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女孩子如果孤身一人出門,親戚朋友都會叮囑她要多加小心,謹防遇到危險。其實,這樣的告誡還是有道理的,因為這世界上不乏一些窮凶極惡的罪犯會犯下駭人聽聞的罪行,90年代發生在陝西的特大連環姦殺案就是這樣的案例。
這事還要從1997年說起,當時警方發現,在長安縣鎬京鄉尚北村有一名18歲女孩在稻田中被殺,而且她死狀悽慘,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似乎是窒息身亡;
她私處的毛髮還被點火燒毀。警方立案調查後,根據相關心理學知識,判定這名罪犯顯然有著心理變態的問題,而且犯罪手法十分熟練,現場並沒有留下決定性的線索。
90年代還不像現在這樣大街小巷都布滿攝像頭,很多農村都沒有裝幾個監控,也沒有像現代科學技術這樣完善的痕跡檢驗學科,因此對於這樣的案件也是束手無策。
不過,很快警方就接到了第二起案件:就在當年的12月和次年2月,在同一個鄉鎮里又發生了兩起類似的案件。
當時,由於警方的人手有很大一部分都被抽調去偵破12.1槍擊大案了,因此這邊的強姦案一直沒有太多進展。
直到1998年3月,槍擊案順利偵破後,警方這又回過頭來,開始重新分析發案時間、發案地點,並把犯罪嫌疑人的範圍鎖定在本地人、婚姻不幸福、年紀在18-45歲之間、可能有過前科等。
從已經發生的案件來看,罪犯顯然有著很強的反偵察意識,他總是從背後偷襲女性,因此警方認為,有很大可能犯罪嫌疑人就在那些曾經受過法律懲處的人中。
隨後不久,警方抓到了兩個很有疑點的人:曾作案8起的宋乾平,和作案2起的張育平。這兩個人都在當地經常強姦婦女,但兩人無論如何都不承認自己曾經殺過人。
專案組對近十年來當地的類似案件開始調查,他們震驚地發現,原來早在1992年就已經有年輕女子慘遭強姦殺害,在1993年和1994年間又發生了8起案件,而當時立案的警方並沒有把這些獨立案件聯繫在一起。
就在警方一籌莫展之際,這個案件的調查迎來了轉機:有一名年輕女子僥倖從罪犯手中逃脫,並且報了案。受害人被送去醫院治療後,她向警方描述了兇手的外貌特徵。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警方採用化裝的形式進行偵查,並利用已經落網的宋、張二人,故意放出消息,讓真正的罪犯以為有人替他背黑鍋,從而放鬆警惕。
不久後,這名曾經見過罪犯的受害人出門時偶然遇到了罪犯正在街頭遊蕩,當即報警將他抓獲。這時,這一系列殘忍案件的幕後黑手才水落石出:他名叫王萬明,1957年在遼寧出生,僅有小學三年級的文化。
當警方調查了王萬明後,他們發現此人簡直是前科累累:早在198年,就曾經因為強姦罪而被判有期徒刑5年,後來因在獄中表現良好被託管,但緊接著又因犯強姦罪而加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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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1986年,當他因患上肺結核而被轉送到瀋陽鐵嶺的勞改醫院治療時,他通過將窗戶的鋼筋鋸斷而逃脫了法網。
王萬明的家庭條件十分窮苦,家裡連飯都吃不飽,因此他也沒有上幾年學就輟學了。在年輕氣盛的年紀,王萬明沒有書讀,到處在外遊蕩,染上了很多不好的習慣,而且開始經常幻想男女之事。
接連幾次因犯強姦罪被判刑,並沒有讓王萬明悔改。他偷偷逃出勞改醫院後,便四處流浪,最後回到了自己的哥哥家,謊稱自己被提前釋放,於是留下來幫忙看守果園。期間,他還經人介紹和一名寡婦同居在了一起,兩人還生下了一個孩子。
婚姻也沒能杜絕王萬明心中的惡念,他又開始尾隨那些獨自一人出門的年輕女子,並在釋放慾望後將她們殘忍殺害。
被抓捕後,據王萬明自己交代,他犯下的案件共有52起,殺害了20人,比警方此前統計的數目還要多。一開始作案時,王萬明還成天憂心忡忡,擔心自己被警方抓獲,但隨著時間推移,他的膽子也變得越來越大。
根據警方從王萬明家中搜查出來的物證和贓物,再加上DNA檢測等證據,最終王萬明被判處死刑。這個令人髮指的惡魔,終於受到了他應得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