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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八達嶺老虎傷人案:倖存者索賠154萬失敗,因毀容無工作

2024-05-28 15:56     緣分     7180

再加上丈夫為了讓家人一飽眼福,不停的對車進行點剎,以此方便尋找老虎的蹤跡,這導致她暈車嚴重,便與丈夫商議換她來駕駛車輛,減輕暈車症狀

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未出虎園就下車,這是因為趙菁認為當時出口近在咫尺,周圍也沒有險情,便覺得已經出了危險區,遂下車,之後的事在她的意料之外。

此外,趙菁針對園區的協議表示很無奈。當時她認為協議是入園登記表,無足輕重,再加上身後排隊的人不少,便粗略瞥了一眼協議後就草草簽了字,自己對協議內容並不知情。

因此她認為園區在簽署協議時並未落實好安全提醒義務,雙方各執一詞,好在另一邊的調查組有了結論。

2016年八達嶺老虎傷人案:倖存者索賠154萬失敗,因毀容無工作

通過查看監控以及走訪調查,調查組歷經1月有餘,於2016年8月底給出了最終的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老虎傷人案不屬於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主要責任在於趙菁未履行園區規定,擅自下車,最終導致慘劇發生。

報告一出,輿論譁然,廣大的網友紛紛指責趙菁不守規則,自作自受,還害的母親賠上了一條命,罪孽深重。

一時之間,網上鋪天蓋地的罵聲席捲而來,趙菁陷入極度的痛苦之中,備受煎熬。

2016年八達嶺老虎傷人案:倖存者索賠154萬失敗,因毀容無工作

除了在生活上飽受爭議,趙菁的事業也陷入了最低谷。因為毀容,她丟了工作,且幾乎不可能找到新工作。

為此,趙菁只能在家做起了全職主婦,照顧幼子,能不出門就不出門。如果非要出門,她也會「全副武裝」,帽子、墨鏡和口罩成了她出門必備的物品。

母親去世、自己毀容、丟了工作,趙菁越想越委屈。在梳理案發當天的時間線後,她認為雖是自己有錯在先,但園區的處置不盡人意,才最終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2016年10月12日,趙菁將自己的質疑公之於眾,並表示會狀告園方,那麼法院會支持她的訴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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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失敗

2016年11月,在父親的陪伴下,趙菁來到延慶區法院,正式對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提起訴訟,並申請提級管轄。

趙菁向法院起訴,主要基於以下兩點。一方面是因為在緊急情況下,巡邏人員見死不救,而母親代替園方救人,才會遭遇險情。

此外,趙菁還出具了由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母親是因為失血過多而死。

若園方能及時施救,或許母親就能來得及送醫,不至於殞命。因此園方應為失職行為負責,承擔母親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24萬餘元的費用。

2016年八達嶺老虎傷人案:倖存者索賠154萬失敗,因毀容無工作

另一方面她認為園方未能著重強調協議書的重要性,存在工作疏忽。此外,園區的標誌警示牌等危險標識不明顯,無法使遊客引起警惕,這些都是園區安全隱患,也最終導致了悲劇發生。

因此趙菁要求園區承擔自己的整形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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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aoyun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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