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為報母仇隱忍22年,當兵歸來連殺3人的張扣扣,後來怎樣了
張扣扣也親眼目睹了母親被解剖的全過程,他眼睜睜地看著母親的頭皮被割開、頭骨被鋸開,然後整張臉變得面目全非。

這樣慘不忍睹的血腥場面,對於13歲的張扣扣來說,是此生無法抹去的可怕記憶。
仇恨與復仇的因子,也在他的心底深深地埋下了。
1996年12月5日,當地法院對汪秀萍的死亡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
判處被告人王正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但由於他在犯罪時未滿18歲,並且主動坦白、認罪態度良好,而且被害人汪秀萍在雙方衝突的起因上,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故酌情對王自軍進行輕判,最終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
在民事賠償方面,張家人當時提出了25萬元的賠償訴求,可法院最終判決的賠償金只有9600多元,拋開王家已經支付過的8100多元的喪葬費,實際上,張家只收到了1500元的尾款。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張家人雖然表示難以接受,卻沒有提出上訴。
隨著時間的漸漸流逝,人們似乎也慢慢淡忘了這件事。
可張扣扣沒忘,相反,為了報仇,他從13歲就開始做準備。
2001年,18歲的張扣扣應徵入伍,成了一名光榮的軍人。
他之所以選擇參軍,除了想實現自己從小的軍人夢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想為母報仇。

張扣扣剛入伍時,有一次連長問他為什麼參軍,沒想到他竟然毫不猶豫地答道:「強身健體,為母報仇!」這個答案直接把連長給驚呆了。
隨後,連長經常給他做思想工作,並時時關心他的心理和身體狀態,讓張扣扣感覺到了久違的溫暖,思想上也因此進步了不少,復仇的念頭似乎也變得沒那麼強烈了。
因此,張扣扣在2003年退伍後,並沒有對王家做出什麼舉動,而是開始和正常人一樣找工作賺錢。
可惜的是,他的打工之路卻充滿了波折。
由於學歷不高,他在工作上只能從事保安、車間工人之類的底層職業,收入一直很微薄,其間還被騙入過傳銷組織。
不僅如此,在生活上,他也過得不盡如人意,看著周邊同齡人紛紛結婚生子,可自己卻由於家裡條件差,30多歲了還說不上親。
而王家呢,不但建了新房,還買了新車,日子越過越紅火,就連王正軍出獄後,也都有了體面的工作。

這一切,都對張扣扣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衝擊,他時時心想:「如果媽媽還在的話,我們家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說不定我一退伍回來,就有媒婆來給我張羅對象了,這都是那該死的王家人的錯!」
生活上的不如意,加上對王家的仇恨,徹底點燃了張扣扣心中的復仇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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