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對不起」都能配得上「沒關係」,有些事情根本不值得被原諒,這和大不大度也沒有直接關係。
就拿林潔公婆「毒打」女兒這事兒來說,放在任何一個媽媽身上那都是過不去的檻,沒有人能輕易原諒這樣的行為。更何況,施毒手的還是孩子至親的爺爺奶奶。
因此,即便全世界的人都站在道德制高點來指責你,說對方已經那麼慘了,不應該見死不救。作為被傷害的一方,我們依然有權利拒絕原諒。
畢竟,板子沒打在他們的身上,他們說話永遠輕巧。大可不必被這樣一句輕飄飄的話道德綁架。
二:面對自私的人,不必委屈自己。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好像都習慣了一個人咽下所有的悲傷和委屈。即使面對不公平,也只能無奈笑笑,告訴自己「算了吧」。
然而,一味的忍讓並不能換來他人的理解,反而還會讓別人變本加厲,讓自己越發委屈。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保留自己的脾氣,該隱忍的時候隱忍,該彪悍的時候彪悍呢?
面對不同的人,要拿出不同的態度。
把熱情留給值得我們付出的人。面對那些自私自利的人,大可不必為了成全他們而選擇委屈自己。
人生苦短,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會先來。取悅自己永遠比討好他人更重要。
所以,不用活在別人的評論之下。
只要無愧於心,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不想見就不見,不想幫就不幫。
在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自己活得舒心,才是當下和未來最最重要的事情。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