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山東小伙遭老漢「洗腦」,以健身為由被脫褲子猥褻!
但這起事件已經對小伙子身體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更給他造成了極大的心理陰影,面對記者採訪時,小伙子情緒崩潰的表示,自己因為此事已經好幾天失眠了,一想到老漢欺騙了自己,又對自己做了如此下流猥瑣的事情心裡就覺得噁心。
這起案件中,小伙子受到猥褻侵犯,為什麼老漢不能以強姦罪來定案?
從老漢僅僅被拘留了7天就能看出,老漢的行為構不成強姦罪,最多也就算是強制猥褻罪。

因為根據我國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願,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關係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國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用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猥褻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總的來說就是,強姦罪,被侵害的對象是特定的,只能是女性。

在法律上,行為對象是構成要件要素之一,強姦罪的對象是婦女,而男性不是強姦的行為對象,所以男性強姦男性並不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所以才不會構成強姦罪。
三、男性遭遇猥褻或性侵犯並不是小事,希望所有男性都能警惕。
一提到性侵害、性騷擾,很多人想到的都是女性、女童,認為女性都是比較需要保護的群體,卻忽略了對男性、男童的保護,其實與女性相比,男性遭遇的性侵害、性騷擾更加隱蔽,遇到的危害也更多,所以防止性侵不止女性,也包括男性。

生活中其實不乏男性遭遇性侵害、性騷擾的情況,但卻沒有男性願意站出來控訴,只因為這些受害男性一旦站出來後,等待他的不是同情,而是嘲諷、譏笑和不懷好意,甚至有些人會覺得這些受害男性「不知好歹」,明明身體沒有受到什麼傷害,卻表現的十分矯情。
這其實也反映了當前社會上一些輿論對男性的不理解和不尊重。

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無論遭遇哪種性侵方式,男性平均需要26年才能坦然去面對自己的經歷,相較於女性受害者,男性受害者往往更難以平復內心的創傷,更難走出心理陰影。
就比如上述這起案件中,一些網友嘲諷受害的小伙子:「是有多單純?讓你露肌肉就露肌肉,脫褲子就隨便脫褲子,肯定自己就有不良想法。」
更有網友嘲笑道:「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小伙子肯定取向有問題。」

在此我依舊想對所有看文的男性朋友們說一句:男性遭遇性侵害,不管施暴對象是同性還是異性,這絕對不是所謂的「好事」,這是赤裸裸的犯罪!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行為,更是不被社會提倡的違法行為。
性侵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一件錯誤的事情,希望大家都能夠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保護好自己是最重要的。

寫到最後。
男性強迫男性發生不正當關係,雖然不會被判強姦罪,但依然違法,構成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為可以鑽法律的空子,人要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同時,也提醒廣大男同胞們,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受到侵害,不要選擇沉默,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