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3歲少年目睹母親被害,隱忍22年,除夕夜為母復仇

渾身是血的張扣扣看著眼前的熊熊烈火,仿佛回到了母親被殺的那個晚上,火光之中他淚流滿面,他終於為母親報仇了!連殺三人的張扣扣沒有逃跑,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的害怕,反而他感受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平靜,他回到家裡看著夜空中的焰火,露出了釋懷的笑容,然後靜靜等待著審判的到來。
正在村裡人都人心惶惶的時候,沒想到第二天一早,張扣扣就選擇了自首,對於自己殺人的罪行,他供認不諱。2019年1月8日,經法院一審判決,張扣扣因犯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數罪併罰,犯罪事實清楚,決定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審維持了原判,法院認為張扣扣的自首行為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被執行死刑前的張扣扣對父親說了一句話,引起軒然大波,也讓無數網友為之流淚。
據說,在執行死刑前,張扣扣面對老淚縱橫的父親只說了一句話:「爸爸,沒事的!」此事件曝光後引起了巨大的討論度,有人說張扣扣是自己的日子過得不好,加上對王家人的嫉妒和對社會的不滿才會瘋狂殺人,為母親報仇僅僅是他的藉口,如果他打定主意要報仇又何須等這麼多年?也有人說張扣扣雖故意殺人但事出有因,當年母親被殺一案本就存在很多疑點,張扣扣又能主動自首,罪不至死。

從法律上講,他母親的仇早就結束了,王正軍已經為犯罪行為坐了七年的牢,張扣扣無論如何也不占理,當時輿論發酵的如此之快與張扣扣的律師脫不了關係,這位律師的辯護詞將這件事推向了風口浪尖
當時許多媒體的文章題目都是《張扣扣律師的辯護詞,催人淚下》,這樣的文章確有裹挾輿論的嫌疑,其中辯護詞里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我個人高度確信,張扣扣的心理創傷對其後續行為有著決定性的影響……以正常人的標準去審判張扣扣,是在當年悲劇的基礎上對張扣扣的又一次不公……」

法律之外,張扣扣的遭遇的確令人同情,把我們個人放在他那個位置上也未必會做出比他更理智的選擇,但法律本身是理性的,所謂的「人情」並不能成為輕判罪犯的理由,連殺三人本身就是完全的故意殺人,張扣扣的行為本質上要比當年王家人殺害其母惡劣的多,如果對這樣的犯罪予以減刑,這在某種程度上會鼓勵這種私下復仇的行為,整個社會必然亂作一團,法律絕不會允許出現這種情況。
中國人講「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殺死仇家給父母報仇,父母才能得以瞑目,九泉之下才能安息,這是為人子女「孝」的體現,不過也有一句話是「冤冤相報何時了」,今日張家人找王家人報了仇,難道明日王家的子孫也要來找張家人報仇嗎?仇恨會讓人喪失理智,忘記思考,張扣扣的內心已經被仇恨裹挾了,他的行為早已超出了「孝義」,而是惡劣的犯罪,想必他的母親在天之靈也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情理左右不了法理,該案件也啟示我們遇到糾紛和矛盾不要衝動,一定要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以暴制暴就是將自己也推入深淵,當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