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70歲大姐猝死之後,兒媳讓我趕緊把房子過戶給20歲的孫子

但事實上,女兒確實和兒子一樣,有繼承權,更別提這個女兒還盡到了養老的義務。我女兒也是給我生活費的,雖然我基本上都會在過年的時候,把女兒一年給我的生活費,加上一點,當成壓歲錢給外孫女。但從表面看上去,我女兒確實給了生活費,也確實有資格繼承我的財產。
兒媳婦擔心,和我各種打感情牌,說我以後也不指望女兒,為了避免以後兄弟姐妹之間因為家裡這些財產鬧矛盾,還不如早點寫好遺囑。我原本不樂意,怎麼說呢,我認為有點晦氣,我好好活著,寫啥遺囑?再說了,我女兒我了解,她生活不錯,壓根就沒有想要從娘家占便宜的心思。
但兒媳婦不肯,在我面前各種賣乖,轉身又和我兒子鬧騰。我為了兒媳婦能夠安心,也為了小兩口不吵架,我能過上幾天好日子,於是就答應了。我寫了遺囑,把房子和積蓄都給了兒子。我還和女兒道歉,原本我是準備房子給兒子,但30萬積蓄留給女兒的。說實話,女兒對我不錯。

但因為兒媳婦堅持,我為了自己以後的生活考慮,只能對不起女兒了。不過女兒表示沒有關係,她原本就沒想要什麼,只要我能好好的,她都能接受。按理說,我什麼都答應兒媳婦了,那我接下來的日子,是不是更好過了?結果我錯了,雖然剛寫好遺囑的時候,兒媳婦確實對我殷勤了不少。
可孫子8歲上小學的時候,因為用不著我帶孩子了,我還是被話里話外趕了出來。原本想像中,孫子長大了,我也能享受天倫之樂的生活,又變成了我一個人的獨居生活。不過我也沒有怪兒子和兒媳婦,畢竟我確實身體還硬朗,等以後需要有人照顧了,再搬過去也不遲。而且少了我這邊的租金幫襯,兒媳婦還問我要了每個月800,為了孫子,我又答應了
每當有外人問起怎麼不和兒子和兒媳婦一起住,我都幫忙找藉口,說自己喜歡安靜。還說每個月都會去兒子家一起吃飯,算是聚一聚,這樣一碗湯的距離,挺好的。原本這樣的日子,一直這麼過下去,我是不會撕掉遺囑的。結果前段時間,兒子家的鄰居,70歲的鄰居王大姐,忽然猝死了。

王大姐身體一直都不錯,所以誰也沒想到會忽然就走了。她倒是也寫了遺囑,寫了誰養老,房子給誰,所以給王大姐養老的這個女兒,一點都不擔心。結果後事辦好之後,兒子找上門來了,手裡也有遺囑,日子還比女兒手裡的要新,還是公證過的,還有外婆家的長輩當見證人。上面明確寫了,房子歸兒子所有。
這下好了,女兒愣住了,一周時間,弟弟就讓姐姐趕緊搬走。我兒媳婦是從頭到尾,看了這件事情,所以她意識到遺囑是可以重新寫的,她害怕了。跑來找我,也沒藏著掖著,就說害怕遇上鄰居家同樣的事情,讓我把我名下的房子,直接過戶給我的孫子,把積蓄也直接取出來,給兒子保管。
理直氣壯,我不答應,她還拿養老說事,還說反正遲早都要留給兒子,早點給早點放心。還說我是不是心中有貓膩,有想法,所以才不願意。兒子也在一旁附和,說過戶給你孫子,你有什麼好擔心的,又不是給了外人。你兒媳婦已經為你著想,過戶給我,擔心你多想,兒媳婦拿走了一半,所以才直接過戶給你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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