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大爺與43歲阿姨再婚,一個月後離婚,65歲大爺:她要求太過分

2024-05-31

導語

人老了總希望有個伴能陪伴自己,相互扶持,這是大多數單身老人的真心需求。可再婚後有了這個伴,就一定會幸福嗎?

65歲的曹大爺是這樣說的:再婚過了一個月,我就選擇了離婚,老伴要求太高,我人老無力,辦不到。

01

我是曹大爺,今年65歲,以前的我在單身的時候,特別想給自己再找個老伴一起過日子。如今的我卻不這樣想了,我被再婚傷透了心。

也終於明白,老年生活能一個人過就儘量一個人過,再婚的老人幸福的少,大部分都是不幸福,甚至被傷的痛徹心扉。

為什麼這麼說呢?那就要來說說我的親身經歷了,也給大家提個醒,做個借鑑。

我的二婚只過了一個月,就再次恢復單身,並不是對方不夠溫柔,而是溫柔是有條件的。也並不是我不想好好過日子,而是我想要的是真心相伴,而不是一看就是帶著其他目的,還含著威脅。

02

最初的單身的時候,我和很多老人一樣,不想給孩子增加負擔,就想著在自己能照顧自己的時候,就自己生活。覺得孤單了,想要人陪了,就給自己找個伴,反正只要對方不太過分,我養得起。

兩個人在一起看中的也就是相互照顧,相互陪伴。這樣也能讓出門在外的兒女少擔心家裡的老父母,能夠安心地工作。

這也是很多老人普遍的選擇,老了怕孤單,遇到點溫暖就以為對方是真心的,急匆匆地選擇了再婚。

真的走入了婚姻才發現,還真不是那麼回事,你饞別人身子,想讓別人照顧自己,別人也打著你錢財、房子的主意,不然誰知道是誰呢。

而我,剛好也是走入這個誤區的人之一。

03

我和再婚老伴最初是因為僱主與護工的關係相識的,一年前,我因為意外骨折了,兒女們都不在身邊,沒辦法照顧我,他們就給我找了位護工汪女士。

汪女士43歲,和前夫離異,自己一個人在外打工養活自己。因為為人仔細,溫柔有耐心,從事了護工的工作,那次剛好被我的兒女請來照顧我,每個月給4000的護工費。

說實話,4000在我所在的城市算是高收入的,一般做個服務員,保潔員也就2000塊左右。汪女士來給我當護工,一個月能有4000的收入,不可謂不多。

當然了,汪女士為人也確實很仔細,她會在天氣好的時候用輪椅推著我出去,給我做有利於恢復的飯菜,還會陪著我聊天。

因為她的照顧,我那段時間雖然腿腳不方便,日子過得也很有快活的,比自己一個人過得快樂。

04

習慣了她的照顧,我在出院前幾天,考慮了又考慮,最終決定問問汪女士是否願意,以後每個星期給我做一次衛生,我請她當鐘點工,付她工資。

這麼想著,我也問了,汪女士一聽我的提議,也沒多想就同意了。我想也是因為她是單身女士,做個鐘點工也能多些收入。

自這以後,汪女士會隔那麼幾天就到我家給我做衛生,時間久了,我們漸漸熟悉了。有時候我會約她一起出去走走,她也會在給我收拾屋子時,發現有什麼差的,提醒我要添加,或者直接在下次來的時候問我要不要,她幫我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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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汪女士,讓我覺得特別暖心,老伴走後,好多年沒有人這麼關心體貼我了,汪女士可謂是第一個。

為了感謝她,我主動提出請她吃飯,再付工資的時候,偶爾會多給個一百、兩百的,算是我的心意。

05

人老了,心是貪的,好不容易遇到個對自己好,關心自己的人,特別想要緊緊地握住。畢竟,嘗試了溫暖,誰又願意再去過那種孤寂的候鳥生活呢!

我只是個平凡人,也曾因汪女士的行為而感到特別溫暖,所以,在她提出想要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我沒有猶豫,更是不顧兒女的反對,選擇了和她領證再婚。

孤單的久了,我想要抓住到手裡的溫暖,過有人陪有人照顧的日子。

可也是這次的義無反顧,讓我臉面全無,我不顧兒女的意見,堅持不搭夥要領證,以為自己會幸福。

事實卻是,再婚不過一個月的時間,我的溫暖就離我而去,變成了利劍刺向了我,痛徹心扉。

當時,我告訴兒女我要再婚的時候,兒女問了我想要再婚另一伴的情況,知道汪女士才40齣頭就堅決不同意,我和她在一起。

06

兒女說:「人家這麼年輕,你跟汪女士相差了十多歲,她不選個年輕的,反而選你,肯定有所圖。我們不反對你找個伴,但是,不想你受傷害,你要是一定要和她在一起那就搭夥吧,再婚我們不同意。」

我對兒女們說:「你們不在我身邊,我孤單寂寞,再找個伴也是為了減輕你們的負擔。汪女士雖然比我小十幾歲,年齡差距大,但她是真的對我好,我們從認識想現在相處的時間也不短,我自己看得到她是不是真心的。」

不管兒女怎麼勸我,我就是如鬼迷心竅似的,堅決要和汪女士再婚,仿佛不領證就是對不起她。

再婚的時候,汪女士對我說,哪怕我們年齡大了,該有的儀式還是要求,彩禮,請親友吃飯不能少。

汪女士提出要10萬的彩禮,我想了想自己的情況,不想給彩禮的,畢竟年紀大了,哪來那麼多講究。

可汪女士說,就想要一個儀式感,錢我們結婚後她也是帶過來的,並不會給別人,左手倒右手,這也是我對她的尊重。

沒辦法,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合得來的,我不想因為彩禮的事情掰了,跟汪女士商量把彩禮減到了6萬,並在領證那天給了她。

07

我以為從此我就能過上有人陪的幸福日子,能夠和汪女士相互扶持,相互照顧到老,可這只是我以為而已。

我們領證剛過一個星期,汪女士就對我提出讓我把家裡的財政大權給她保管,還想要我現在居住的房子。

汪女士對我說:「我們年紀相差太大,我得給自己多些保障,而房子和財政大權對女人來說,是最有安全感的。」

財政大權這事,我可以把我以後每個月的退休金給她保管,我們結婚了,收入給女方保管這沒毛病,房子這事就不行了。

我告訴她房子目前是在我的名下,我可以立下公證遺囑,房子哪怕我先走了,她也能住到離開,或者她再嫁,但是過戶給她不行.

我心裡可明白著呢,我把房子過戶給她後,她是安心了,可我不安心啊,要是她拿著我的房子跑了,我以後不得睡大街,不行,不行,不行。

08

我以為她會理解我的,作為女人她需要安全感,作為年老的老人,我也需要安全感,有著自己的底線。

我們是再婚,我願意盡我的能力給她好的生活,給她安穩,但不是沒有底線,她說啥就是啥。

然而,我失望了,汪女士死咬著一定要財政大權和房子,一步也不願意退讓,哪怕我做公證遺囑。

她還說我根本沒把她當妻子,當作這個家裡的女主人,不然咋會防著她呢。她是真的喜歡我,願意照顧我,想和我過一輩子,我卻不願意付出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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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沒有真心嗎?為了跟她在一起,我不顧兒女的意見跟她領證,她說要有儀式感,哪怕我不願意,也選擇了尊重她,給她彩禮。

如今反而說我沒有真心,可是她為了付出了多少了。剛領證不過一個星期她就開始打我錢財、房子的主意,恐怕是她最開始想要和我在一起就沒有真心吧。

09

是的,我知道只要我同意她的要求,我們的婚姻就可以得到延續,可這延續多長時間根本就沒有答案。

我不想去這個險,堅決不同意。而王女士的態度也開始變了,她不再溫柔,反而充滿了怨婦的傾向,每天都在怪我不愛她,不重視她。還會使用冷暴力,不跟我說話,做飯就做自己的,就當沒我這個人。

我也終於發現,果然自己看走了眼,被一點點溫暖所迷,我想要溫暖,人家想要的是我的錢財,根本就沒有真心。

堅持一個月後,徹底怕了的我選擇了離婚,認清了汪女士的真面目,我也不敢跟她過了,這樣的日子還不如我一個人孤單地過呢。

離婚的時候我要求她退回我給的彩禮6萬塊,她還死活不樂意,說是給了她就是她,我白給你睡了呀。

面對如此無賴的她,我也不想過多的糾纏,我說我自認倒霉,也不要6萬了,你退我5萬,咱倆就和平分手,不然我不介意拿起法律保護自己應得得。

離婚後的我,再也沒有再婚的心思了,真是怕了。

人到晚年,雖然渴望溫暖,但對於再婚還是要謹慎,不要因為一點溫暖而盲目得做決定,否則,一個不好,受傷的還是自己,得不償失。

再婚的時候,兒女們的意見很重要,他們身為局外人看得會比局內人清楚,一定要多聽聽他們的想法,親生的總比外人的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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