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男子從亡母留下的鐵盒中找到600萬存單,銀行:假的
這樣的結果讓他無法接受,他不相信母親如此鄭重交代自己的事情是一場玩笑,而面對外界對自己的質疑,他也坦然回復。
「偽造600萬元存單不止判刑,槍斃都會。我在銀行工作20多年了,不會鋌而走險偽造存單,讓自己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更令他費解的是銀行扣留存單不願意退還劉家的事情,而在二審過程法院也沒有調取存單原件以及當日的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2021年10月19日,劉海斌再次向無錫中院提出上訴請求,再度敗訴。
沒收原件,刑事追責
每當想起這件事情,劉家人都很難受,當年,來到銀行大廳的劉海斌妻子徐女士很快被工作人員接待了,聽到她提出的業務查驗要求,工作人員也很困惑。
手寫的存單並不常見,更別提600萬的存單,要是真實存在,他甚至可以獲得200萬以上的利息。
銀行網點工作人員小心翼翼地接過這張存單,並按照流程進行核驗,但是並沒有給徐女士完成取款業務,因為在核實的過程中他們認為這張單據是假的。

為了不讓單據繼續流出去,他們扣留了單據,這一行為惹怒了徐女士,可惜銀行並沒有同意她要求退還單據的要求。
最後雙方各退一步,留給了徐女士一份複印件,複印件上留有銀行相關負責人的簽名,並寫下了一行字:原件已收,2015年4月28日,王某某
走出銀行的徐女士趕緊聯繫了自己的丈夫,劉海斌一家人為了能夠尋回原件,在接下來的兩個月接連兩次通過律師的幫助向銀行發出律師函。
可惜索要無果告終,甚至因為銀行帳戶中並無該筆存款、未找到該存單底卡。
考慮到存單存疑情況,銀行在2015年8月30日尋求警方幫助,追究徐女士及劉海斌涉嫌金融詐騙的刑事責任。
警方受理並立案偵查,而劉海斌一家人也收到了來自警方的調查,檢驗了三人的字跡。

作為重要物證的存單上有些印章模糊,為了核實其真偽,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接受了劉海斌方提出的檢驗請求,對案涉存單進行了真偽鑑定。
次年一月,鑑定報告出來,但是令劉海斌非常失望,「不能確定送檢存單第一聯原件上書寫字跡的形成時間;
不能確定送檢存單第一聯原件下方「存入時出納員」「覆核員」簽章處兩枚長方形印文的圖文內容;
傾向認定送檢存單第一聯原件銀行簽章處
「印文與送檢的同名樣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蓋。」
這些結論也就意味著並不能肯定,寫存單的人是上個世紀90年代的人,對比印章的差異,甚至可以推斷蓋章的證明印記是由人私自仿冒的。

劉海斌心涼了半截,甚至有人聯想到他曾經有在該銀行工作的經歷,他也被質疑當時他是有機會拿到這些空白存單和印章的。
而這也是庭審中爭議的點,此事奔波6年,劉海斌終究沒有得到一個理想的結果,執著於要一個答案,但始終得不到想要的答案。
這件事就像沉疴痼疾一樣糾纏著他,深深困擾著他。
其實生活本來就很奇妙,在沒有翻開那個鐵盒之前,永遠不知道那裡面裝著什麼,但他也仍舊為此在努力,期待有一天他能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