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了新鮮感之後,我和老公矛盾不斷,女兒4歲的時候,我們離婚了。不過我前夫雖然對我不怎麼好,但說實話,還是我媽對我更狠心。前夫至少在離婚的時候,沒有讓我凈身出戶,分了我一筆錢。女兒的撫養費,也是每個月準時給我。逢年過節,還會另外給孩子錢。
而我媽,知道我離婚,沒有擔心我和女兒有沒有受委屈。反而說我沒本事,拴不住男人的心,只關心我有沒有分到錢。當時我也是沉浸在離婚的情緒中,覺得自己可憐,迫切需要有人依靠。所以我媽打感情牌,讓我拿錢給弟弟結婚用,我居然答應了。
弟弟的頭一段婚姻,敗光我的彩禮。這次二婚,又通過我媽,拿走了我10萬。可離譜的是,錢給了,婚禮卻不讓我回去參加。我問我媽具體日子,我媽直接說我離異就不用回來參加了,不吉利。還說我弟弟頭一段婚姻失敗,說不定就是因為我當時鬧離婚,所以不吉利,回去參加了弟弟的婚禮,才讓弟弟婚姻不順。
我氣笑了,她作為母親,是怎麼說出這麼涼薄的話?女兒離婚了,她怎麼能說不吉利?我恨不得再也不和我媽有來往,但又有求於人。我離婚後,一個人帶著孩子,諸多不方便。因為我要上班,賺錢養家。
我拜託我媽幫襯我幾年,幫我帶幾年孩子,幫我一起撐過這幾年,等孩子上小學就好了。我見我媽不願意,我還說我可以給錢,以後養老我一個人承擔。但我媽還是拒絕了,因為她為了我弟弟的婚房,把老房子賣掉了,她要去和兒子和兒媳婦一起住,幫兒子和兒媳婦做家務。
不僅如此,我媽還反覆往我傷口上撒鹽,說我離異,不要總和娘家來往,因為不吉利,會影響娘家。在這之後,不管我有多難,不管我怎麼哀求,我媽都不置可否,真正做到了對我和孩子,不管不顧。要不是有好心人幫襯,要不是我前夫有時候實在看不下去,我都不知道這幾年,我能不能撐下來。
如今好了,我媽老了,一身病痛,手裡頭又沒錢,兒子和兒媳婦趕人了。我媽可能是覺得生養之恩大過天,所以不管之前怎麼傷害我,我這個女兒,都是她的退路。於是厚著臉皮過來找我,讓我給她養老。她想多了,除了幾百元的生活費,別的都沒有。
瞧不起我和女兒,傷害了我們,還要來我們這裡享受兒孫承歡膝下的快樂,不可能。我直接和我媽說:「當初你嫌棄我離異,說我不吉利,不要來往。如今我也不可能和你一起生活,你不會忘記了吧,你喪偶,也不吉利,我可不想因為你,影響我和我女兒的生活。」我媽暴怒,各種髒話,反正就要賴在我這裡。
我也不管她,想住就住著吧。我之前已經在別的小區貸款首付買好了房子,準備留下來的東西,早就搬過去了。留在這邊的東西,都是不要了的。等我女兒放假,我們就拎包走人,我不會讓我媽知道新房子在哪裡。到時候,她就等著被房東趕走吧。
大家也不用擔心房東被拿捏,我媽這個人,我了解,她只對我強勢不講理。對外,她慫包一個,不敢仗著歲數大,而賴著不走的。你們說,弟弟結婚,我媽不讓我參加嫌我離異,她來養老,我說喪偶也不吉利。算不算是她自找的。
圖片|網絡