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外甥的婚宴後,我決定:兒子結婚時不辦酒席,也不收份子錢
最大的紅包除了我這個舅舅包了六千八,就剩她的一些閨蜜,包了上千的紅包,其他很要好的親戚,尤其是我兒子他大爺小叔小姑們,也才包了四五百元。有些發出了邀請,人沒來紅包也沒送。
最終算下來,我姐姐說,就這麼一天,實際讓她花了12萬左右的錢。她說12萬一天,就換來一天的熱鬧和面子,然後還累得一塌糊塗,她就覺得這婚宴辦得一點也值得。
她很後悔,如果知道要花這麼多錢,還這麼累人,她就該聽孩子的話,簡簡單單請比較好的親戚朋友辦幾桌家宴,走走過場就可以的。
這樣還能剩下10多萬。更是拿著這10多萬,還能給孩子的新房裝修得很好,結果一場婚宴,搞得1這些錢就沒了。
聽到姐姐這麼說,我也對辦酒席婚宴這事恐懼了,感覺現在辦場宴席,真不全是美好的。
先不說份子錢能不能收回本,就說這前前後後忙起來的事,真的怪累人的。辦宴席簡直就是,出錢出力就賺了一時的高興和面子,其他都討不到什麼好處。

所以,經過參與了外甥的婚禮,我做了個決定,等我兒子結婚時,我就不大搞特搞,選擇一切從簡,不辦酒席,也不要親戚朋友隨份子錢,這年頭辦酒席只有虧的,沒有賺的。
還不如直接兩親家相聚在一個酒店,再叫點各自比較好的親戚朋友,一起吃個飯,共同見證下年輕人的婚姻,來得簡單又有意思。
這樣小範圍的婚禮儀式,既不累人,也不會花太多錢。把不辦婚禮的錢,節省下來花在兒子兒媳身上,或者未來的小孫子身上,我都覺得這樣更有意義。
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辛苦掙來的錢,花在自家人身上才最值得,大家說對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