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真實故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曾強是家裡最小的弟弟,他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從小他和大哥就不太親,因為大哥比他大八歲,而二姐比他大兩歲,所以曾強算是和二姐從小玩到大,那時候他們的感情都特別好。他們經常一起出去玩。會在河邊散步,在小溪裡面找螃蟹,然後會用很簡陋繩子做成一個鞦韆。當時身邊的小朋友們也都非常的羨慕她們,希望和他們做朋友。他記得那個時間段是他們最快樂的日子。直到成年後兩人的關係才應該一件事出現了的裂縫。
曾強喜歡上了一個姑娘,那姑娘性格潑辣火爆的特別像姐姐。他們認識的時候是在公司認識的,因為兩個人都是公司新來的實習生,然後對公司也不是很了解,所以他們經常一起討論關於上班時候的一些工作情況,由於他們聯繫得越來越多,所以以他們之間就有了很深的感情彼此之間也有了依賴。他們經常約出去一起玩一起散步吃飯,平時也都是形影不離的。當時他們的同事都非常的羨慕他們。兩人沒過多久就墜入了愛河,他們在這個時候感情也非常好,很少因為大大小小的事情吵架。那個女生也是非常地為他考慮,他們的生活也過得很甜蜜,曾強平時在生活中也是一個非常懂得浪漫的人,會給他製造很多小驚喜,也能夠記住他們很多時候的紀念日以及他們特殊的日子,會給他買很多的東西這就讓我那個姑娘非常的喜歡他,是很多人羨慕的。
可是姐姐不同意他們在一起,說那個姑娘家境不行,有個賭鬼爸爸。她覺得這樣生活之後肯定是會不幸福的,也害怕自己的弟弟吃虧,以後也會遇到很多麻煩的事情,最後處理起來,就非常的複雜。他們的父母都不是很贊成他們。最後甚至說服母親和大哥一起來勸曾強分手。
可陷入愛河的曾強怎麼會聽他們的話,他最後還是遵從自己的想法完全聽不進去別人說的話,居然最喜歡女生怎麼做都是正確的,也覺得以後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甚至還覺得他們說得有一點嚴重了。最後還是義無反顧的和那個姑娘在一起了。最後大哥二姐無奈也只好隨他們去。沒過多久曾強就結婚了。
結婚以後曾強兄弟幾個也就過年能見見,可是每次見面大哥二姐都對妻子的態度很冷淡。曾強也很惱,這孩子都有了,家人還對妻子有偏見。妻子也是個強勢的,家人不待見她,她也就不太回老家了。
可是母親年紀越來越大了,最後兒女三個在一起商量著贍養母親的問題,大哥這幾年賺了不是少錢,這些年也一直都在城裡住。大哥說讓母親去他家,家裡孩子長大了,都不在家住了,剛好母親可以住過去。
二姐本來就是嫁了個有錢人,家裡都是住別墅的,而女兒前不久剛好出嫁了,現在可以照顧母親了。
唯有曾強一直沒吭聲。他沒大哥二姐家條件好,妻子對自己家人也一直看不慣,而且家裡還有兩個孩子在上學,住自己家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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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可是母親一直看著曾強,曾強覺得羞愧只好點點頭說「我家也可以,但是」,沒等曾強說完,母親就說要住曾強家。可大哥二姐覺得不能一直讓母親住在曾強家,所以最後兄弟幾個決定一家人住一年。
母親說先去曾強家住,兄弟幾個就隨她了。開始母親住的時候曾強妻子還會擺點臉色,畢竟以前那麼多年家裡人都不待見她,而且大哥二姐家裡條件那麼好,說不同意為什麼要住在自己家。
後來發現母親每天在家給上學的兩個孫子做飯,幫曾強一家洗衣服,經常還會補貼一點錢,曾強妻子的臉色也就好看了很多。
一年時間過得很快,一年之期到了,可是母親怎麼也不願去大哥家住。最後兒女幾個無奈,只好讓母親再住半年。這半年母親更加勤快了,每天包了家裡所有的家務,買菜買生活用品的錢都是母親自己出。
最後母親去大哥家裡住之前,硬塞給孫子五千塊錢,拉著曾強說「其實一直知道你過得不容易,做娘的知道兒子做的不好,怎麼也得幫襯幫襯,這五千塊錢給虎子買點好吃的,你看他瘦的。」
最後曾強握著母親顫抖的手,笑了笑瞬間明白了,說了聲「好」,曾強妻子卻哭道:媽,是我不對,我錯怪了你。
原來這就是母親一直要住在自己家的原因,母親竟是這樣地對他用心良苦。
(以上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