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張琳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問大家一個問題,我爸在我5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我是我媽一個人拉扯長大的。在我的成長過程中,不管我媽和我有多難,爺爺奶奶也好,叔叔,姑姑還有大伯也罷,從來沒有幫過我們,還落井下石了好幾次。
這種前提下,我奶奶生病住院,我媽需要分攤醫藥費嗎?如果我媽沒有這個義務,我作為孫女,有這個義務嗎?
前段時間,我奶奶生病住院,還動了手術,前幾天剛出院。姑姑給我媽打電話,說一家人聚一聚,提前過端午節,讓老人家開心一下。我媽很高興,這是把自己當成一家人,於是她立馬就答應了,還非要讓我一起去。說知道了奶奶出院了,我這個孫女不去看一下,說不過去。我不想去,但拗不過我媽,後來還是買了一些水果和營養品,下班後和我媽一起過去了。
我後來意識到,幸好我一起過去了,不然我媽肯定會答應姑姑提出來的要求。到了老房子,人倒是都到齊了,就是氛圍壓根就不是姑姑所謂的一家人聚一聚,讓我奶奶高興一下。畢竟大家都空著手,只有我媽買了東西。我媽也意識到了,但來都來了,又不能走,於是只能先問了一下婆婆的身體情況,然後開始沒話找話,趕緊把水果拿出來,招呼大家一起吃。
大伯作為家裡的大哥,努力朝我們扯出一個笑容。他一直都瞧不起我們,對我和我媽,從來沒啥好臉色,所以這個勉強的笑容,讓我更加不安。大伯說了一堆話,但總結起來的意思就是奶奶這次生病住院,雜七雜八用了十幾萬。這筆錢自然不可能是某個子女一個人承擔,畢竟數目不小,所以只能平攤。
大伯說大家體諒我媽不容易,原本需要承擔2萬2千元,把零頭抹掉,承擔2萬就行。我心中冷笑,先不說我媽要不要承擔這筆錢,就說要算帳,是不是要拿出明細來。就這麼嘴巴一張,說花了多少,就花了多少了?不過我是晚輩,我不好說什麼,就只能先閉嘴。內心希望我媽要給力,可不能啥都答應下來。
我媽有點尷尬,說自己以前為了多賺點錢養大孩子,就沒交社保。如今還在打零工湊錢,想要過幾個月到了歲數之後,一次性交了,以後每月有2200左右的退休金可以拿。還說女兒也在幫忙湊錢,可能實在沒辦法拿出2萬來。我媽不同意,大伯他們都火了,姑姑頭一個朝我媽發難。
姑姑說:「你能不能別哭窮?這裡坐著的,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誰就容易了?我們已經幫你考慮,都抹掉零頭了,你可不要不知好歹。」還沒等我媽說話,大伯又開口了,臉色難看,語氣很差,大伯說:「不要得寸進尺,住院的時候,大家輪流陪護,你說要打工,請不了幾天假,就陪護了一天。我們也沒為難你,都忍了,如今要是你連錢都不準備平攤,那我們可不答應,這可是為人子女的義務。」
我媽說不過他們,嘟嘟囔囔,想要答應。我滿腦子都是憑什麼,趕緊阻止我媽,然後開口了,我說:「奶奶生病,醫院陪護也好,承擔醫藥費也罷,都是我爸的責任,原本就和我媽沒有關係。更別提我爸去世了,這些事情和我媽就更沒有關係了。而且我媽手裡頭沒錢,就算有,也不可能給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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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這話一出,他們炸毛了,說我沒教養,奶奶生病,就去看了一次不說,如今還阻止給錢。一家人說兩家話,沒良心。我氣笑了,當初我爸去世,把我媽和我趕出家門的時候,怎麼不說一家人,怎麼不講良心了?我媽帶著我,頭幾年的日子很難,差點沒去要飯的時候,怎麼不說一家人幫襯一下,給口飯吃?
還落井下石,我媽找好的工作,從中作梗,硬是給搞沒了,就想著讓我們離開村裡,免得礙眼。我不是我媽,就算受了這麼多委屈,但總想著給我留點底氣。自己走了之後,萬一我在婆家受委屈,還有娘家人可以幫忙。所以後來我們日子稍微好過一點之後,讓我媽給爺爺和奶奶生活費,我媽也給了。
老人生病住院要照顧,我媽也去了。姑姑,大伯還有叔叔家,有點什麼事情需要幫忙,我媽也是出錢出力,只要他們開口,只要我媽能做到。可能就是我媽這些年以來,各種妥協和退讓,才讓我這些「親人」蹬鼻子上臉,理直氣壯。我早就想大吵一架了,我可從來都不相信這些人在我媽走了之後會幫我,沒有踩上一腳,都算是萬幸了,不可能幫我的。
這個機會可真好,我大聲嚷嚷,豁了出去,把他們的嘴臉直接撕了下來。左鄰右舍,一個村子裡的人,大家其實都是心裡有數。但之前我媽自己願意被坑,別人的家務事,也不好插手,所以大家也懶得說什麼。如今我開了頭,吵架了,大家也開始幫腔,指責我大伯,姑姑還有叔叔不厚道。
大傢伙說我爸都去世這麼多年了,其實我媽和這個家已經沒啥關係了的。更別提當初分給我爸的房子,也被我爺爺給了我叔叔,等於我們啥也沒有,如今怎麼還能讓我媽盡孝呢?大家吵成一團,我媽看著我大伯的臉色越發不好,擔心不好收場,一個勁勸我別說了,可我好不容易逮到機會,怎麼可能就這麼算了。
我不依不饒,反正說自己是有樣學樣,既然他們對我們沒有情分,那我們以後也不會繼續付出了。不僅這次不會一起承擔醫藥費,以後連每個月的生活費也沒有了,每個月給600還嫌少,以後600留著我們自己買菜吃!總之,大家以後就是陌生人,互不打擾就好。吵完我就拉著我媽走了,身後傳來大伯和叔叔的謾罵,我沒放在心上。
如果從此能不再有任何來往,罵幾句,又不會少塊肉,無所謂的。我媽在一旁,憂心忡忡,說:「你把事情鬧這麼僵,可咋辦,以後真的不理我們了。媽媽走了之後,你可就沒娘家人可以依靠了」。我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要怎麼樣才能讓我媽轉過彎來,這樣的娘家人,還不如沒有。
然後我媽還嘟囔,說我爸去世之後,她這個喪偶的兒媳可能確實沒有義務,但孫女成年之後,是不是有照顧奶奶和爺爺的義務?我媽說自己說起來,也算是替我盡孝了。我媽這話一出,我愣住了,我有這個義務嗎?爺爺奶奶一天都沒有撫養過我,而且兩個人又還有兒子和女兒,應該輪不到我來承擔這個義務吧?
不過我沒說出我的疑惑,反正我就告訴我媽,和我們都沒關係。從此以後,他們的事情和我們無關,啥也別管,直接拉黑他們就行了。你們說,我和我媽有給爺爺和奶奶養老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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