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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雄州老人娶保姆,11年後,繼母與女兒爭奪遺產,結局如何

2024-06-06 09:57     緣分     6562

一打聽,果真沒過幾天就要發放,蔣德珍立馬提出異議,工作人員見到有爭議,也停止發放。蔣德珍從李小萍的兒子口中得知,李小萍一分錢都不會分給她,她不服,就把李小萍告上公堂,拿回自己應得的東西。

真的是應得的嗎?

三、

李長其生前留下了一套房產,6.4萬存款,還有14.8萬撫恤金。而在法律上,蔣德珍是李長其的合法妻子,她的手中握著結婚證,但在李小萍的手中,她還持有協議書,究竟誰會勝出?

2006年,雄州老人娶保姆,11年後,繼母與女兒爭奪遺產,結局如何

雙方在公堂之前唇槍舌劍,李小萍置身於這般場景,是傷心欲絕,她勸誡過父親,可父親在走了之後,還是給她留下了這些麻煩,對於父親,她多多少少有點怨恨。

可讓李小萍想不到的是,這份協議書竟然被判無效。為什麼呢?

第一,當年的公證人有兩個,李小萍的姐夫王維成已經辭世,葉家河確認協議書的內容是真實的。但是,葉家河不會打字,當年的協議書是手寫的,而不是複印件。手寫變列印,這就出現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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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協議書上有瑕疵,把2004年寫成了20004年,內容成為了「僱傭期限:20004年3月1日起至李正寢之日。」

第三,就算蔣德珍主動放棄,也可以反悔。

因為放棄繼承是在繼承發生以後、遺產處理之前,這份協議看起來像是「婚前協議」,可蔣德珍死死咬住自己不識字,原來的一式兩份,也說自己沒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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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在立遺囑,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不然這樣的遺囑也不成立。而那份協議,看起來像是在保護子女的權益,但卻沒有想到結婚證這一層。

所以,經過唇槍舌劍之後,蔣德珍擁有一份李長其的遺產。在無奈之下,李小萍也只得含淚認命,不過法官為了日後再生糾葛,建議他們庭外和解,雙方都同意了。

可在數字這方面,雙方又僵持不下。蔣德珍的兒子替老母親說出了條件:不要房產,不低於15萬。李小萍也給出自己的條件:不能超過5萬。

這中間有10萬的差距,最後是在工作人員的調解、走訪中,一點點抹平,最後李小萍同意在12萬以內,而蔣德珍最終分到了11.5萬的遺產。

事情的最後,蔣德珍如願了,李小萍意難平。

文章來源:haoyun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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