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快來啊,我們學校的廁所里死人了,還是個小姑娘!」
聽到這個消息,電話那頭的警方大吃一驚,青天白日,學校里怎麼會有孩子被殺害呢?
2005年,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名15歲高中生殺害同校女生的新聞轟動全城。
然而,15年後,案件被重新審理,當年含冤入獄的高中生張志超被無罪釋放,並獲得332萬元的賠償。
那麼當時的事件經過到底是怎樣?為什麼時隔十五年後張志超才沉冤得雪?又是什麼契機能夠使此案翻供呢?
高中女學生離奇失蹤
小雲原本是山東臨沭縣中學的一名學生,身材姣好,學習上也出類拔萃,各方面都十分優秀。
2005年1月,臨近寒假,學生們還處於緊張的學習中。每天小雲都會和自己的同學小江(化名)一起騎車上學,放學後再一起搭伴兒回家。
可是這天,天色已晚,而且早就已經過了放學時間,小雲的父母卻遲遲沒有等到女兒回家。想到女兒有可能是去了同學家,於是就給小江打電話詢問。
可電話那頭的小江說早上自己是和小雲一起上學的,但是因為兩個人去的有點晚,差點趕不上升旗儀式,於是就急忙向著各自的班級跑去。
放學後她並沒有看到小雲,以為她先回家了自己就一個人回來了。
小雲的父母立即覺察到不對勁兒,於是起身去了學校。當時已是半夜,學校已經關門熄燈,所以小雲的父母沒有能夠進入校門。
就這樣小雲的父母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中度過了後半夜。一大早,小雲的父母再次來到學校,向老師反映小雲昨天一晚上沒有回家,並詢問老師小雲是不是在學校里。
可小雲的班主任卻表示,昨天一整天小雲都沒有來學校,也沒有和老師請過假。
這下,小雲的父母徹底慌了,他們一邊要求學校徹底查找,另一邊打通了報警電話。
警察接到報警後,火速安排人徹查學校的每個角落,但都沒有發現小雲的影子。「會不會小雲昨天就沒有進入學校?」警方詢問道。
但是很快這個說法就被同學小江否定了。
「昨天早上,我倆一起進入的校門,小雲確實是來過學校的。但是後來的一整天下來,我都沒有見到她。」
這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既然人是在學校失蹤的,怎麼會到處都找不到。
就這樣事情過去了十幾天,警察並沒有放棄對失蹤小雲的搜查工作,但結果都無疾而終,這讓小雲的父母愁眉不展。
直到一個月後,負責打掃衛生的大爺在打掃寢室時,聞到了一股難聞的臭味,像是什麼東西腐爛了,他順著味道四處搜索,來到了轉角處一間廢棄的廁所旁。
大爺心生詫異,這個廁所已經沒人用了,哪來的臭味呢?他剛想走近一看究竟,卻發現廁所的門被一把新的門鎖鎖著。
「奇怪,是誰把這個門鎖上了?」
大爺越想越奇怪,於是準備開鎖一看究竟。
誰知道,當大爺打開門之後,直接被嚇得渾身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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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廁所驚現女屍
大爺嘗試了各種辦法都沒能將鎖打開,無奈之下,他只能找來一把錘子將鎖砸開。門被打開後,大爺被眼前的一幕嚇壞了,在他面前的是一具用麻袋裝著的女屍!
儘管用麻袋裝著,但是依然可以看到死者是一名長發女性,且身上衣服破爛不堪,疑似遭到過襲擊。大爺立即用顫動的手撥通了報警電話。
「這裡有一具屍體,你們快來!」
接到報警電話後,警察火速趕到了現場。來到現場進行初步的勘查後,警察通知了1個月前報案的小雲父母。
經過指認,死者正是山東臨沭中學前不久失蹤的中學生小雲。
父母面對眼前的慘景,悲痛欲絕,甚至哭到喉嚨沙啞。他們怎麼也想不到,自己那乖巧懂事的女兒如今卻以這樣的慘相這樣出現在自己的面前,他們簡直無法接受女兒被殺害一事。
隨後,此案迅速傳遍大街小巷,臨沭中學的學生和家長們個個人心惶惶。小雲的父母也一直不停地向學校和警方討要說法,勢必將兇手繩之以法。
面對社會輿論,警方所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他們必須儘快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案件偵破,否則會更加引起這個小縣城的動盪不安。
警方在排查案件時,一個名字出現在他們的耳中——張志超。
據了解,張志超是小雲隔壁班的班長,和案發廁所僅隔兩個房間。當天,有同學曾聽到女生喊叫,並在廁所門口看到過張志超經過。
距另外一名同學回憶,當天在廢棄廁所旁曾經看到過兩個陌生男子(該兩名男子中並不包含張志超)。
隨後,當警察詢問張志超有沒有聽到尖叫聲時,還處在詫異狀態下的張志超含糊其辭。就是這一反常舉動,張志超迅速被警方鎖定為犯罪嫌疑人被警察帶走。
張志超自始至終是懵著的狀態,他不明白警察為什麼要把他抓起來審問。一開始,張志超否認自己曾殺害小雲的事實。
但是經過了幾天的審問,張志超突然認罪了!並且將事情經過寫了下來:
「那天早上我因為要拿東西,於是沒有去操場而回去了宿舍,在路上遇到了遲到的女生小雲......」
據張志超表示,當時他見周邊沒人,將小雲拖到了就近的寢室廁所準備實施性侵。
為了不讓小雲喊出來,他全程用力捂住了小雲的口鼻,卻不料,因用力過猛,小雲竟然停止了呼吸。他嚇壞了,於是倉皇出逃。
剛從廁所跑出來,迎面碰到了回宿舍的同學王廣超。見張志超神色慌張,他急忙問張志超發生了什麼事情?
眼看事情瞞不住,張志超就把情況告訴了王廣超,並讓他發誓保密,隨後二人前去小賣部買了一把新鎖將廁所門緊緊鎖住。
張志超被抓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就這樣「水落石出」。
2005年3月,張志超被逮捕並判處無期徒刑,他的同學王廣超因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此案得以告終,給了關注這件事的群眾一個交代。
但是張志超的母親始終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做出這種事情,每次去監獄探望兒子,她都會反反覆復的問:「事情真的是你做的嗎?」
在張志超母親眼裡,她的兒子品學兼優,為人正直善良,有一顆熱心腸,且從來不撒謊。
張志超在班裡是班長,這足以能夠證明兒子的優秀。讓她相信自己的兒子是殺人犯,這怎麼都無法讓她接受。
自從張志超入獄後,他的父母仿佛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和重心。父親整日哀嘆,母親也常常以淚洗面。短短數日,張志超的父母仿佛一下子老了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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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張志超的爺爺奶奶得知此事也是痛不欲生,最後因承受不住壓力相繼離世。張志超的父母也因為孩子的事分歧不斷,日夜爭吵,最後他的父親也不幸離世。
因為張志超一人,一家人萌生多種變故。
6年後,在一次日常探監時,母親忍不住把這些年的遭遇全都告訴了兒子,眼前的兒子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聽完這些事的張志超「哇」的一聲痛哭出來,他再也忍不住,望著眼前這個被折磨的不成樣子的老母親,留下了悔恨的淚水,於是下定決心將這個埋在在心中多年的秘密說了出來。
「媽,人不是我殺的,我確實是被冤枉的!」
「傻孩子,媽這些年就在等你這一句話。媽相信你是好孩子,做不出這種事情,這些年媽媽一直在努力尋找證據。可是你為什麼現在才說啊!」
「我被抓起來後,他們就認定這事兒是我乾的,對我嚴刑拷打,企圖逼供。」
「我一開始是拒絕的,隨後他們變本加厲,甚至說出如果我不招很有可能死在監獄裡。活著還有希望,我要是死了別人會以為我是畏罪自殺,到時候就更說不清了!」
張母用力捶打著自己的胸口,他恨自己無能讓兒子承受不白之冤長達6年。她發誓一定要替兒子主持公道。
隨後張母不停的上訴,卻被法院一次次駁回。認為該事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無再次審理的可能性。
張母找到張志超的同學,那個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王廣超,他的口徑和兒子出奇的一致:
「我們的口供並不是我們自己說的,是當時的辦案人員逼我們說出來的,如果不按照他們的說就要嚴刑拷打。我也不知道警察為什麼斷定我們兩個是兇手。」
得到重要線索的張志超母親,聯繫到熱心律師。律師提出幾大疑點,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時受害人體內沒有提取到張志超的DNA,這就不足以給張志超定罪。
幾經周折,直到案件發生的15年之後,張志超在律師的幫助下,終於洗脫了罪名,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將張志超無罪釋放,並對當年負責審理此案的相關人員進行追責。
結語
在律師的幫助下,張志超收到了法院支付的332萬元賠償金,此事才最終告一段落。
出獄後的張志超已經步入中年,人生最好的年華因為陰差陽錯在監獄中度過。
若不是母親的堅持上訴,張志超很有可能餘生都在獄中度過,而真正的殺人兇手卻逍遙法外,如何不讓人唏噓。
出現這樣的悲劇也是令人痛心,一個風華正茂的年輕男孩蒙受長達15年的不白之冤,何以解憤!
秉公辦理、公眾嚴明,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願真正的兇手早日被繩之以法,願天下再無「張志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