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阿姨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母親葬禮結束三天了,我還是不願意相信,似乎母親沒有離開我。房門傳來開鎖的聲音,我開始恍惚,難道自己是在做夢,是我媽回來了?但是開門進來的不是我媽,而是我弟弟。
他看了我一眼,沒打招呼,走進廚房,洗了洗自己帶來的一點水果,放在母親的遺像前,很敷衍。我正準備開口罵他,結果他說出了讓我更生氣的話。
他轉身和我說:「姐,我做生意,資金周轉有點問題。你這兩天抓緊把家裡兩套房子的房產證找出來,還有咱媽30萬的存款,你把存摺也拿出來,都給我吧。」理直氣壯,一丁點都不覺得這句話以及這個時間點,有很大的問題。
我當時都有點反應不過來,媽媽剛去世,弟弟這是在幹什麼?見我沒有爽快答應,他不高興了,說:「你這是有意見?你可別忘記了,我是兒子,咱媽說過我才是家裡的頂樑柱,家裡的東西都是我的。」我氣笑了,他還知道他是兒子,是家裡的頂樑柱?那之前幹啥去了?
我記得有人說過,「子女有兩種,一種是來報恩的,一種是來報仇的。」來報恩的子女,懂得感恩,理解父母的不容易。相反,來報仇的子女,不懂得感恩,無法理解父母的不容易,只會索取,而不會回報。我弟弟,就是後面這一種。
我爸媽生養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一兒一女,湊成了一個好字。我媽一開始倒是不重男輕女,不過我爸就不一樣了,他對我也不算不好,但只停留在吃飽穿暖上面。換一句話來說,我弟弟是他努力工作,辛苦打拚的動力。
弟弟還沒出生前,我爸安於現狀,沒啥上進心。因為女兒遲早是要結婚嫁人的,以後就是婆家的事情了。但兒子不一樣,兒子要提前鋪好路。於是有了弟弟之後,我爸各種努力,想盡辦法賺錢。家裡的兩套房子,還有積蓄,大部分都是我爸打拚下來的。
我媽在我爸的影響下,也開始偏心弟弟,尤其在我爸去世之後,更加明顯了。我媽和我爸之間的感情很好,我爸去世之後,我媽等於是把我爸對我弟弟的疼愛也算在了自己身上。所以她確實時常在我們面前提起,我弟弟才是家裡的根,家裡所有的財產,都是弟弟的。
作為子女,真的很容易被父母寵壞,我弟弟就被寵壞了。他從小就知道,只要自己說幾句好聽的話,父母就會妥協。不管自己做錯什麼事情,父母都會原諒。所以,他把爸媽對他的付出和妥協,都當成了理所應當。
堅持要在外地結婚成家,完全不顧家中母親身邊沒人照顧,只顧自己。人家子女在外地,逢年過節,父母生病住院,都會回來。就算實在回不來,也會想辦法給錢。我這個弟弟,十幾年了,逢年過節我媽主動打電話,換來幾句甜言蜜語。
如果我媽不找他,那麼他是不會找我媽噓寒問暖的,更別提回來看望了。頭幾年,一年到頭,也回來過幾次,都是為了錢。確認我媽就剩下30萬積蓄,說是自己的退路,死活不肯拿出來之後。也就是說,我弟弟知道從我媽這裡,拿不到錢之後,再也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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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媽生病住院,我說不需要你出錢,媽媽也養大了我,我來出錢。你就帶著老婆孩子,來看一看媽媽,給媽媽說幾句好話,照顧幾天就行。但弟弟每次都說自己忙,說在大城市養家餬口不容易,沒有時間。還說我手裡有老母親的退休金,照顧老人的事情,自然歸我。
我媽一開始,也不相信自己這麼疼愛的兒子,在自己生病的時候,會一次都不出現,還以為是我沒有告訴弟弟。後來次數多了,她自己也打電話確認了,換來的都是敷衍,也慢慢轉過彎來。這個兒子養廢了,是白眼狼。
我媽總算意識到這些年,生病了照顧她的人是我,家裡有事情,幫忙處理的人是我和我老公。於是這幾年,她再也沒有在我面前提起兒子是家裡的根。但即使這樣,我媽可能還是沒有準備一點東西都不留給我弟弟。
一來是因為我爸當年的臨終囑託,二來是因為自己疼愛了這麼多年,即使寒了心,到底還是不忍心。徹底讓我媽決定寫遺囑,把房產都留給我,是因為前段時間,我媽得了絕症。醫生說了,沒有幾個月的時間了,我媽最後一次給我弟弟打電話,希望他能回來陪伴一段時間。
弟弟還是說沒空,說身體不舒服就去醫院,他回來也沒用。我媽隨後就找了見證人,寫了遺囑,把她名下的兩套房子都留給了我,至於我弟弟,啥也沒有。我拿到這份遺囑的時候,心中很苦澀,但我當時也準備到時候分給弟弟一套,畢竟他在大城市也確實不容易,弟媳婦娘家都指望他。
但誰能想到,他會涼薄到連葬禮都不參加。我媽去世後,我告訴了弟弟葬禮的時間,電話中,他的語氣沒有任何悲傷,聽到我哭泣,他還有點不耐煩,說做人就這樣,生老病死,沒必要這麼矯情。我都無語了,如今沒了的,是我們的親媽啊。
我以為這已經算是離譜了,結果還有更離譜的。葬禮這一天,因為我媽有過交代,喪事要簡辦,所以當天就來了一些近親。但都快到時間了,我弟弟還沒出現。大家都催我,可我一直打不通弟弟的電話,後來好不容易打通了,弟弟壓根就沒出發,說來不了。
弟弟說:「這個合同很重要,要是能簽下來,這一年就不用擔心了。人都沒了,葬禮就是一個形式,你這個女兒在就行了,我就不回來了。」不管我怎麼說,弟弟都說合同要緊,隨後掛斷了。我是真的恨他,有什麼事情還能比參加母親的葬禮重要?
我想起我媽臨終前,眼睛一直盯著門口,我知道她心裡還是想要在臨走之前,見兒子一面的。可惜沒有見到,葬禮上都沒出現。我媽明明有一兒一女,結果葬禮上卻只有女兒,好多認識的人,都指指點點,我是真的很恨我弟弟。也是這一刻,我決定按照遺囑來,啥也不給弟弟。
葬禮過去三天,弟弟到底是出現了,但回來的目的是要遺產。見我死活不給,他說要揍我,還讓我一個嫁出去的女兒,不要貪心。我氣笑了,我說:「生病不照顧,葬禮不參加。遺產倒是想全要,別做夢了,一毛錢都沒有。」
我直接甩出遺囑,告訴他,30萬積蓄,這些年老母親看病和葬禮,基本上花光了。家裡的兩套房子,都歸我,和你無關,趕緊收拾東西滾蛋吧。看到遺囑內容,弟弟愣住了,但他不甘心,大聲嚷嚷,說要去告我。我笑了一笑,說:「隨便,去吧,我看到時候誰丟人現眼。」
你們說,這樣的弟弟,哪一個當姐姐的,會把房子分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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