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年輕父親把剛出生15天的女兒扔到河裡溺亡,理由是我太愛她了

2024-06-02

2011年7月27日凌晨,無錫市警方在一條小河裡不停打撈著,不一會一個小小的嬰兒包被被打撈上來了。

打開一看,一個明顯剛出生沒幾天的女嬰已經溺水而亡了,身體開始有點發白。

一個小女嬰,還沒看到這世間的繁華就這樣離開了,難道是身有殘疾或者是因為重男輕女被父母遺棄?

然而事情的真相更加令人髮指。

女嬰是被自己的親生父親給扔進河裡的,理由居然是因為父親太愛她了。

很愛自己的女兒,卻把她扔河裡溺亡,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這一切都要從小女嬰父母的經歷說起。

一、一個勵志的苦孩子

女嬰的父親叫陳書林,出生在雲南昭通的一個小山村裡,家裡還有個妹妹。

最初陳書林的父親在外開車賺錢養家,母親操持家務,一家人的日子過得雖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其樂融融。

陳書林聽話懂事,努力學習,成績一直都是班裡的尖子生,深受老師的喜愛。

那時的陳書林對未來充滿著期待,希望自己好好讀書,以後考上好的大學,成為家裡的驕傲。

然而這樣平淡、幸福的生活就在陳書林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被父親親手給毀了。

那一年,父親的開車生意出現了虧損,之前賺的錢都賠了進去。

父親接受不了這樣的打擊,整個人都變得萎靡不振,成天就只知道喝酒,把自己喝得爛醉如泥,似乎這樣就能逃避現實的痛苦。

如果僅僅只是沉迷於喝酒,也許這個家庭還能維持下去,可是誰也沒料到,除了酗酒,陳書林的父親漸漸迷上了賭博。

母親勸了很多次,父親都聽不見去,每每都會與母親發生激烈爭吵。

一天,父親和母親吵完架後,直接摔門離去,從此再也沒回過家,也沒往家裡寄過一分錢。

父親離家後,只有母親一人苦苦支撐照顧著兄妹兩人。

沒多久,撐不下去的母親對兄妹兩人說她要外出幾天,把父親找回來。

就這樣,母親也離開了這個家,從此了無音訊,陳書林和妹妹只得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萬幸的是,母親走了沒多久,父親回來了,兩個孩子終於有人照顧了。

可是,此時歸來的父親,早已不是陳書林記憶中那個嚴厲中帶著和藹的父親了。

父親回來後得知母親失蹤,覺得是妻子拋棄了他們母子三人,整個人一下子變得癲狂起來,變本加厲地沉迷於賭博與酗酒,對兄妹兩人完全是不管不顧。

原本衣著乾淨整潔的兩個孩子,現在看上去邋裡邋遢的,衣服破了也沒人幫忙補一下,更別說買什麼新衣服了。

逢年過節,村裡其他小孩都有新衣服、新玩具,而陳書林只能在冰天雪地里穿著一雙早已破舊不堪的塑料拖鞋,瑟瑟發抖。

此時,陳書林在心裡暗暗發誓要爭氣,讓自己和妹妹過上好日子。

想法是好的,但現實往往更加殘酷。

村裡的孩子和班裡的同學都知道陳書林家裡的情況,開始嘲笑陳書林「有娘生,沒娘養」,好幾次陳書林氣得直接和同學動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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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老師眼中的尖子生變成了會打架的「壞孩子」,這樣的落差也讓陳書林開始不想去上學了。

他覺得與其這樣下去,不如外出打工,早點賺錢養活自己和妹妹,告別現在這種痛苦的日子。

於是2007年,陳書林帶著妹妹離開了這個早已沒有溫暖的家,來到了江蘇無錫。

可是陳書林一沒學歷,二沒技能在身上,一時之間,根本沒辦法找到什麼好的工作。

加上人生地不熟,陳書林還被當地一些小混混欺負,小混混們把菸頭扔在地上,讓他去給扔回來,否則就打人。

為了保護妹妹和自己,陳書林只能忍下屈辱,聽話照辦。

沒有工作,自然就沒有收入。最困難的時候陳書林身上僅有1.5元錢,而他和妹妹靠著這1.5元錢挨過了四天。

最後陳書林好不容易在工地上找到了一份臨時工作。

好在陳書林是個有骨氣的孩子,知道找工作不容易,在工作中任勞任怨,從不叫苦。做事也非常勤快,這樣的員工,哪個領導不喜歡?

慢慢地,陳書林在工地里站穩了腳跟。

之後他又從工地轉到了一家電子配件廠工作。

陳書林雖然小學沒畢業就出來打工了,文化水平不算高,但能吃苦,還有一顆好學的心。

遇到工作中不懂的問題就虛心向同事請教,同事看他這樣愛學習,拿了一些書讓他自學。

同事給陳書林的書都是機器製圖、公台配合測量等專業書籍,別說陳書林這樣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的人看著吃力,就算是非本專業的大學生來看,也不一定能看得懂。

陳書林逼自己硬生生把書本給啃了下來,看不懂的地方就先硬背下來,工作實際運用到再向同事請教。

就這樣,陳書林靠著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從一個小基層員工成為了領班,再到主管,收入自然也在逐步增加,他和妹妹再也不用過1.5元吃四天的苦日子了。

事情發展至此,陳書林也算是一個勵志人物。

可是一切變故在他遇到自己心中的女神後,開始走向了另一條不同的人生軌跡。

二、迎來愛情

在陳書林事業逐漸向上發展的同時,他也遇到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愛人。

陳書林從小到大,幾乎沒有什麼能談得來的朋友,更沒有能交心的人,但他的內心對於愛情、幸福的家庭充滿著渴望。

2009年,因為工作原因,陳書林遇到了比自己小一歲的女孩吳得玉,兩人在工作中朝夕相處,彼此都產生了好感。

陳書林在同事眼裡是個性格溫和、不愛說話的人。他不善言辭,只會用行動來表達對吳得玉的關愛。

吳得玉生病的時候,他就馬上買藥送過去,守護著她;下雨就會給吳得玉送去雨傘,默默在廠門口等她下班。

在吳得玉眼中,陳書林不像別的男孩子一樣整天只會花言巧語,雖然他不愛說話,但是個讓人感覺踏實、可以依靠的人。

吳得玉來自安徽,爸媽長期分居,也是一個單親家庭里長大的孩子,這一點與陳書林非常相似。

兩人漸漸產生同病相憐、惺惺相惜的感覺,彼此都希望自己以後能夠擁有一個完整、溫暖的家庭。

相似的經歷,對愛情、家庭同樣的渴望,都覺得對方是最能理解自己的人,很快兩人墜入了愛河。

確立戀愛關係後沒多久,吳得玉就搬來和陳書林一起居住,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還有陳書林的妹妹。

同居3年後,吳得玉突然意外懷孕,對於這個突如其來的孩子,陳書林卻顯得很高興,畢竟以自己現在的經濟實力,養一個孩子還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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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時陳書林年僅20歲,吳得玉也才19歲,均未到達法定結婚年齡,領不了結婚證。陳書林和吳得玉就商量著先把孩子生下來,等年齡到了再去領證。

之後,陳書林的同事就看到喜形於色的陳書林,天天喜滋滋地翻著字典說要給孩子取個好名字。

陳書林對即將到來的孩子充滿了期待與全身心的愛。

與此同時,陳書林因為工作踏實、能力突出得到了領導的認可,與同事關係也非常好,進廠3年沒和誰紅過一次臉,領導透露出想給陳書林再升一級職務。

這一切看上去都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可是誰也沒想陳書林接下來遇到的一件好事,卻間接導致最終悲劇的發生。

三、奇蹟出現,突然找到親生母親

女友懷孕了,陳書林作為未來的女婿,自然要陪女友回家看望岳父母,於是吳得玉帶著陳書林回到了自己的安徽老家。

到了岳父家,小兩口決定小住上幾天再走。空閒之餘,陳書林就會在村裡隨便走走逛逛。

這天,陳書林和往常一樣在村裡閒逛,突然他看到一個中年婦女迎面向自己走來,莫名地覺得這個婦女好像很眼熟。

等他定睛一看,嚇了一跳,愣在了當場

那名婦女也感覺到了陳書林的異常,也向他看過來。這一看,對方忍不住衝過來抱住了陳書林,開始號啕大哭。

這個中年婦女不是別人,正是陳書林失蹤多年的母親。

從母親的口中,陳書林才得知母親當年離家出走的真相。

原來當年母親確實是想出來找父親,沒想到路上遇到了人販子,對方把母親從雲南賣到了安徽。

到了安徽後,母親也曾想過要回家,可是自己人生地不熟,又不識字,壓根不知道要怎麼回去,只得作罷,直到如今再次遇到兒子。

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這麼多年沒消息的母親,如今在不經意間就找到了。

陳書林非常高興,現在的他既有了老婆,又找回了失散多年的母親,可謂是雙喜臨門。

2011年的6月,吳得玉即將生產,考慮到女友無論生孩子還是坐月子,都需要人照顧,陳書林就把母親接到了無錫。

陳書林這樣的做法出發點是好的,可是沒想到卻埋下了隱患。

陳書林的母親到達後,陳書林那個小家裡就住了4個人,除了陳書林之外,婆婆媳婦小姑子全擠在了一起。

都說三個女人一台戲,讓很多男人都頭疼的婆媳關係,陳書林也沒能倖免。

雖然說是來照顧吳得玉,但陳書林的母親為了彌補這些年來自己對兒女感情的缺失,在生活中處處私心向著自己的兒子、女兒。

本來安定的小家,突然出現一個失蹤多年,還非常偏心的婆婆,吳得玉自然心裡不爽,在相處的過程中與婆婆產生了多次的爭吵。

有時候明明是吳得玉小兩口吵架,婆婆都會出來幫兒子說上幾句話,這就讓吳得玉更加難受,覺得自己和陳書林之間多出了一個外人。

面對母親和女友的矛盾,陳書林夾在中間是苦不堪言。

後來陳書林坦言,他對這個失蹤多年的母親早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接她來無錫,只是為了方便照顧女友和即將出生的孩子,卻沒想到會引發這樣多的矛盾。

2011年7月,吳得玉和婆婆的爭吵發展到了動手,她一氣之下直接把婆婆趕出了家門,她覺得反正陳書林也不看重這個母親,也不會在意。

可是正是這件事成為了改變吳得玉和陳書林關係的導火索。

四、爭吵不斷,憤怒爆發,親生父親狠心溺死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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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林下班回來後得知母親被女友趕走,臉色一變,雖然沒有堅持要接母親回來。不過從這時開始,陳書林對吳得玉的態度就變得非常冷淡。

雖然陳書林與母親分離太久,母子感情沒那麼濃烈,但畢竟是自己的母親,吳得玉這樣說趕走就趕走,絲毫不顧忌他的感受。

陳書林心中對吳得玉的做法非常不滿,但又不願直接向女友表達自己的感受,不想再次引起爭吵,只是用沉默來表達自己內心的不滿。

看到以往對自己呵護備至的男友,突然變得如此冷漠,吳得玉自然忍受不了,開始找各種理由與陳書林爭吵,摔東西,甚至多次威脅陳書林說自己要離家出走。

開始只是口頭威脅,小兩口爭吵過幾次後,吳得玉看陳書林對自己的態度依然沒什麼變化。

發展到後面,吳得玉直接在本子上寫著「我走了,再也不回來了」,真的離家出走了。

這時陳書林也慌了,連忙打電話尋找吳得玉,可是打了多少次,吳得玉都不接。

陳書林沒有其它辦法,只得堅持不懈地打,直到吳得玉接通了電話,他在電話中好話說盡,才把她哄回了家。

在生產前,吳得玉又因為和陳書林爭吵,離家出走了好幾次,每次都是陳書林打電話哄回來的。

2011年7月11日下午17:20分,吳得玉生下了一個女兒。

這本來是件高興的事,可是吳得玉卻看到對於女兒的到來,陳書林完全沒有表現出一絲興奮,只是獨自一人坐在一旁玩手機。

吳得玉心想是不是陳書林覺得自己生了個女兒,所以不高興,心裡有點憋屈。

其實這時的陳書林的表現並不是因為不喜歡女兒,他還在為吳得玉與自己最近發生的矛盾耿耿於懷。

吳得玉看到這樣的陳書林,氣不打一處來,又開始與陳書林爭吵,覺得他不愛自己了,嫌棄自己生了個女兒。

於是她開始折騰,又玩起了離家出走那招。

在吳得玉心中,自己還是個小女生,談戀愛自然需要男生一直哄著,而她之前每次離家出走,陳書林都會來哄她,從而能達到她的目的。

她內心壓根就沒想過要離開陳書林,要離開這個家,只不過是耍點小性子,讓陳書林更加關心她,疼她而已。

然而她萬萬沒想到,正因為自己的「作」,給陳書林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陳書林是一個來自單親家庭的孩子,小時候的經歷讓他特別害怕家庭的破裂,害怕吳得玉離開自己。

正是這種害怕的心理,讓他一次次妥協於吳得玉的威脅,在他看來,只要吳得玉能留在自己身邊,這個家就是完整的,為此他願意不惜一切代價。

他覺得這一切的變化是因為孩子的到來才產生的,為了留住吳得玉,陳書林把心思動到了剛出生女兒身上。

2011年7月26日晚上,在兩人再次爭吵過後,吳得玉又說要離家出走。

看到女友這樣,陳書林轉身寫了一封名為「尋求有心人」的信,在信中他表示自己無力撫養,想把女兒送給好心人收養。

難道陳書林是真的想把孩子送走,來挽回他和吳得玉之間的感情嗎?

事實並非如此。

陳書林不是真正想送走孩子,他只是覺得母女連心,他用這樣的招術就會激發吳得玉的母性。為了孩子,吳得玉就不會整天鬧著要離家出走了。

可是陳書林萬萬沒想到,吳得玉看到信的內容後,並沒有意料之中哭著讓他不要送走孩子,說一些自己再也不離開了之類的話。

相反,吳得玉冷眼對他說:「隨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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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的吳得玉內心依然和以前一樣,只是希望用這樣的方式逼迫陳書林服軟,哄哄自己就好了,畢竟孩子都生了,她自始至終都沒想過要真正離開這個家。

然而看到這樣態度的吳得玉,陳書林憤怒了,他覺得自己人生非常不幸,母親走了,現在女友也要離開了,自己又要變成一個孤家寡人,忍受生活的孤寂。

看著懷裡的孩子,陳書林腦海里突然冒出一個念頭,如果沒有了這個孩子,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就能回歸以前的幸福快樂呢?女友再也不會吵著要離開了?

如果自己把孩子扔了,再回來好好哄哄女友,日子一定會變回最初最美好的時候。

怒氣上頭,失去理智的陳書林腦海中冒出這個想法後,他就馬上行動,晚上8:11分,抱著孩子走出了家門。

這一刻,陳書林只想著把孩子丟了,他就能和女友過回以前的生活了。

這時的陳書林也只是想著把孩子扔在路邊,讓好心人撿回去撫養,並沒想過要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

陳書林抱著孩子穿過一片草地,來到小區附近的一條小河旁,看著懷裡可愛的女兒,他開始回想起自己從出生到現在的經歷,曾經遭遇的痛苦和磨難,他覺得女友最終還是會離開自己。

如果女友離開了自己,女兒又變成了單親家庭的孩子,過上和自己一樣苦難的生活,被人罵有娘生沒娘養。

自己很愛很愛這個女兒,他不忍心女兒重複自己的苦難生活, 於是他代替女兒作出了決斷,把女兒扔進了河裡,用女兒的死亡來逃避他幻想出來的女兒這一生可能會承受的痛苦。

此時,這個小女嬰僅出生15天,還沒見過這個美好的世界,就被自己的父親終結了生命。

這就是陳書林所謂的「父愛」。

吳得玉發現陳書林抱著孩子外出後久久未歸,也開始急了,立馬報了警。

無錫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後馬上出警,沒費什麼力氣就找到了陳書林。

當時陳書林眼神無光、一語不發、失魂落魄地坐在小區的一個角落裡。

在警方一再追問之下,陳書林才開口說:「孩子已經不在了,被我扔到河裡了。」

聽到這個答案,在場的所有人都震驚了,虎毒還不食子呢,誰都想不到一個父親對自己的女兒能下這樣的狠手。

當警方把陳書林帶到他扔女兒的河邊時,他面無表情,沒有露下一滴眼淚,似乎整個人都沒有了魂魄,也似乎剛做下這樣殘忍的事情並不是他。

五、遲來的悔悟

2011年11月4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審判席上,陳書林才突然醒悟,痛哭流涕。

在警方給他看他扔棄女兒的案發地點,及女兒遺體照片時,陳書林泣不成聲,發出陣陣哀嚎,哭著說自己很愛很愛這個小寶寶的。

可是悔之晚矣。

多年都沒聚在一起的陳書林父母,此時雙方都出現在了法庭上,看著曾經那麼優秀的兒子變成了這樣,兩人都流下了眼淚。

陳書林的父母都在庭上哭著表示兒子變成這樣都是自己的錯,沒有把孩子教育好。

然而一切都已經回不去了。

2011年12月5日,無錫市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書林有期徒刑10年。

子女對待婚姻的態度,常常受父母的影響。

陳書林走上這樣的道路,的確是因為兒時家庭不幸的影響,沒有父母的教導,缺乏正確地處理感情的心態和方法,更不懂得如何經營好一個家庭。

他為了挽回女友,甚至不惜犧牲自己孩子的生命,才導致悲劇的發生。

不論是陳書林,還是吳得玉都很年輕,彼此都不懂為對方體諒,不懂得什麼叫溝通,更不懂得什麼叫為人父母,任性地隨著自己的情緒行事,才釀成了這樣的慘劇。

結婚生子是人生大事,無論是誰都應該慎重選擇,要能擔負起為人夫為人妻,為人父為人母的責任。

我們無法決定出生於什麼樣的家庭,但能決定自己過上什麼樣的人生。

我們可以決定自己的人生,但無權用自己的經歷去決定是否要毀滅別人的人生,尤其那個人還是自己的孩子。

按刑期,現如今陳書林也到了出獄的時間,但親手殺死自己孩子,他的一生將背負著這樣的罪孽活下去,他又該如何面對接下來的人生呢?

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陳書林的經歷,也不由地讓人感慨這世上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成為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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