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大爺與43歲阿姨再婚,一個月後離婚,65歲大爺:她要求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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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從此我就能過上有人陪的幸福日子,能夠和汪女士相互扶持,相互照顧到老,可這只是我以為而已。
我們領證剛過一個星期,汪女士就對我提出讓我把家裡的財政大權給她保管,還想要我現在居住的房子。
汪女士對我說:「我們年紀相差太大,我得給自己多些保障,而房子和財政大權對女人來說,是最有安全感的。」
財政大權這事,我可以把我以後每個月的退休金給她保管,我們結婚了,收入給女方保管這沒毛病,房子這事就不行了。

我告訴她房子目前是在我的名下,我可以立下公證遺囑,房子哪怕我先走了,她也能住到離開,或者她再嫁,但是過戶給她不行.
我心裡可明白著呢,我把房子過戶給她後,她是安心了,可我不安心啊,要是她拿著我的房子跑了,我以後不得睡大街,不行,不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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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她會理解我的,作為女人她需要安全感,作為年老的老人,我也需要安全感,有著自己的底線。
我們是再婚,我願意盡我的能力給她好的生活,給她安穩,但不是沒有底線,她說啥就是啥。
然而,我失望了,汪女士死咬著一定要財政大權和房子,一步也不願意退讓,哪怕我做公證遺囑。
她還說我根本沒把她當妻子,當作這個家裡的女主人,不然咋會防著她呢。她是真的喜歡我,願意照顧我,想和我過一輩子,我卻不願意付出真心。
我真的沒有真心嗎?為了跟她在一起,我不顧兒女的意見跟她領證,她說要有儀式感,哪怕我不願意,也選擇了尊重她,給她彩禮。

如今反而說我沒有真心,可是她為了付出了多少了。剛領證不過一個星期她就開始打我錢財、房子的主意,恐怕是她最開始想要和我在一起就沒有真心吧。
09
是的,我知道只要我同意她的要求,我們的婚姻就可以得到延續,可這延續多長時間根本就沒有答案。
我不想去這個險,堅決不同意。而王女士的態度也開始變了,她不再溫柔,反而充滿了怨婦的傾向,每天都在怪我不愛她,不重視她。還會使用冷暴力,不跟我說話,做飯就做自己的,就當沒我這個人。
我也終於發現,果然自己看走了眼,被一點點溫暖所迷,我想要溫暖,人家想要的是我的錢財,根本就沒有真心。
堅持一個月後,徹底怕了的我選擇了離婚,認清了汪女士的真面目,我也不敢跟她過了,這樣的日子還不如我一個人孤單地過呢。
離婚的時候我要求她退回我給的彩禮6萬塊,她還死活不樂意,說是給了她就是她,我白給你睡了呀。

面對如此無賴的她,我也不想過多的糾纏,我說我自認倒霉,也不要6萬了,你退我5萬,咱倆就和平分手,不然我不介意拿起法律保護自己應得得。
離婚後的我,再也沒有再婚的心思了,真是怕了。
人到晚年,雖然渴望溫暖,但對於再婚還是要謹慎,不要因為一點溫暖而盲目得做決定,否則,一個不好,受傷的還是自己,得不償失。
再婚的時候,兒女們的意見很重要,他們身為局外人看得會比局內人清楚,一定要多聽聽他們的想法,親生的總比外人的心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