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陳大叔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我這個人,總是不撞南牆不回頭,認死理。其實心裡清楚,二婚老婆王莉是一個說一不二的人,她既然決定了,就不可能有迴旋的餘地。但我內心還是抱有一絲幻想,希望她能在上手術台的這一刻後悔,留下肚子裡的孩子。
但很可惜,臨近傍晚的時候,我剛給她的兩個孩子做好晚飯,王莉就被人扶著進了家門。她看了我一眼,沒有說話。我也沒有說話,苦笑了一下,一切盡在不言中了。王莉還是把我的孩子,流掉了。
阿姨去廚房給她煲雞湯,我走進臥室的時候,她正在吃蛋糕,墊一下肚子。我從口袋裡掏出早就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遞給她,我說:「我知道你說話算數,我也說話算數,既然孩子沒了,那咱們就離婚吧。這三年,我算是保姆,你給我10萬就行,別的我啥也不要。」
隨後我就從衣櫃里拿出我早就收拾好的行李箱,我是真的知道會是這樣的一個結果,所以早就有準備了,衣服都收拾好了。我打開箱子讓她看一眼,表示除了我的衣服,我沒有帶走家裡別的東西。
隨後我拉著箱子就往門外走,我聽到王莉在我背後說:「你原本就認為自己無法生育,那麼就一直這樣下去不好嗎?這三年我對你不好嗎?為啥非要走這一步呢?」我沒有回頭,也不想繼續解釋,因為原因我都說過,是她壓根就沒有放在心上。
換一句話來說,王莉從沒真正在意過我的感受,她喜歡的,可能就是我無法生育,以及忠厚老實。我說,你把字簽了吧,等你出了小月子,我們就去辦手續。咱們好聚好散,各自安好。出大門的時候,王莉的兩個孩子拉著我,讓我別走,我摸了摸兩個孩子的頭,還是走了。
我和我的原配老婆,是大學同學,戀愛中,感情一直都很好。我父母早年去世了,所以我和我老婆結婚之後,就留在了她娘家所在的城市。說心裡話,老丈人和丈母娘對我不錯。如果不是因為我無法生育,我和我老婆,不會離婚的。
婚後兩年,我倆沒有做任何安全措施,但老婆卻遲遲不能順利懷孕,大家都著急了我們一起去醫院,一通檢查做下來,雙方都有問題。只不過我老婆的問題不大,吃點藥,調理一下就能好。而且老婆沒能懷上孩子,還真的不是她眼下這個毛病導致的。
是我,我的症狀很嚴重,醫生委婉表示,就算積極治療,生育的可能性也很低。我當時想著,很低不表示沒有,我只要努力,應該還有機會的。但誰能知道,對方嘴裡的很低,其實差不多就是零。後來又折騰了三四年,果然,老婆還是沒能懷上孩子。
離婚是我提出來的,我實在是看不下去老婆各種為難。她很喜歡孩子,很想成為母親,她爸媽也希望自己的女兒,能有一個完整的人生。我們有感情基礎,老婆不忍心,但我不想鬧騰到最後,連這點情分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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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知道,只要我們沒有孩子,感情一定會消磨殆盡,至少我老婆會這樣。所以我主動提出離婚,保留住彼此的這點情分。老婆糾結了一段時間,點頭同意了。離婚後,我消沉了一段時間,原本想要回老家,但工作上一時半會不讓走,所以就繼續做了下去。
也就是在這段時間裡,我認識了我的二婚老婆王莉。她是喪偶,老公車禍去世2年了,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龍鳳胎,當時4歲。王莉是獨生女,娘家的經濟條件很好,開了2家公司。原先的老公算是上門女婿,原生家庭的條件也不錯,也算是為了感情妥協的。
坦白說,我和王莉是在相處中,互相吸引的。她一開始沒準備再婚,或者說沒準備這麼快再婚。王莉有了兒子和女兒,感覺人生已經圓滿了,也認為家裡的所有東西,都是屬於這兩個孩子的。她遲遲沒有再婚,更多是擔心二婚老公會要求要一個屬於兩個人的孩子,或者二婚老公本身有孩子。
王莉擔心有了別的孩子,會影響到她和原配老公的兩個孩子的利益,即使和她有血緣關係,也不行。得知我的離婚原因是無法生育,這對別的人來說,可能是一個缺憾,對她來說卻是優點。王莉主動和我提起了結婚,她很乾脆,沒有藏著掖著,把自己的擔憂和想法以及要求都說了出來。
我本來就對她有好感,加上我無法生育,也就沒了要孩子的念頭,完全能接受王莉提出來的要求。所以我們戀愛半年之後,就領證結婚了。婚後我對兩個孩子視如己出,家裡雖然有阿姨,但孩子喜歡黏著我,我也就多花了時間和心思在孩子身上。
原本日子能這樣一直下去,我認為我以後的生活,應該不會很差。畢竟我的要求不高,我也相信,兩個孩子以後對我會有基本的照顧和孝順。但誰能知道我和王莉結婚3年的時候,她懷孕了。前段時間,她感到噁心,嘔吐,還以為是吃壞了肚子,腸胃不舒服。
去醫院的時候,醫生讓她去檢驗一下是否懷孕,我們都以為是走一個過場,結果卻驗出來懷孕了。當時我倆都愣住了,我仔細想了一想,因為我無法生育,所以我們一般都沒有做什麼安全措施。於是,就這麼中招了。我愣了好一會兒,緩過神來之後,又高興壞了。真的,我雖然接受了自己無法生育,不能成為父親。
但勉強說服自己,是因為沒有辦法改變。如今我的二婚老婆懷孕,當初醫生說可能性很低,但我遇上了,我如何能不高興?但我很快意識到,王莉的表情不對勁。她的臉上找不到一絲懷孕的喜悅,更多是煩躁,然後反反覆復問我,你不是說你無法生育嗎?就好像我欺騙了她一樣。
我很無奈,翻出當初的診斷報告給她看。王莉考慮了幾天,告訴我不想留下這個孩子,我不同意。我說:「我知道你擔心什麼,我和你保證,這個孩子,不會和哥哥還有姐姐搶任何東西,也不會拿走這個家裡不屬於他的任何東西。如果你實在不放心,你可以寫一份協議,留一份保障。」
但不管我怎麼說,王莉都不答應,堅持要流掉這個孩子。我就想不明白了,她怎麼就容不下這個孩子呢?王莉還說我原本都不在意有沒有孩子,為啥如今這麼在意了?既然在意,那以後肯定會幫著親骨肉刁難她的兒子和女兒的。
我很無語,這個孩子難道不是她的親骨肉?實在沒辦法,我只能用離婚說事了,我說如果她容不下肚子裡的孩子,堅持要流掉,那我們就離婚。我要是連自己的好不容易得來的孩子都保不住,那確實沒必要留在這裡了。我以為,我和她之間到底還是有感情基礎的,她會為了我們之間的感情妥協,但我錯了。
王莉還是選擇了不要我們的孩子。她不想讓她和原配老公的孩子,受到一丁點影響,哪怕是可能性,也不行。我尊重她的選擇,就像是當年我尊重我的原配老婆,沒有孩子人生就不完整的觀念一樣。我尊重,卻過不去自己心裡這一關,所以只能離婚。
你們說,我接下來,該怎麼看待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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