拍照發到了婆婆的手機,讓婆婆看清楚,這房子到底是誰的。嘴裡問婆婆:「房產證是你兒子的,你有證據嗎?房產證拿來我看看?」
婆婆不講理的道:「啥房產證不房產證的,我老婆子不知道,我就知道房子誰住就是誰的,不是我兒子的房子,我兒子能住這麼多年?你賣我兒子的房就是不對。」
張女士對於婆婆真真是無語了,還真是無理攪三分,不過她也沒和婆婆繼續吵,反而淡淡地說了句:「都是我錯了,我錯了,我現在改正」。
可她也不準備妥協,和婆婆說不通,那就讓老公去說去,反正我的房子我就是要收回來,不給不記好的小叔子住,我自己用不香嗎?

好在老公還是給力的,回去做了婆婆的工作,還把婆婆批評了一頓,讓婆婆再也鬧騰不起來,房子也收回來了。
婚前房子屬於私人財產,借給婆家人住是人情,不給婆家人住也不過分,自主權在於自己。
說實話,對於房子最好不要外借,借出去容易收回來難,這真的跟借錢有得一拼,一個不好出借人就會如同張女士一樣,變得里外不是人,怎麼都討不到好。還不如一開始就不開這個頭,反正左右都會得罪婆家人,不如在最開始就把路給堵了。
關注我,與我一起聊更多情感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