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梁阿姨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我吃好午飯,坐在客廳發獃的時候,兒子給我打來了電話,問我怎麼沒有過來吃飯。我一般一個月去一次兒子家,一起吃個飯,用兒子和兒媳婦的話來說,是享受天倫之樂。但實際上,兒子和兒媳婦只是為了讓外人看起來,對我孝順,以及我每月給的800元。
我有時候想不明白,兒子和兒媳婦雖說背著房貸和車貸,但兩個人的收入都不低,可能有壓力,但也沒到撐不下去的地步。換一句話來說,每月多800,影響不明顯。但對於我這個每月只有2300退休金的人來說,少了800,影響就很大了。不過因為是兒子和兒媳婦,我也沒多想。
這次吵架過後,我細細琢磨了一番,總算是回過味來了。兒子和兒媳婦不在意錢多還是錢少,只要能從我手裡拿到錢,就高興。兒子在電話中,語氣很好,和之前附和兒媳婦問我要房子時的態度,截然不同。我心知肚明,這是要開始打感情牌了。可惜遲了,我已經轉過彎來了,遺囑已經被我撕掉,之前的決定也都改了。
我和我老公生養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老公在多年前去世了,可以說,兩個孩子,算是我一個人拉扯長大的。這中間,有多少委屈和辛苦,即使外人不知道,我以為兒子和女兒是知道的,畢竟和我一起走過這段路。但很可惜,女兒確實知道,她理解我的不容易,懂得感恩。但兒子,嘴裡倒是說著以後要給我養老,實際上,縱容兒媳婦為難我。
造成這樣的結果,我不怪任何人,基本上算是我一手造成的。我雖然不重男輕女,但在對待兒子和女兒的付出上面,還是偏向兒子。辛苦大半輩子攢下來的錢和房子,也都想著給兒子。女兒結婚嫁人,我就給了10萬嫁妝,別的都沒管。兒子結婚娶妻,我不僅給了90萬的首付,還給了13萬彩禮。
就連婚禮和首飾,都是我花錢準備的。可能正是因為我對兒子太好,讓兒子得到一切,太容易,所以他習慣成自然了。兒子都對我沒有感恩之心,兒媳婦更加沒有了。想要我幫忙帶孩子的時候,兒媳婦好話說盡,說養老都指望兒子和兒媳婦,讓我幫襯一把,以後她會好好孝順我。
我相信了,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租出去,每月3000的房租,都貼了進去。在兒子和兒媳婦的家中,像一個保姆。除了帶孩子,還要做家務,就連一日三餐都是我的事。我很累,但每次想著以後要跟著兒子和兒媳婦養老,我都選擇了堅持。
並且在這期間,我還為了安撫兒媳婦的心,立了遺囑,我名下三室兩廳的房子,以後歸兒子所有。我名下的30萬積蓄,也歸兒子所有。當時是因為我家有一個親戚,去世之後,女兒也上門要求分遺產,因為她也給了生活費。雖說我們自己搞這些事情,基本上家裡的財產都是給兒子的。
但事實上,女兒確實和兒子一樣,有繼承權,更別提這個女兒還盡到了養老的義務。我女兒也是給我生活費的,雖然我基本上都會在過年的時候,把女兒一年給我的生活費,加上一點,當成壓歲錢給外孫女。但從表面看上去,我女兒確實給了生活費,也確實有資格繼承我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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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兒媳婦擔心,和我各種打感情牌,說我以後也不指望女兒,為了避免以後兄弟姐妹之間因為家裡這些財產鬧矛盾,還不如早點寫好遺囑。我原本不樂意,怎麼說呢,我認為有點晦氣,我好好活著,寫啥遺囑?再說了,我女兒我了解,她生活不錯,壓根就沒有想要從娘家占便宜的心思。
但兒媳婦不肯,在我面前各種賣乖,轉身又和我兒子鬧騰。我為了兒媳婦能夠安心,也為了小兩口不吵架,我能過上幾天好日子,於是就答應了。我寫了遺囑,把房子和積蓄都給了兒子。我還和女兒道歉,原本我是準備房子給兒子,但30萬積蓄留給女兒的。說實話,女兒對我不錯。
但因為兒媳婦堅持,我為了自己以後的生活考慮,只能對不起女兒了。不過女兒表示沒有關係,她原本就沒想要什麼,只要我能好好的,她都能接受。按理說,我什麼都答應兒媳婦了,那我接下來的日子,是不是更好過了?結果我錯了,雖然剛寫好遺囑的時候,兒媳婦確實對我殷勤了不少。
可孫子8歲上小學的時候,因為用不著我帶孩子了,我還是被話里話外趕了出來。原本想像中,孫子長大了,我也能享受天倫之樂的生活,又變成了我一個人的獨居生活。不過我也沒有怪兒子和兒媳婦,畢竟我確實身體還硬朗,等以後需要有人照顧了,再搬過去也不遲。而且少了我這邊的租金幫襯,兒媳婦還問我要了每個月800,為了孫子,我又答應了
每當有外人問起怎麼不和兒子和兒媳婦一起住,我都幫忙找藉口,說自己喜歡安靜。還說每個月都會去兒子家一起吃飯,算是聚一聚,這樣一碗湯的距離,挺好的。原本這樣的日子,一直這麼過下去,我是不會撕掉遺囑的。結果前段時間,兒子家的鄰居,70歲的鄰居王大姐,忽然猝死了。
王大姐身體一直都不錯,所以誰也沒想到會忽然就走了。她倒是也寫了遺囑,寫了誰養老,房子給誰,所以給王大姐養老的這個女兒,一點都不擔心。結果後事辦好之後,兒子找上門來了,手裡也有遺囑,日子還比女兒手裡的要新,還是公證過的,還有外婆家的長輩當見證人。上面明確寫了,房子歸兒子所有。
這下好了,女兒愣住了,一周時間,弟弟就讓姐姐趕緊搬走。我兒媳婦是從頭到尾,看了這件事情,所以她意識到遺囑是可以重新寫的,她害怕了。跑來找我,也沒藏著掖著,就說害怕遇上鄰居家同樣的事情,讓我把我名下的房子,直接過戶給我的孫子,把積蓄也直接取出來,給兒子保管。
理直氣壯,我不答應,她還拿養老說事,還說反正遲早都要留給兒子,早點給早點放心。還說我是不是心中有貓膩,有想法,所以才不願意。兒子也在一旁附和,說過戶給你孫子,你有什麼好擔心的,又不是給了外人。你兒媳婦已經為你著想,過戶給我,擔心你多想,兒媳婦拿走了一半,所以才直接過戶給你孫子。
可是我如何會答應?我從兒子家被趕出來,12年了,兒子兩口子是怎麼對我的,我還不清楚?就這樣兩個不懂得什麼是感恩的人,我要是把房子直接過戶給了孫子,把積蓄給了,我覺得我要露宿街頭了。所以大吵一架之後,兒子和兒媳婦走了,我知道他們不會死心的,但我已經決定了。
原本我還想著,就算兒子和兒媳婦對我不怎麼樣,但畢竟有孫子。所以我走了之後,財產還是按照遺囑來。如今兒媳婦這麼折騰,我反而不樂意了,我撕掉了遺囑,準備過幾年,賣掉房子去養老院,以後若是還有多餘的錢,就留給女兒。至於兒子,我給予的夠多了,就這樣吧。
你們說,我的決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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