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山是四十歲後開始厭煩妻子的,在這之前,他很可能也厭煩過,但並沒那麼強烈。
他的妻子是那種很強勢的女人,在家裡說一不二,顧山的朋友都說他不容易,能夠忍受這麼兇悍的女人十年,換作他們只怕一天也受不了,不過也確實,這樣的女人非常難的強勢,有時候說話都不能插進去,完全不考慮別人的想法,就知道自己的心裡是怎麼想的。
他們不會知道,顧山能有今天,其實全因為有這個女人。他結婚才十年,也就是說,他是三十歲結的婚,之所以這麼晚結婚是因為窮,他給不起昂貴的彩禮,他覺得結個婚真的太費錢了,也完全不知道以後結了婚之後的生活是多麼的燒錢。那年,實在沒辦法,因為自己也確實是老大不小了,必須要結婚了,要是再不結婚的話,估計就結不成婚了,所以聽從了家人的勸說娶了二婚的妻子,她是帶著一個兒子進門的。
進門之前,她提了三個要求,一是不能欺負她的兒子,二是家裡得聽她的,三是家裡的經濟得她管。顧山本來就沒什麼錢,也就痛快地答應了,對他來說,她提的這些要求也確實不是很過分,自己也完完全全能夠滿足。
這個女人委實是操持家務的好手,不僅把家裡收拾得清清爽爽的,還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其實他心裡當然還是不服的,但不聽不行,她很兇,而且,越來越凶。
那年,顧山有個朋友在網上投資什麼東西發了財,要拉他一起,他很是眼饞,但老婆跟對方聊了一會兒,回頭就不許他再跟人接觸,說那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投資的是什麼,錢哪有這麼好賺。為這,他憋了半年的氣,因為半年後,那朋友來找他借錢吃飯,說錢都虧完了。
後來,他失業了,老婆買了兩輛三輪車,一人一輛,每天騎著走街串巷去買菜。風雪雷雨天,他想偷懶,但老婆硬是押著他出門,他心裡有怨言,但不敢說。再後來,他們存了點錢,開了個檔口,然後,又開了一個。老婆懷孕後,兩個檔口就全歸他管理了,再後來,他又開了家飯店。十年間,他們從一無所有到有房有車,老婆仍舊強勢,但顧山卻不堪忍受了。
有句話說得很好,錢是男人的腰,顧山從一開始的無條件服從,到現在開始煩惱這種生活態度了。
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你渴望的東西,認識的人都有,唯獨你沒有。比如,你想孩子學習好,但偏偏你認識的人裡面孩子的成績都比他好,比如你渴望有錢,可是你認識的人里都好像比你有錢,比如你渴望得到男人在家庭的地位,你認識的人里大多都比你在家裡有地位……
顧山的朋友大多都在家庭里有說話權的,妻子都是溫柔賢惠型的,這樣一比較,就更加厭煩老婆。他旁敲側擊了很多次,讓她改改脾氣,給他一點面子,她當面說好,轉頭就會忘記。
終於,有那麼一天,顧山覺得給了她太多機會她都沒珍惜,不能怪自己了,他提出了離婚。
她同意了,像進門時那樣提了三個要求。第一,財產一人一半,第二,他的孩子留給他,她帶走自己的兒子,第三,以後互不打擾。
這女人一直到出了家門都沒哭。她的兒子已經十六歲了,問她為什麼不傷心,她說:「不值得。」她從來就不是那種哭哭啼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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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離婚後,顧山著實快活了一段時間,孩子在上全托的小學,他天天找人喝酒,喝多了也沒人管,可以在家裡撒野,鬧得亂糟糟的也沒人喊。有那麼一天,他突然覺得身邊太冷清了,就好像一個玩累的孩子在等著大人叫他回家,可是偏偏沒人來叫他。
當然,他並不認為自己是想前妻了,應該只是太無聊了吧。無聊之極的他準備打掃一下亂成一團的家,在抽屜里找到了一本小學生的作業本,打開,裡面是她歪歪扭扭的字跡,寫的是行動指南。上面詳詳細細地寫了什麼時候交水電費、交燃氣費、保險費,定期存摺的到期日子,內衣外衣的擺放位置,甚至,還有洗衣機一次要放多少洗衣粉等等諸如此類的。
他這才知道,當家的人需要做這麼多事,而他原本以為她只是洗衣服做飯而已。她沒什麼文化,但記性一向很好,根本不用這麼詳細地寫出來,所以,這是留給他的。
離婚三個月後,他提出了復婚,她並沒有感到意外,說:「離了我,你連走路也不會。」他想了想,竟沒有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