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巧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前段時間娘家老房子拆遷,補償方案是按照戶口本上的人數和房屋面積,共同計算的。不過不管用哪種方式,都和我這個嫁出去的女兒沒關係。因為結婚的時候,我的戶口已經遷到了婆家,娘家戶口本上沒有我的名字,拆遷自然和我無關。
至於房屋面積,十幾年前翻蓋房子的時候,大部分的錢都是我弟弟承擔的,我一毛錢都沒出過,所以也和我無關。不過娘家爸媽和弟弟兩口子,知道我的日子也不寬裕,心疼我,拿到拆遷款之後,硬是分了我80萬。
為了避免我不好意思,不要這筆錢,我弟弟還和我強調,宅基地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多少還是有份額的。娘家人對我這麼好,我很開心也很感動,恰好我女兒和娘家侄子,都想買一輛代步車,我女兒正發愁錢不夠。
所以我決定拿出50萬,給女兒和娘家侄子買車,剩下的30萬存起來,以後遇上難處了可以用。弟弟一開始不肯,我就說你要是不同意,那我直接不要80萬。弟弟和弟媳婦見我堅持,只能隨我去了。
我認為我的這個決定,是親情之間的良性循環,畢竟兩好才能並一好。做人做事,不可能只想著索取而不願意付出,尤其是對方已經付出了,你更不能得了便宜還賣乖。但我老公知道這件事情之後,反覆和我確認是不是小轎車還沒買,然後說自己不同意。
老公說:「你和我結婚了,就是我家的人,娘家給你的拆遷款,你不能一個人說了算。」老公認為,這筆錢應該他說了算。給自己女兒買車也就算了,娘家侄子沒必要,因為對方有錢,還是外人。應該給婆家侄子買車,這樣能在婆婆面前賣個乖,而且我沒有兒子,以後說不定要指望婆家侄子,提前多付出一點,以後有底氣。
我氣笑了,我說,我有必要在婆婆面前賣乖嗎?談婚論嫁的時候,為了不花錢,各種坑我,咱倆結婚後,她除了要生活費,挑撥你和我AA制,她幫過我什麼忙嗎?給孫女花過一毛錢,買過一塊糖嗎?我和她之間的關係,早就註定了,只剩表面功夫。
至於你,咱倆結婚後,孩子一歲的時候,你就提出AA制了,還是簽了婚後協議的。除了孩子的開銷,各自管各自的錢。你怎麼給你侄子花錢,我都沒有管過你,說過你,反正女兒結婚嫁人,你能準備一半嫁妝,自己老了有錢花就行了。同樣,我的錢,想怎麼花,也用不著你來說了算。
更別提是娘家分給我的拆遷款,就算我們沒有AA制,都是我的個人財產,何況我們還是AA制,你壓根就沒資格說三道四。我都不知道你怎麼好意思說出我和你結婚了,就算是婆家人。要是咱們是一家人,那為啥你要聽婆婆的話,和我AA制?為啥你給你侄子花錢就行,我給我侄子花錢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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