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我的退休工資成了親家的生活費,我選擇離開,回老家獨自生活

2022-05-04     言諾     8708

得知我的退休工資成了親家的生活費,我選擇離開,回老家獨自生活

導語

《三十而已》里,顧佳爸爸說過一段話:「兒女,就是咱們前世的債。沒本事,咱們就當好那渡人的船,閉眼之前能送到哪兒就送到哪兒。有本事,他們自己就是那條大船,那咱們也得當好那上邊的救生艇,萬一出事,咱們就是那個最後把他們送上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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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作為人與人之間,相處中的「交換關係」,親子關係自然也不例外。父母養育了子女,子女在父母年老的時候,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有不少父母,把對子女的疼愛變成了溺愛,而忘記了好好教育孩子。

王菊蓮的自述

我和我老公的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人之間談不上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愛情。但老公為人老實,有原則,即使婚後好幾年,因為我身體的原因,遲遲未能懷孕,他也沒有選擇離婚或者針對我。所以我們之間的感情,慢慢產生,也慢慢穩定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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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好不容易有了兒子,自然當成了寶貝。我倆對這個兒子,真正做到了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可以說是傾盡所有,只求兒子能夠健康快樂。後來想想,兒子從小到大,我倆作為父母,真的就沒有拒絕過他任何的要求。

可能也正是因為我們的寵愛,導致兒子的性格固執,認死理。也導致了兒子習慣了我們的付出。他絲毫不知道感恩,也不心疼我們。他總覺得我和他爸爸為他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兒子和兒媳的婚事,其實我從兒子第一次帶她回家,就是不同意的。我在兒媳婦第一次上門之後,就去打聽了她的原生家庭。結果很不滿意,左鄰右舍對未來親家的評價都不太好,巧合中,我也和兩人有過一次接觸,更加確認了未來親家不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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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兒子認死理,不管我怎麼分析利弊,他都堅持結婚就是兩個人的事情,只要兩個人感情好,就可以了。我沒有辦法,最後只能勉強同意。後來兒子和兒媳談婚論嫁的時候,正好趕上我家房子拆遷,能分兩套商品房。一套三室兩廳,一套一室一廳。我本來是計劃我自己住一室一廳,三室兩廳的房子,給兒子當婚房。

但兒媳婦不肯,通過兒子和我表達結婚後兩人就準備要孩子,以後用錢的地方太多了。再說了,她覺得一家人一起住比較熱鬧,還能提前孝順老人。所以希望我和他們一起住,把一室一廳換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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