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梁亮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牆壁上,窗戶上,還有家電上面貼著的紅雙喜,顏色還很鮮艷。說明了這個家,辦了喜事還沒多久。沒錯,我和我老婆結婚才4個月。原本還算新婚燕爾,但如今家裡的氣氛卻很壓抑,因為我提出了離婚。
而作為始作俑者,我的岳母卻和沒事人一樣,絲毫沒有不好意思。明知道因為她搬過來之後,我和她女兒都鬧離婚了,她還是乾脆拒絕了我請她搬走的建議。更別提主動離開,讓一切回到原先說好的樣子。我的老婆陳巧蓮,面對我提出離婚,不同意,還問我憑啥?
說自己照顧娘家母親,天經地義。我氣笑了,我真的沒有想到,我老婆的溫柔體貼和善解人意,都是裝出來的。或者說,人家沒有裝,是我情人眼裡出西施,覺得她提出任何要求,都是為了我們兩個人好。
我出生在農村一個普通的家庭,爸媽生養了我和妹妹兩個孩子。為了拉扯我們兄妹倆長大,爸媽很努力,也很辛苦,但能力有限,確實沒能給我們很富裕的生活。所以我的婚房,爸媽準備用存了大半輩子的錢,在村裡蓋小別墅。這樣,三世同堂也夠住,再說了,村裡距離城裡也不遠,開車二十分鐘就夠了。
彩禮的話,用積蓄蓋了房子之後,應該還有剩餘,也夠了。至於婚禮,就用我的積蓄好了。這樣的安排,我是接受的,也認為很好,但我老婆不願意。她說她可以不要彩禮,也可以不辦婚禮,把這兩筆錢省下來,她想要在城裡頭買房子。
我老婆說:「我想和你過兩人世界,再說了婆媳住在一起,矛盾多,你難道想每天都左右為難,不知道該幫我還是幫婆婆?而後我們以後會有孩子,要為孩子提前打算,城裡頭的學校好。」老婆各種溫柔小意,我被說動了,回去找我爸媽。先是誇了我老婆幾句,說她不要彩禮,也不辦婚禮,然後說自己不喜歡住在村裡,還是想在城裡頭有婚房,這樣以後孩子念書也方便。
爸媽好說歹說,我都堅持,後來兩個人嘆了一口氣,掏空積蓄,連給我妹妹準備的嫁妝都用上了,在城裡頭給我買了婚房。我擔心妹妹不高興,和妹妹道歉,結果妹妹說自己哥哥的婚事要緊,說自己也有存錢,以後嫁妝不用愁。可就是這麼好的妹妹,我老婆是一丁點都不待見,還整天擔心我爸媽會不會藏了私房錢,都留給我妹妹了。
婚房這件事情,就這麼弄好了。原本我以為我和我老婆的婚事,不會出什麼麼蛾子了,但誰能想到,這只是一個開始。岳母住進來之後,我無數次後悔,如果我在一開始就拒絕我老婆的建議,聽家人的話,是不是就不會被人耍?婚房買好後,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老婆倒是沒說要加名字。
不過她反反覆復在我耳邊和我強調,讓我心裡有數,老婆說:「表面上,這套房子我沒有出錢。但實際上我不要彩禮,不辦婚禮,幫婆家節省了不少錢,也算是出錢了。你可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以後拿房子不是我的來擠兌我。」我自然是各種保證和承諾,事實上,我也真的不會有這些想法,我是想和她好好過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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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談婚論嫁的時候,我本以為走一個流程,畢竟我們領證結婚,又不辦婚禮。結果我老婆變卦了,婚禮還是不辦,但彩禮卻是要的。我老婆說:「我媽一個人拉扯我長大,很不容易,這些年吃了不少苦頭。我結婚嫁人了,讓我媽一個人生活,我想給她留點錢傍身。再說了,別人都有彩禮和婚禮,我已經沒有婚禮了,彩禮還是想要意思一下,五六萬也行,多了我也不要。」
我當時真的昏了頭,還認為我老婆善解人意,畢竟婚禮確實要花不少錢。但我忘記了,我爸媽其實是希望辦婚禮的。因為我爸媽這麼多年送出去的禮金,可都沒有收回來啊。不辦婚禮,表面上看上去,是為了我家省錢。但實際上,老婆娘家也省錢了,因為她家也要辦酒席,而且她家居然一點積蓄都沒有。
彩禮的事情,我爸媽當時生氣了,談婚論嫁不歡而散之後,我爸媽說幸好還沒領證,要麼就算了。我知道他們的意思,我爸媽這是嫌棄我老婆說話不算數,出爾反爾,我爸媽向來就不喜歡這樣的人。但我堅持,爸媽拗不過我,後來我借了一點錢,和我的積蓄一起,湊了6萬,給我老婆當彩禮。
原本我說6萬都從我的積蓄中拿,但我爸媽不肯,說自己還能打工賺錢。還說我手裡頭要是一點錢都不留,婚後可怎麼過日子,總不能伸手問老婆要吧。你們說,我妹妹和我爸媽好不好?我認為真的很好了,也很為我老婆考慮。結果我老婆,從頭到尾,都是自私自利。婚後也就2個月的時候,我出了一趟差,回來就發現岳母住進來了。
一開始,我老婆還說只是短住,說:「我媽想我了,你出差了,我一個人在家也孤單害怕,所以就讓我媽過來陪我住幾天。」我相信了,畢竟我老婆口口聲聲說要和我過兩人世界,還說不願意結婚後還和長輩一起住。但我錯了,岳母這一住,就住了2個月,而且絲毫沒有搬走的意思。
我心裡很不舒服,而且也不自在。岳母住在這裡,各種說了算,使喚我做事,心疼女兒,就像我是這個家的保姆。我和岳母說,希望她能搬走,不然會影響我和我老婆的感情。畢竟因為她,我和我老婆已經鬧過好幾次彆扭了,這在結婚前,是不存在的。但我岳母不肯搬走,還說自己住在女兒的家裡,天經地義。
我無奈了,只好和我老婆溝通,我說你不是說了要和我過兩人世界,以後有了孩子,就是我們一家三口過日子。你說你不喜歡和長輩一起生活,我才說服我爸媽在城裡頭買房,而不是在村裡蓋房子。所以如今你讓岳母在這裡住著不走,算怎麼一回事。結果我老婆先是和我打感情牌,說我爸媽好歹身邊還有一個閨女陪著,說自己媽媽就一個人,她不放心。
後來見我不接受,直接就說當初我承諾了,這套房子她也能說了算,所以她要讓岳母住下去,沒有任何問題。我看著老婆陌生的樣子,不得不相信,我似乎被耍了。我問我老婆,不覺得她自己很雙標嗎?怎麼和我爸媽一起住,就容易有婆媳矛盾。岳母住在這裡,我一個女婿,就不會覺得不自在了呢?
再說了,這套房子可是我爸媽掏空積蓄給我買的,當時的藉口,可是我們不願意和長輩一起生活。這要是知道我岳母住進來養老,讓我爸媽情何以堪?我是真的很愧疚,我和我老婆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希望她能考慮我的感受,為我著想。原本給岳母生活費,而不給我爸媽生活費,已經很離譜了,如今直接住進來,我真的接受不了。
但不管我怎麼說,如何低聲下氣,老婆都堅持讓岳母繼續住下去。我只能提出離婚了,老婆不同意,問我憑啥?我氣笑了,還能憑啥?而且我甚至知道老婆不願意離婚的原因,可能是再也找不到像我這麼感情至上,能輕易被她坑的人了。要麼岳母搬走,要麼離婚,我給了我老婆一周的時間,我說一周後,我會去法院起訴離婚。
你們說,我爸媽掏空積蓄給我買了婚房,婚後岳母卻住了進來,我因此要離婚,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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