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三十而已》里,顧佳爸爸說過一段話:「兒女,就是咱們前世的債。沒本事,咱們就當好那渡人的船,閉眼之前能送到哪兒就送到哪兒。有本事,他們自己就是那條大船,那咱們也得當好那上邊的救生艇,萬一出事,咱們就是那個最後把他們送上岸的人。」
一般來說,作為人與人之間,相處中的「交換關係」,親子關係自然也不例外。父母養育了子女,子女在父母年老的時候,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有不少父母,把對子女的疼愛變成了溺愛,而忘記了好好教育孩子。
王菊蓮的自述
我和我老公的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人之間談不上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愛情。但老公為人老實,有原則,即使婚後好幾年,因為我身體的原因,遲遲未能懷孕,他也沒有選擇離婚或者針對我。所以我們之間的感情,慢慢產生,也慢慢穩定下來了。
後來好不容易有了兒子,自然當成了寶貝。我倆對這個兒子,真正做到了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可以說是傾盡所有,只求兒子能夠健康快樂。後來想想,兒子從小到大,我倆作為父母,真的就沒有拒絕過他任何的要求。
可能也正是因為我們的寵愛,導致兒子的性格固執,認死理。也導致了兒子習慣了我們的付出。他絲毫不知道感恩,也不心疼我們。他總覺得我和他爸爸為他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兒子和兒媳的婚事,其實我從兒子第一次帶她回家,就是不同意的。我在兒媳婦第一次上門之後,就去打聽了她的原生家庭。結果很不滿意,左鄰右舍對未來親家的評價都不太好,巧合中,我也和兩人有過一次接觸,更加確認了未來親家不好相處。
但兒子認死理,不管我怎麼分析利弊,他都堅持結婚就是兩個人的事情,只要兩個人感情好,就可以了。我沒有辦法,最後只能勉強同意。後來兒子和兒媳談婚論嫁的時候,正好趕上我家房子拆遷,能分兩套商品房。一套三室兩廳,一套一室一廳。我本來是計劃我自己住一室一廳,三室兩廳的房子,給兒子當婚房。
但兒媳婦不肯,通過兒子和我表達結婚後兩人就準備要孩子,以後用錢的地方太多了。再說了,她覺得一家人一起住比較熱鬧,還能提前孝順老人。所以希望我和他們一起住,把一室一廳換成錢。
和兒子住在一起,兒孫承歡膝下,相信每一個老人都是樂意的。我本來以為兒媳婦會不喜歡和公公婆婆一起住,現在兒媳婦這麼提出來了,我自然是同意的。所以最後的方案,就是按照兒媳婦的提議。兒子兒媳結婚後,我就開始和兒子兒媳婦過著同個屋檐下的生活。
我雖然覺得哪裡不對,但一時半會又說不過兒媳婦,再加上兒子又在旁邊幫腔,我也只能一笑了之,生活又照舊了。後來孫子出生了,我就更加忙了,因為在原先的事情之外,又多了小孩子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小孩子的事情又多又繁瑣,親朋好友都說我比年輕的時候還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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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但我接受不了,兒子拿著我的退休工資,拿著我打零工賺來的錢。去給老丈人兩口子當生活費,就為了老婆能夠高興。即使這樣,自己的親媽都要累死了,他也只是付出一些甜言蜜語,絲毫不心疼。我不知道,我以前的教育失當,已經讓他如此自私了。
先是問我這一輩子有什麼遺憾,我告訴她以前沒時間,也不捨得,一輩子沒和老公出去旅遊過。後面她就帶著老公孩子,還有自己的娘家父母出門旅遊了。她是不是忘記了她曾說過我的付出她都看在眼裡,以後有能力,一定會回報我的。所以,兒媳婦就是這麼回報我的?
要不是別人看到,把照片發給我,我還不知道。而當時,我正在幫人搬東西,幾十斤的箱子,放上去之後,看到這些照片,心寒不已。更別提我還從這個人的口中得知,親家一直在外面炫耀,自己的女兒女婿養著自己,所以才可以沒有退休工資,也能生活如此愜意。
兒子面對我的質問,倒是爽快地承認了,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錯。兒子的意思是老丈人兩口子身體不好,所以應該多休息,說我身體好,工作就是鍛鍊身體和賺錢兩不誤。兒媳婦倒是有點不好意思,一個勁表示,過段時間一定帶我出去旅遊,這次沒有一起去,是因為擔心雙方父母一起去,容易鬧矛盾。
我和兒子訴說了心裡的委屈,但兒子不理解,並且對我的抱怨表示不滿。我一瞬間就死心了,我想起以前,有人勸我不要對兒子百依百順,容易寵壞了兒子。我不聽,認為別人是挑撥離間,現在想來,終究是我錯了。我自己沒有把兒子教育好,現在受到這樣的委屈,也是我自找的。
故事的最後
我沒有和兒子爭吵,甚至也沒有和他講道理,有些道理,可能只有等到他自己去經歷了,才會明白。我很快就搬去了村裡的老房子,我沒想到這套公公婆婆留給我和我老公的房子,會成為我的養老之處。
兒子倒是來過幾次,我每次都嚴厲拒絕後,他也就不來了。我知道他心裡怪我,認為我不愛他了。沒有我的退休工資,沒有我打工賺來的錢,親家已經沒辦法繼續這麼悠閒下去了。兒媳婦看著自己爸媽辛苦,心裡不痛快,聽說經常和我兒子吵鬧。
但又和我有什麼關係呢?我既然選擇了放手,就讓我兒子自己處理吧。我辛苦養育兒子,幫襯兒子兒媳婦這麼些年,既然換不來公平,那我就自己對自己好一點。你們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