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想有段能夠有段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浪漫愛情,和心愛的人能夠一起走到最後,但現實的社會卻很打臉,往往這種事情可遇而不可求。曾經的我也是個愛情至上的人,遇到了愛情,就奮不顧身的投入進去,但到頭來,卻落得自己一身傷。我和前夫是高中同學,本來畢業後,好長時間都斷了聯繫,但是後來班裡組織了一次同學聚會,我們正好坐在了一起,多年不見的他,變得很是帥氣,也健談了很多,我一下子被他吸引到了。聚會結束後,我們就互相留下了聯繫方式。
從那以後,我們就經常聯繫,一起出來打個撞球,喝個茶,看個電影,就這樣,我們的感情開始迅速加溫,我也開始融化在他無微不至的溫柔懷抱里。戀愛了一年多,我們就決定見家長了,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前夫家裡條件並不好,是農村的,而且還有個弟弟,家裡負擔比較重。父母也開始阻攔我嫁給他,但是在我的再三考慮下,我還是決定嫁給他,因為物質條件在我眼裡並不能代表什麼,反而覺得感情這種東西就是需要比較純粹,只要兩個人在一起開心就好。
就這樣,我義無反顧地嫁給了前夫,結婚時,我體諒他家的情況,並沒有要彩禮,前夫也誇我懂事,是個好老婆。本以為結婚後,我們會過得很幸福,但讓我沒想到的是,婚後前夫開始學做生意,我為了支持他,把自己存了多年的積蓄也都給了他,但他生意做大了之後,就開始變心了,還出了軌,最後把我趕出家門,我落得個人財兩空。離婚後的我,就變得不敢相信愛情,更不敢相信男人,總覺得他們很現實,為了錢財可以不顧一切。我就一個人找了份工作,工資不高,但能養活自己。
總是單著也不是個法子,朋友看我辛苦,就幫我介紹了一個男的,這個男人也是二婚,家裡是做生意的,條件還不錯,但是身邊有個女兒,這是個負擔。不過朋友勸我說,你現在也是二婚了,雖然身邊沒有小孩,但是畢竟離過婚了,想找所有條件都好的,真的不好找,而且人家條件不錯,跟著他你也不用擔心錢的事情,就好好相處吧!於是,我就和對方開始嘗試接觸了起來。他叫王強,35歲了,比我大五歲,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老闆,一年也能掙不少錢,女兒已經3歲了,他也想趕快找個女人來照顧他們的生活。
至於他是因為什麼離婚的,他一直不肯告訴我。我考慮到可能他有什麼難言之隱,就也沒再追問下去。就這樣我們開始相處了起來,他平時比較忙,我就主動幫他承擔起了接送女兒的任務,還每天幫他們把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給他們做了營養豐盛的飯菜。雖然比較累,但我很開心,因為他經常誇我說是個不錯的過日子人選。這確實是真的,在我沒認識他之前,他和女兒連個熱飯都吃不上,家裡亂七八糟的,他女兒連個乾淨衣服都穿不上,自從我來了之後,他們的生活被我安排得妥妥噹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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