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丈夫精心策劃甘願自戴綠帽,致新婚妻子命喪湖底,夠狠

2024-06-02

2013年5月10日,早晨7點,江蘇省常州市某電子產業園的公園裡陸續出現前來晨練的人們。

一位老大爺正在圍繞著公園裡的人工湖進行晨跑,跑著跑著,大爺突然發現湖裡似乎飄著個什麼東西。

因為距離隔得有點遠,老大爺也看不清楚。

出於好奇,他叫住了剛好也在晨跑的大學生小周,兩人一起跑到湖邊看仔細一點,這一看差點沒把老大爺給嚇出心臟病來。

原來湖裡飄著一具女屍,身著紅色外套,藍色褲子,呈俯臥狀躺在水裡。

兩人從驚嚇中緩過神後,馬上拔打了報警電話。

警方接到電話後,火速趕到了現場,把女屍打撈上來。

經初步檢驗,死者為女性,年紀在30歲左右,身上衣服完整。同時她所佩戴的黃金項鍊、手鍊、鑽戒以及400元現金都還在,由此可以斷定不是搶劫或者暴力性侵案件。

與女子同時打撈上來的還有一輛看上去很新的紅色電動車,車子鑰匙處於開啟狀態。

法醫經過死者口、鼻情況分析,符合溺水身亡的表現,死亡時間大概在頭天晚上10點到12點之間。

警方初步判定女子是在騎電動車時不慎掉入湖裡溺水死亡,為了核實死者的身份,警方開始在全市發布消息,尋找知情者。

第二天下午,一名男子來到了警局,報案稱自己妻子昨天晚上外出,直到今天下午也沒回家,電話也打不通,希望警方能幫忙尋找妻子。

根據男子描述妻子外出時的穿著和樣貌,讓警方馬上聯想到昨天在湖裡發現的死者。

於是馬上讓男子去認屍,男子仔細辨認後,放聲痛哭,因為他確認這名死者正是他的妻子廖某。

男子告訴警方,他叫李良,今年28歲,是江蘇連雲港人,在常州開著一家網吧,離異,與前妻有兩個孩子。

妻子廖某是四川巴中人,比他小一歲,也曾離異,兩人剛新婚2個月。

昨天晚上,妻子廖某騎著自己剛給她買的電動車去園區那邊練車,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李良邊說邊哭,幾次都哭得說不下去,讓人覺得他是一位剛失去妻子的傷心丈夫。

根據李良的描述、現場勘察的情況及驗屍結果結合來看,警方當時認為廖某是當天晚上騎車經過湖上的橋時,沒把握好車子的方向,直接從橋上衝到了湖裡導致溺水死亡,初步將此案定為意外死亡案件。

可是廖某的家人卻無法接受這個結論,拒絕在死亡通知書上簽字,要求警方做進一步調查。

同時李良接下來的表現,讓警方開始覺得這個案件並不像表面那樣簡單。

認屍後的第三天,李良再次來到警局說妻子隨身攜帶著一台蘋果5手機,要求警方一定要找到這部手機,並且把這個案件給查清楚。

辦案人員一聽李良這個要求,就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味了。因為當時警方只是把廖某的死亡定義為非正常死亡,並沒有定性為一起案件,為何李良自己就把妻子的死亡定義為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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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後來真相大白時,大家才發現李良的表現有點聰明反被聰明誤了。

之後警方調取了李良曾經給110打的報警錄音,發現李良報警內容先是詢問110,如果一個人騎車外出,要多久沒回來才能報案。

按正常來說,家人失蹤,打110肯定都會直接說我要報警,我妻子失蹤了,而不會去詢問能不能報警。

同時李良非常詳細地向警方描述了妻子不會游泳這件事情,似乎在引導著什麼。

警方還發現廖某當晚穿的高跟鞋,鞋跟沾染了泥土痕跡,這就表示廖某曾站在水底的泥里。

而廖某加上高跟鞋,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六,湖內的水深僅一米四,廖某既然能站在水裡了,水最多就到她下巴位置,怎麼就會溺水了呢?

既然有這麼多疑點就要查清,這一查之下,警方順藤摸瓜挖出了一個驚天大陰謀。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一切要從李良與妻子廖某認識說起。

一、閃婚的戀人

廖某的第一段婚姻非常不幸運,丈夫酗酒成性,喝醉了就會動手打她,無法忍受的廖某最終選擇了離婚,在2012年10月結束了這段失敗的婚姻。

離婚後的廖某,不想繼續待在家鄉被人指指點點,想換個環境重新開始,徹底擺脫前一段婚姻的陰影,於是她便和同村的小姐妹一起來到常州電子工業園打工。

身處異地,人生地不熟,工作空閒時間,無聊的廖某就用手機和網友聊天,排解心中的寂寞與孤獨。

一天,一位附近的男子主動與廖某打招呼,加她為好友。

兩人就此聊了起來,言語之中廖某覺得對方知書達禮,非常懂分寸,特別會關心人,對他開始心生好感,之後兩人從打字交流發展為視頻聊天。

通過視頻,廖某看到這名男子長相很斯文,說話語氣溫柔,很符合自己對他的想像,更是越聊越投機。

緊接著,男子就邀請廖某線下見面,生活無聊的廖某也沒多想,直接答應了。

見面後,男子告訴廖某自己的真實身份,他是一家網吧老闆,小有資產。

接下來,在與廖某相處的時光中,男子非常大方,經常買各種禮物,甚至是黃金首飾送給廖某,生活細節中也各種精心照顧、呵護廖某。

從來沒有男子對自己如此大方,對自己這樣好,廖某再也無法控制住自己的心,與男子談起了戀愛。

更令廖某沒想到的是,兩人剛確定戀愛關係僅13天的時候,男子就向她求婚了。

看著璀璨的鑽戒,單膝跪地深情款款的戀人,廖某在第一段婚姻中被傷害的心似乎在這一刻完全被修復了。

廖某激動地答應了男子的求婚,兩人於2012年3月份領取了結婚證,廖某對自己的新生活充滿了期待與憧憬。

這個男子自然就是李良。

可是這時的廖某也沒想到,才新婚2個月,自己就會做出對不起丈夫的事情。

二、婚內出軌,情人成了殺人犯?

李良有個發小叫周九偉,之前在連雲港老家,後面看到李良在常州網吧生意不錯,就在李良結婚前兩個月,來到常州投靠李良,幫他打理網吧,住在李良家裡。

李良結婚後,廖某自然搬到李良家裡居住,李良也沒讓周九偉搬出去,於是三人就同住在一個屋檐下,彼此相處得也還不錯。

朝夕相處,周九偉對廖某格外用心,有意無意總是對廖某噓寒問暖。

一來二去之下,廖某與周九偉產生了感情,周九偉成了廖某的秘密情人,兩人公然在李良家裡,背著李良眉來眼去。

然而就在案發前10天,周九偉主動搬離了李良家裡,難道周九偉與這個案件有什麼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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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事實證明,周九偉確實是案件的關鍵人物。

從警方打撈出廖某手機的通話記錄來看,事發當天晚上,廖某是接到一個電話後才騎著電動車出去練車的,中間還和這個電話號碼有過3次通話。

而廖某的練車地點離家有5公里的距離,學騎電動車沒必要離家這麼遠呀,這個電話號碼就顯得非常可疑。

經過排查,打給廖某的這個電話卡是廖某本人在使用,可是她怎麼可能自己給自己打電話呢,明顯是廖某把電話卡給了別人用。

廖某的弟弟告訴警方,姐姐把卡給了一個叫「九哥」的人使用,而這人正是周九偉。

警方針對這個情況,調取了當天晚上公園的監控,發現周九偉當晚確實乘坐一輛計程車到達公園,進入公園後直到第二天凌晨4:30才走出公園,又打了輛計程車離開。

根據監控顯示的車牌,警方找到了載周九偉離開的計程車司機了解情況。

司機說當晚周九偉上車的時候身上衣服有點潮濕,給他的車費也是濕漉漉的。

一切證明都表明周九偉對於當晚廖某的死肯定有極大的關係,可是這時周九偉完全失聯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

直到7月份,周九偉才被警方抓捕。面對警方的審訊,周九偉非常乾脆地交代了一切經過。

當天晚上確實是他打電話給廖某,約她在公園見面的。廖某借練車的藉口離開家,大約9:30分到達公園,見面後兩人親熱了一會。

到了10:30左右,廖某騎著電動車帶周九偉離開,在經過橋面的時候,廖某因為是剛學騎車,技術不穩定,又帶了個人,心裡慌亂就從橋上把車騎到了湖裡。

掉入水裡後,周九偉自己掙扎了很久,才勉強爬到岸上,回頭看湖裡兩人掉落的位置,只看到廖某已經被水淹沒了頭頂,水面冒著一些氣泡。

周九偉水性不好,看到這種情況也不敢貿然再跳到水裡去救廖某,只得眼睜睜看著她溺亡。

畢竟兩人是有感情的,廖某沉到水裡,周九偉心裡也不好受,但他也不敢報案,畢竟自己有見死不救的嫌疑,只好站在湖邊一直默默地看著,直到凌晨4:30才離開。

周九偉的解釋似乎與廖某死亡的種種跡象非常吻合,難道這就是真相嗎?

此時廖某的父母提供了一個線索,又給警方新的偵破方向。

三、巨額保單

廖某的父母告訴警方,李良與廖某是閃婚,在婚後沒幾天,李良就給廖某買了兩份大額的人身意外險,保費高達400萬元。

購買保險時廖某填寫的受益人是自己的父母,沒過多久,李良就勸廖某把受益人改成了自己,面對心愛的丈夫,廖某也沒多想,就答應了。

這一行為就意味著,如果廖某意外死亡,李良將獲得400萬的巨額保險金賠償。

還有特別奇怪的一點,廖某的這兩份巨額保單有效期僅為一年 ,也就是說廖某隻有在這一年裡意外死亡,李良才能獲得保險金,否則過期無效。

而且正常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單獨購買人身意外險的,大多都是作為附加險購買,更何況是購買如此短期的大額意外保險,明顯不符合常理。

除此之外,警方在調查才發現表面是風光的網吧大老闆,其實李良早因經營問題負債纍纍,在外欠了很多債務,急需大筆錢來擺脫困境。

如此一來,李良也就有了殺人動機。

同時與李良離了婚的前妻,回到了李良老家,住在李良父母家裡,照顧著老人,這點也很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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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案發當天根據廖某的手機通話記錄來看,李良確實不在現場,也沒有其它任何證據表明李良那天到過現場,那他自然不可能殺了廖某,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警方在經過一番審訊後,面對各種證據壓力下,李良最終交代了一切,揭開了一個精心策劃的殺妻騙保案。

四、事情真相: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演

2013年初,李良因經營不善欠下了50多萬元的外債,正當他頭疼不知道該如何償還這筆巨款時,無意中聽到有人說如果買了意外傷害保險,出事後能獲得巨額賠償,買得越多,賠得越多。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李良對這事上心了,內心開始計劃如何獲得這樣巨額的保費用來償還欠款,東山再起。

李良一番研究後發現,最好是至親家人意外身亡,受益人指定是他,他就能百分百能得到補償,還不會讓人懷疑,而發生意外最好的對象就是他的妻子。

可是此時的妻子與自己生活多年,還為自己生下了兩個孩子,李良覺得自己無法對她下手,必須得找到新的目標,雙方沒啥感情,他才好出手,也不會難過。

於是李良在2013年2月20日與妻子離了婚,開始物色目標。

李良找人的方法很簡單,用聊天軟體尋找附近的人,在一番篩查挑選後,最後鎖定了廖某作為目標。

他開始像獵人一樣靠近獵物,經過一番刻意偽裝之下,李良很快贏得了廖某的芳心。

3月5日,李良剛離婚14天,與認識13天的廖某閃婚,中間可謂是沒有任何真空過度期,時間掐得非常緊。

婚後3天,3月8日,李良就按計劃給廖某買了份100萬的人身意外保險。

當天晚上,李良覺得100萬太少了,還了債也剩不下多少,第二天,他乾脆又給廖某再次購買了一份300萬的人身意外保險,3月15日,把保險受益人全部變更為他自己。

至此,李良的騙保計劃第一步已經完美開啟。

第二步,就到該如何讓廖某意外身亡呢?李良把主意打到了發小周九偉身上。

周九偉來投靠李良,其實是李良主動邀請的。周九偉到達後,李良就示意周九偉去主動勾引廖某,以便後面可以人不知鬼不覺地把廖某約到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

周九偉內心很崇拜李良,對李良可謂是言聽計從,而且李良也承諾事後和周九偉分錢,所以他也答應參與這個計劃。

5月初,廖某提出想買輛新電動車,方便上下班。李良一聽高興壞了,這不剛好是製造交通事故,讓廖某意外身亡的好方法嘛。

於是二話不說就給廖某買了輛紅色電動車,並鼓勵她多去練練車。

之後李良開始在家、廖某工作的工廠附近踩點,看看有什麼地方適合製造電動車交通事故。

無意中他經過人工湖中間的橋,發生橋上有一根欄杆缺失,那個縫隙剛好夠電動車駛過。

如果廖某騎著電動車從這裡掉下去淹死,就是非常順理成章的事情,很難讓人懷疑。

想好方案後,李良就在案發當晚,讓周九偉把廖某約到公園裡。

周九偉和廖某兩人準備離開公園時,並不是廖某騎車帶著周九偉,而是周九偉騎車帶著廖某,然後他故意騎著車從橋上的欄杆缺口衝下去。

兩人掉下湖裡後,周九偉才發現湖裡水位並不高,廖某經過最開始的緊張掙扎後,慢慢站了起來,頭穩穩地露出了水面,這樣肯定是淹不死人了。

於是周九偉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著廖某的頭死命往水裡按,最終把廖某溺斃在水裡。

之前李良之所以會反常地要求警察要找到妻子的蘋果手機,是因為他想用妻子手機上的通話記錄,證明自己並不在案發現場,從而把自己從中摘出去。

至此,案件終於真相大白,為了保險金,李良從離婚的那一刻就開始步步為營計劃一切,甚至不惜讓好友給自己戴綠帽子,不得不讓人佩服李良這個「格局」。

2014年1月23日,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處李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周九偉死刑,緩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

惡人終有惡報,但本案卻讓人細思極恐,從認識、相戀、結婚、被害居然都是從一開始就設計好的,誰能料到曾經甜言蜜語的枕邊人,卻是一個時時惦記著自己性命的殺人惡魔。

李良心思縝密、手段陰險毒辣不禁讓人脊背發涼。

這個案件也正是電影《受益人》的原型,我們常說藝術來源於生活,但有時候現實遠比電影更加險惡,也更加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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